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的风险防范,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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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所有公民民法上的权利。本着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如果遇到资金的问题一般企业都会选择和银行或者其他企业建立债务债权关系渡过难关,有些时候为了企业更好得的发展也会进行一些债务债权关系的建立。建立债权关系后我们就要进行一定的风险防范,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构建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应该构建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明确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情况。

二、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将债务管理并入各地各部门及主要领导的年度主要目标考核,对债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并在财力和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新增债务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说明情况,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先进。

三、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控制机制。认真执行落实好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制止新债文件精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严格实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严格确认车辆管理、办公经费管理、接待经费管理、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防止村级盲目举债。

四、完善债务化解机制。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归类,明确债务偿还责任。分别按照债务情况,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逐步有序偿还。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上级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偿债资金的使用监管,对发现截留、挪用偿债资金的单位,坚决扣减相应款额的偿债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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