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着不走会让人很感冒,赖着不走了打一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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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着不走是什么意思
据新华社电 多名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官员1月31日告诉媒体记者,驻阿富汗的外国军队不会依照美国政府与阿富汗塔利班达成的协议在5月前全部撤离阿富汗。
其中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北约官员告诉路透社,撤离“条件没有达到”,“联军4月底不会全部撤离”。
这名官员同时披露,北约将与美国新政府一起“对政策作出微调”,“匆忙撤离”的问题将得到解决,“我们将看到更为周全的撤离战略”。
美国于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发动阿富汗战争。美国政府与阿富汗塔利班2020年2月底签署协议,美方承诺135天内把驻阿美军从大约1.3万人缩减至8600人,剩余的美军及北约联军士兵今年5月前撤出。阿富汗塔利班则承诺不允许其成员以及包括“基地”组织在内的其他组织成员利用阿富汗国土威胁美国及其盟友安全。
路透社报道,对北约和美国而言,说服阿富汗塔利班同意外国军队延长驻扎是一项“挑战”,可能加剧紧张局势。
作者:
来源: 哈尔滨日报
赖着不走了是什么生肖
在租房的过程中,
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如果不按时支付,
就构成违约。
近日桃源县法院受理了一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租客不仅未支付3年的租金,
竟强占租赁的房屋拒不返还,
还狮子大开口……
案件简介
罗先生想和朋友在桃源县城进行夜宵经营,正好林先生有一块待租土地在桃源县城的黄金地段,二人一拍即合。
2016年4月17日,罗先生要求其前妻田女士与林先生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林先生将房屋租赁给田女士,租用时间为1年,每年租金1.2万元,若合同期满,田女士一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在合同生效期间,若林先生需要提前建房,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田女士。
合同签订后,双方第一年关系良好,罗先生也选择续租,期间土地租金上涨至每年2万元,2017年和2018年的租赁费用罗先生还按时交付,而自2019年5月1日开始,罗先生便不再交付租金。
林先生希望收回2019-2021三年间的6万元租金,他觉得罗先生生意未有大的变故,这笔租金是有能力承担的。于是在2022年1月14日,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罗先生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并在2月15日前拆除搭建的铁棚,然而罗先生并未理睬。
2月17日-3月26日,林先生多次发短信通知罗先生,但石沉大海。无计可施之下只能向田女士发出“最后通牒”,书面通知双方解除租赁合同。
但田女士和罗先生仍未理睬,无奈之下林先生便将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二者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拆除土地上的铁棚、恢复土地原状,并支付拖欠的租金6万元。
罗先生和田女士则提出:如果林先生解除合同,那林先生应赔偿其搭建铁棚费用28万。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一年,至2017年4月30日届满,其后,罗先生等人继续使用租赁土地,林先生作为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
但自2017年5月1日起应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022年1月14日,林先生口头通知先生,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清缴拖欠的租金;同年2月17日-3月26日,林先生就上述事项多次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罗先生;2022年4月30日,林先生向田女士发出书面通知,主张双方土地租赁合同于2022年5月6日解除,可以认定林先生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已在合理期限前通知罗先生、田女士。
收到上述解除通知后,罗先生及田女士均未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的效力,该解除通知到达田女士时即产生法律效力,故法院确认涉案《土地租赁协议》于2022年5月6日解除。
林先生是否应该赔偿那28万元?
首先田女士、罗先生将租赁土地恢复原状并交付出租人是其作为承租人的义务;其次,双方《土地租赁协议》并未约定,租赁协议解除时土地上临时搭建物或其他设施设备如何处理;再次,涉案铁棚与租赁土地并未形成附合,承租人田女士、罗先生可自行拆除。因此,罗先生的该项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林先生希望收回6万元租金是合理诉求,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因此,对林先生的要求予以支持。
综上,田女士、罗先生将该租赁土地恢复原状,将其交还给林先生,并支付土地租金6万元。
案件简介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
根据该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罗先生未支付租金在先,林先生多次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罗先生,并向田女士发出书面通知。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该解除通知到达田女士时即产生法律效力,协议在林先生规定日期解除。
至于罗先生提出的赔偿其搭建铁棚费用28万,在合同中并未规定,涉案铁棚与租赁土地也并未形成附合,林先生不存在赔偿义务,故不必赔偿。
转自:桃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 石家庄普法
特朗普为何赖着不走
来源:钱江晚报
松鼠来做邻居,
你是羡慕还是崩溃。
杭州伊先生一开始是高兴的,
可现在却快崩溃了。
他给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帮发帖求助:
松鼠扰民怎么办?我家多了这几个不见面的邻居已经好几个月了。大约有两三只,窜到四楼如履平地,在楼顶的木质隔板上做窝。每天弄出很大动静,旁若无人,完全不顾及邻里和谐。本来看在一条可爱大尾巴的份上,相安无事也就算了,这几天眼看有要把木板凿穿的迹象,只好来求助你们。前几天已经买超声驱虫器,试过无效,求记者帮帮忙问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请这一家搬家,回归大自然。
松鼠一家在阳台隔板间安了家
9月14日一早,接到求助后,小时新闻去了伊先生所在的小区。
上午9点,记者见到了伊先生,还有位空调师傅正在修空调。伊先生告诉记者,“空调已经坏了一个月,现在天气已经转凉,其实本来都不想修了。但是就为了这松鼠,一大早就把空调师傅请过来。你看,我阳台上的隔板都被松鼠咬破了。”
空调师傅修好空调后,开始琢磨如何把这家松鼠“请”出来。
阳台顶有木质隔板,与原本的混凝土之间有层窄窄的空间,松鼠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伊先生说:“我原以为松鼠是从空调洞里进出的,虽然本意不是伤害松鼠,但是松鼠晚上实在太吵了,在隔板上跑来跑去,所以等松鼠白天外出后想把洞堵上。但现在你看,隔板已经被咬了个洞,时间长了我怕它们把整块隔板都咬坏。前段时间,我特意买了超声波驱赶器,但也没用。”
超声波驱赶器
“既然松鼠在这块区域活动,我们可以把松鼠先赶出来,再把隔板入口处堵住。我以前修空调的时候清理过老鼠窝,这次是可爱的松鼠,我肯定不会伤害它。”空调师傅说道。
折腾半天没有用
但隔板上空间太小,空调师傅建议把两根软杆子绑在一起,伸入隔板赶松鼠出来。
操作中,隐隐约约听到了松鼠的脚步声,但始终不见松鼠出来的迹象。空调师傅猜测:“或许里面有小松鼠,小松鼠不走,松鼠爸妈也不会走的。”
折腾了半天,松鼠始终不肯出来,空调师傅只能放弃。
在伊先生建议下,将那根杆子放在了隔板里,“有根杆子在人家窝里,没准能把松鼠赶走。就先这样吧,吓到松鼠们也不太好。”
小家伙带来负担
在今年1月,伊先生就发过一个朋友圈,说起了让人甜蜜又倍感负担的松鼠。当时,也有两位户主有同样的烦恼:松鼠成了租客,甚至影响了生活这可怎么办?
对这样“侵扰房东”的小家伙,真的没办法吗?
杭州动物园动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伊先生家的情况,松鼠应该就是在阳台做窝了。
工作人员说松鼠的习性是树居、巢居,伊先生家所在的小区在西溪湿地附近,环境不错,树木繁盛:“空调洞估计是被松鼠误认为是树洞,钻了进去,之后又发现比较安全,它很喜欢,就会在里面做巢穴了。”
而眼下的9月份,正是松鼠生宝宝的繁育季节。“刚生下来的小松鼠,只有巴掌大小,眼睛睁不开,活动能力很弱,十分需要爸爸妈妈的照顾。这个时候,松鼠爸妈是不会离开小松鼠的,这一家做窝了,可能是生了宝宝了,建议伊先生可以听下,如果有吱吱的叫声,那就说明有小松鼠。”
松鼠是哺乳动物,亲子关系一直很好。幼子若在的情况,单靠驱赶,松鼠爸爸妈妈不会离开孩子。
那难道就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
“关键就是要找到窝,把松鼠窝放到其他遮风挡雨的地方,才能真正根除这个问题。”
还有一种办法是等待。
“等上一段时间,等几个月,小松鼠长大了,有活动能力,出去觅食后,趁机堵上口子,也是一个办法。”
工作人员说,杭州现在的小松鼠无论是西湖边还是小区里都不少见,这说明杭州不少小区的环境变好了:“在人类不伤害它的前提下,松鼠是特别愿意和人亲近、和人类共处的。所以,这个甜蜜的烦恼的解决方案也不能过激,希望松鼠一家能够幸幸福福的。”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章然
法拍房里有老人赖着不走
合同到期
租客却赖着不走该咋办?
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
案例一 “我于2020年6月份出租了一套房子,签的租赁合同是一年。按照合同,我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不再续租,但租客不愿到期搬走,说要搬也行,必须赔他的搬家费、空调安装费和押金(租房合同没有这些条款)。我不同意,现在电话和微信都联系不到租客,租客还有两个月的电费未交纳,我该怎么办?”
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租客找你要搬家费、空调安装费、押金,都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你无需理会。
如果租客还没有搬走,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上门要求其搬走,如对方拒绝,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多次报警依然无法解决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你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考虑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其搬离你的房屋,同时,若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其支付电费,也可以一并主张。
如果租客已经搬走,他也没有就他自己的主张提起诉讼,且他仍然有押金在你手上,你完全可以直接上门收房,将房屋再租给其他租客或留自用,用押金抵充他的欠费即可。
案例二 “父母在我16岁时离婚,爸爸在妈妈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家里的所有积蓄,并且后来一直没有联系我们,也没有给我和妹妹抚养费。爸爸现在已经再成家,也有自己的孩子,后面爸爸年龄大了,我对爸爸还有赡养义务吗?赡养义务与父母对自己的抚养时间和投入的经济有必要关联吗?”
作为成年子女你对父亲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且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与父母对自己的抚养时间或者投入的经济无必要关联。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且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赡养义务不以抚养义务为前提。因此,虽然你的父亲已再成家有自己的孩子,也一直未向你给付抚养费,但你仍对其负有赡养义务。
同时,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你的父亲确有困难时,你可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你的父亲,使其安享晚年。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于你的父亲在你未成年时未对你履行抚养义务,若你成年以后存在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你可以要求你的父亲给付抚养费。
案例三 “公司要求上交手机,不交手机的要罚款,而且公司会随机搜身,发现一个下岗一个,请问公司有权这样做吗?”
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搜身,这是对员工人格权的侵犯;而对于“公司要求上交手机,不交就罚款,发现就下岗”的要求,存在侵犯员工的所有权以及公民通信自由等权利的可能,同时还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针对公司的搜身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对员工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属于对员工人格权的侵害。
对于上交手机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对违反规定的施以必要的处罚,则公司可以对相应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如果以纪律之名将员工私人所有的手机强制收缴、集中管理,则可能违反民法典等法律中关于公民通信自由以及物权的规定。如果单位仅因发现未上交手机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员工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建议员工可以向公司工会、领导反映情况,进行协商,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对于严重侵犯人格权导致有损失的或被违法解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央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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