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可否要求提前归还2025,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可否要求提前归还
债权人一般不可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债务,但债务人可主动提前还款,且债权人不能拒绝,增加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借条约定还款日期未到,能否要求提前偿还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首先要看借款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要看借款情形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所以一般情况下,若事先有约定,借条约定还款日期未到,不能提前要求借款人还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三、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能要求提前归还吗?
法律分析:
不能。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一般是不能够要求提前归还的,否则便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可否要求提前归还?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期限的借贷合同,债权人是不能提前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债务人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1、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2、当事人一方预见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一方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预见,是因为另一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提前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时何时可以主张还款
法律分析: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当事人没有对还款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六、借款合同未到期,债权人能否要求提前还款
一、借款合同未到期,债权人能否要求提前还款
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一般不可以要求提前归还。但债务人可以主动提前还款,除提前还款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以外,债权人不能拒绝。但因提前还款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
二、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合同有担保人时,担保人要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要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未到期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借款期限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起诉到法院的。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可否要求提前归还利息
●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可否起诉
●未到约定还款期限,主张提前还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未到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反悔
●约定还款日期未到是否可以起诉索要
●约定好的还款时间未到,对方要求提前还款合法吗
●约定时间还钱还没到,可以提前让他还一点嘛
●还款期限未到,可以提前要求还款吗
●借款约定了还款期限未到期可以起诉不
●约定的还款期限但是未还款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可否起诉,约定好的还款时间未到,对方要求提前还款合法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