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应该如何正确讨债2025,债权人应该如何正确讨债
如何维权和正确讨债:曹先生的儿子借高利贷欠款,但曹先生不负有还债责任。出借人的讨债行为不当,曹先生应报警。出借人应依法主张债权,避免变成施暴者。债权人可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并公证,约定具体方式和期限,或在诉讼时申请保全措施,保证权利人在获胜后能及时收回款项或财物。这样做可节约时间和金钱,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
以案说法:
曹先生的儿子在外借了高利贷,大概有200多万元,但是留下的是曹先生的地址,现在因为没有还钱,计债人经常夜里12点还有人上门,现在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出借人讨债找错了对象。从民事责任角度讲,曹先生的儿子在外借款,其负有还款责任;曹先生没有义务给儿子还债,放高利贷者也无权向曹先生主张。此外,出借人尽管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权利,可以采用合法的方法催讨,如到法院起诉、申请执行等法律手段。
出借人讨债措施明显不当甚至违法,曹先生应及时报警。利用社会闲散人员,用类似恐吓无赖骚扰甚至威逼的手法,半夜三更骚扰曹先生,弄得鸡犬不宁的,如果仅是坐在家门口,在周围转悠转悠,炫耀一下肌肉,采取的是不温不火,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因为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警方或许也不能对这种行为予以制裁。但如果强行赖在曹先生家里,就可能变了性质了,有涉非法侵入住宅之嫌,轻则,治安处理,重则,课以刑律。就此,敬告出借人依法主张债权,切莫从维权人变成施暴者,走向被告席。
债权人应该如何正确讨债:
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也合法的方法: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结语
对于曹先生所面临的维权问题,根据法律的角度,曹先生没有义务为儿子的债务负责,放高利贷者也无权向曹先生追讨债务。出借人的讨债措施明显不当甚至违法,曹先生应及时报警。债权人在正确讨债时可以考虑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并通过公证机关公证,以便在到期后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债权人也可以在提起诉讼时同时申请诉讼保全,以确保在诉讼胜利后能够及时收回债务款项或财物。在维权过程中,债权人应遵循法律规定,切勿以施暴者的身份走向被告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二、债权人讨债有哪些方式和途径
债权人讨债途径有: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2、向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可以就生效的法院判决要求债务人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法律分析: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是其权利,具体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一种是通过自己的方式,即直接去找债务人要求偿还;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法
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讨债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讨债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四、如何合法讨债
法律分析: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
1.协商和解,是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
2.调解法,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3.仲裁法,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
4.诉讼法,讨债人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五、怎么讨债?
法律分析:1、自己上门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在于:直接——不必再确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如果委托第三方讨债或起诉至法院,还需要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如果债务人比较讲诚信的话,自己上门讨债用时比较短,成本很低。缺点是债权人未必具备讨债的技巧,一旦在讨债过程中把话说僵,搞僵关系,说会没有退路,讨债可能会变得旷日持久。如果债务人不讲信用,也拿他没办法。2、召集亲朋好友一起讨债。这种讨债方式利用人多势众,给债务人造成心理压力,促其还钱。这种方式容易出现极端情况,比如说可能演变为“非法损坏他人财产”“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3、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第三方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是:在债务人讲信用的情况下,讨债用时比较短,成本比较低。但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讨债有个前提条件:这个中间人一定要得到债权人、债务人的认可。4、委托“讨债公司”。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讨债公司”。但“讨债公司”目前在我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况且,委托“讨债公司”讨债的成本比较高。使用讨债公司进行追债一般适用与情况比较负责的情况下,如对方进行财产转移,进行恶意的逃避消失,而这时候集讨债公司与找人公司的调查公司则显得作用非常大。5、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的是强制力。但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程序,短则两三个月。如果债务人逃逸,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要公告三次。如果要评估、拍卖债务人的资产,则还要公告,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年以上,其间债权人要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诉讼、执行是有一定成本的,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六、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犯法吗
法律分析: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债权人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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