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有争议的财产怎么处理
在处理离婚时有争议的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一是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就争议财产的分割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数量、性质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分割方案。
二是由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方、抚养子女一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法院会综合考虑购买时间、出资情况、贷款偿还等因素来确定归属和分割方式。此外,涉及家庭企业、股权等复杂财产的分割,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和处理。
二、夫妻离婚工资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工资一般算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段内,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工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一般会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权益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有特别约定,例如约定各自工资归各自所有,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工资财产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若工资是在婚前取得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三、南京离婚后房产证如何除名
离婚后在南京办理房产证除名,需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应流程操作: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一方要除名的,可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办理除名手续。
若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房产归属。则可凭借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除名。登记部门同样会进行严格的材料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办理房产除名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除名手续前,要确保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若存在此类情况,需先解除相关限制,再行办理房产证除名手续,以免影响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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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南京离婚后房产证如何除名,南京离婚后购房证明怎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