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邮政编码430067,武昌区邮政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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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邮政编码多少
来源:楚天都市报
9月17日
湖北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名单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1164人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436个
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拟表彰对象160人
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拟表彰对象130个
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省委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张瑶等1164人为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5人)、武汉市第一医院党委等436个集体为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万少兵等160人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人)、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等130个基层党组织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对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北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7—86656719
传 真:027—86657710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二、湖北省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27—87237981
传 真:027—87238180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附: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邮政编码
刚刚
武汉大学发布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全文如下↓↓↓
2022年高考在即
愿你有乘长风破万浪的锐气
愿你有不被大风吹倒的韧劲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正式发布
愿我们在珞珈山
依然可以看到那个
不负梦想的你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du.cn)、武汉大学主页(www.whu.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则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我校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提供。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方式),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五条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考生外,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按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传统高考省份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只录取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的一本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指有关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第十七条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十九条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限招应届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高考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
第二十一条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入学后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我校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aoff.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54231,wdzsb@whu.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68788722。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学校二级单位,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武汉大学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东湖之滨,珞珈山下
最美的武汉大学等着你!
在大武汉 聊教育那些事
(来源:武汉大学)
【编辑:郑晓晓】
武昌区 邮政编码
王立 (资料图)
武汉即将迎来新一轮大的人事调整。8月3日,武汉江汉区等5区区委书记拟任人选进入公示环节。武汉市武昌区委书记王立拟提名为武汉市副市长人选,也同期进入公示环节。
王立,1966年4月生,曾任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团委书记,武汉市武昌区副区长,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武汉现有几名副市长?
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武汉” (http://www.wuhan.gov.cn)网站信息显示,武汉市政府包括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以及秘书长等,现有领导人数共7位。其中副市长(含常务)共有5人,分别是贾耀斌、邵为民、刘立勇、刘英姿、张光清。
2015年7月22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免名单。卢沙野挂职期满,不再担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沙野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非洲司司长。
多位市政府领导有区县任职经历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多位市政府领导具有县区任职经历。其中,现任副市长张光清曾任武昌区委书记。
市长万勇,曾任汉南区区长,新洲区委书记
常务副市长贾耀斌,曾任汉阳区区长,东西湖区委书记
副市长刘立勇,曾任谷城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市长刘英姿,曾任洪山区政府副区长
副市长张光清 ,曾任武昌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
武汉本届政府领导集体3人已履新
2012年1月9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武汉市政府新一届7人领导集体:市长为唐良智,副市长为贾耀斌、邵为民、胡立山、秦 军、刘立勇、刘英姿(女)。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上述7人中有3人已相继履新:
唐良智履新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胡立山履新湖北省武汉市市委常委、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区党工委书记;
秦军履新襄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链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5年第118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立,男,汉族,山东寿光人,1966年4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团委书记,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常务副社长、社长,武汉市武昌区副区长,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武汉市武昌区委书记。拟提名为武汉市副市长人选。
邓务贵,男,汉族,湖北浠水人,1964年6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正处级干事、宣传部部长,共青团湖北省委党组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党委委员,荆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省纪委常委。拟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秦守成,男,汉族,湖北京山人,1960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审计厅综合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现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拟任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董永祥,男,汉族,湖北郧县人,1964年3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丹江口市副市长,丹江口市委副书记,竹山县委副书记、县长,竹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恩施州副州长,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长,恩施州委副书记、副州长。现任恩施州委副书记。拟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程红兵,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62年8月生,大学学历,工学、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武汉钢铁学院机械系副主任、机械系党总支副书记,武汉冶金科技大学机械系党总支书记,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工作处处长,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现任湖北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拟任省属高校党委书记。
谭晓明,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61年10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孝感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孝感学院院长助理,孝感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孝感学院副院长、党委常委。现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拟任省属高校校长。
公示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430071;举报电话:027-12380;短信举报号码:15102712380;举报网站:http://www.hb12380.gov.cn。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日
责编:王玉涛
武昌区邮编430071
楚天都市报记者李庆通讯员刘金峰 况昕昀 王曲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武昌区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目标,保持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据悉,武昌区共接收涉黑涉恶线索167条,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2件。
武昌区扫黑办介绍,今年该区将以更强的工作举措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摸排,提高线索核查质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
谋求非法控制国企经营
恶势力团伙主犯获刑14年6个月
近日,一起谋求非法控制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该团伙主犯姚某是武汉一大型国有公司的职工。2015年7月以来,姚某纠集该公司保卫员刘某、下属公司后勤员冯某及无业人员丁某等人,一方面对公司及其多个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滋扰、辱骂、恐吓、殴打,一方面向承接公司相关业务的企业经营者勒索钱财,谋求对公司部分外包项目的非法控制。在姚某的组织安排下,该团伙实施寻衅滋事犯罪16起,敲诈勒索人民币16万8千元,严重危害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
采取暴力、软暴力的方法迫使公司领导使其介绍的公司中标,一旦结果不符合其利益,便对公司领导进行打击报复,是姚某等人常用的做法。2017年6月,姚某找到公司产业部负责人要求承接一项已经确认了候选单位的工程,并多次以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还将其围堵在公司大厅、楼道等处限制其离开。去年7月,该公司一副总工程师因为没有在采购部门的供应商准入事项上签字,便被姚某等人堵在楼道殴打,致使其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除强揽业务以外,姚某等人还曾对部分职工进行恐吓、殴打,使多名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办公。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很快将姚某、刘某等4人抓获归案。5月13日,该案一审宣判,主犯姚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他成员刘某、丁某、冯某分获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深入追查案件背后的“伞”和“网”
12名涉黄涉赌“保护伞”被查
武昌区粮道街派出所民警邱某在工作期间,对辖区内发生的赌博犯罪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其错误行为为赌场提供了事实上的保护,属于严重失职行为,前不久,武昌区粮道街党工委给予邱某留党察看2年处分,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其行政降级处分。
武昌区扫黑办介绍,2018年至今,该区着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已立案并办结的案件共3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涉黄涉赌“保护伞”12人。
据介绍,武昌区今年将紧盯公安政法干警、党政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公职人员等三类重点对象,深挖彻查,逐一见底,打掉一批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清除一批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问责一批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带动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
聚焦重点行业特殊人群
3恶势力集团76恶势力团伙被警方打掉
去年以来,武昌区推行公安管面、行业管线、基层管点的排查模式,健全以区扫黑办为中心的线索移交办理、收集管理、核查反馈、集中研判机制,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6个,刑拘犯罪嫌疑人447人。
武昌区扫黑办介绍,该区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房屋拆迁、互联网金融等重点行业,社矫人员等特殊人群,“四站三圈”等重点地区,强化监管、综合整治。政法战线与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及时发现并通报行业监管漏洞,发出“两书一函”22份,实行“一案一整治”,倒逼行业部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共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66处,2018年全区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26.3%。
同时,武昌区探索建立“民呼我应”基层工作机制治理“武昌模式”,突出街道、社区综治中心为民服务、化解矛盾、隐患排查、应急处突功能。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原则,接入市级12个部门42项700余万条数据,升级一体化区、街、社区三级“民呼我应”指挥调度平台,对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武昌市民热线、阳光信访、领导接访件、指示件、督办件、媒体曝光件等渠道件进行汇总,末端链接“武昌微邻里”,畅通群众自下而上诉求解决渠道,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截至目前,三级平台共承办各类案事件89万件,办结率100%,满意率逾80%。
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记者从武昌区扫黑办获悉,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该区已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向武昌区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及提供证据线索,最高可获5万元的奖励。
武昌区扫黑办工作人员介绍,武昌区提倡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3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千元至5千元人民币; 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的,予以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政法机关发布的黑恶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处所,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2千元至1万元。举报电话:027-88936057; 电子邮箱:wcqshceb@163.com;信箱: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邮编:4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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