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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收到以物抵债的车辆需满足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书面协议,不得抵制法规禁止流通物或涉及税费等财产。提交以物抵债申请书需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信息,并说明财产及债务情况。
二、以物抵债后执行费谁承担
法律分析: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并从首期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计算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三、以物抵债执行费的收取
法律分析:以物低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
第四条以物抵债工作,应当注意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法院如何执行以物抵债
法律分析:法院在以物抵债前,抵债物的价款要先经有关资产评估部门评估,然后予以抵债。以物抵债就是有财物可供执行,当其财物查封、扣押后,先进行拍卖或变卖,换取价款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以物抵债。强制以物抵债的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定生效后将抵债物交付给申请被执行人。抵债物价值一般不得超出被执行人的债务,但有时因客观原因也有超出的可能,对超出部分,申请被执行人应当交付现金,由执行法院退回被执行人;抵债物价值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继续执行不足部分。
五、以物抵债需要其他债权人同意吗?
法律分析:
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等并未规定以物抵债一律须经全体债权人同意,司法拍卖流拍后,部分债权人不同意以物抵债并不妨碍其他债权人提出以物抵债申请并承受抵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六、流拍以后以物抵抵债的,如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小于以物抵债的价值,那么申请执行人按什么标准补钱??
流拍以后以物抵抵债的,如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小于以物抵债的价值,那么申请执行人按什么标准补钱??要考虑是一个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那个被执行人还是数个不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那个被执行人。一个申请执行人当然可以补差价,数个申请执行人就涉及执行分配,那么需要得到财产的那个申请执行人把钱垫付出来,再统一分配。如果是数个申请执行人的情形,各方申请执行人也可以要求法院先发布执行分配方案,让大家都清楚分配的份额再考虑如何以物抵债。拍卖佣金一般是在拍卖价款中扣除,然后将剩余价款执行给申请执行人。既然拍卖未成交,拍卖公司还是要收基本费用的,但这个费用不能按拍卖成交收取,可以由法院和拍卖公司协商,支付一定的成本费。说不定拍卖公司还会免。如果真要收这个费用,因为房屋已经以物抵债了,如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小于以物抵债的价值,那么本身申请执行人就要补钱,自然有钱缴纳拍卖费用;如果申请执行人债权大于以物抵债的金额,那么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拍卖公司拍卖费用。请注意的是,这个费用绝对不能按拍卖成交计算,只能象征性支付成本。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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