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注的商标还能否继续使用?2025,别人抢注了商标怎么办

债权债务 编辑:朱翔

一、被抢注的商标还能否继续使用?2025,被抢注的商标还能否继续使用

本文探讨了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以及商标被抢注后的维权手段和申请商标异议的手续。根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异议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

法律分析

一、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仍可继续使用?

尽管未将商标注册,只要已有先使用的人,在对方抢注后,仍可在合理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别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在商标注册人之前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那么,接下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就没有权利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这种时候他可以要求没有注册的一方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二、商标被抢注后有哪些维权手段?

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三、申请商标异议的手续是怎样的?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不能继续使用的。这是因为商标是企业或个人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特定标记,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未注册商标的商品若被他人擅自使用,会给消费者带来混淆和误解,扰乱市场秩序。

另外,《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对于未注册商标的商品,若要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需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能继续使用,以免构成侵权行为。企业或个人在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申请注册商标,并通过注册商标获得对商品或服务的独占使用权,避免他人侵权行为。

结语

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可继续使用,只要已有先使用的人,在对方抢注后,仍可在合理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别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在商标注册人之前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那么,接下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就没有权利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这种时候他可以要求没有注册的一方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商标被抢注后,可以采取异议、诉讼等方式维权。申请商标异议时,需填写《商标异议书》,提供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二、别人抢注了商标怎么办

法律分析: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

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三、商标抢注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即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四、商标被抢注可以拿回吗

要看具体情况,有如下:

1、一种方法是可以跟对方协商,让对方把商标转让给你们,就是你们把商标买回来。

2、如果对方的商标只是递交了申请但还未被商标局核准注册,那么你们可以在对方的商标公告时,对其提起商标异议申请,申请商标局驳回他们的申请,这样你们就可以对该商标提起注册申请。

3、如果对方的商标已经被商标局核准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那么你们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对方的商标申请(撤销不当注册),这种方法需要你们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使用该商标在先,对方是恶意抢注。还有一种方法是向商标局对该商标提起争议,也需要你们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使用该商标在先,且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可在本网站查询),或者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上第(2)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时,负有举证责任;

(四)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有证据显示侵权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已经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向管辖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对公安部门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并提起公诉的案件,可同时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商品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该批商品进出境地的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以上便是商标被抢注是否拿回来的处理,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议可以找专业律师介入。

五、被抢注后的商标有效吗

1、被抢注后的商标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商标被抢注者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商标无效。

2、《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被抢注商标的类型有哪些?

1、抢注未注册商标

包括具有特定关系(如代理关系或合同关系)的抢注、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抢注、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抢注、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抢注。

2、注册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这里的已注册商标包括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已注册的普通商标。

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如果在先使用商标已经有一定影响,而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该商标,即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但商标申请人举证证明其没有利用在先使用商标商誉的恶意的除外。

在先使用人举证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

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在与其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判断诉争商标申请人是否“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应综合考虑引证商标的知名度、诉争商标申请人申请诉争商标的理由以及使用诉争商标的具体情形来判断其主观意图。引证商标知名度高、诉争商标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其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所指的“恶意注册”。

3、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抢注

他人“在先权”是指除商标以外的包括姓名权、著作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其特点是:

(1)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或者利益;

(2)在商标申请以前就已经取得或者使用;

(3)与争议的注册商标具有相似性。

4、囤积商标

指商标申请人非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而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其行为出发点在于通过囤积商标的方式,利用商标转让、发起民事诉讼后再和解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商标其他类目被抢注怎么办

法律分析: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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