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是什么意思,被害人承诺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韦悦

被害人是什么意思,被害人承诺

大家好,由投稿人韦悦来为大家解答被害人是什么意思,被害人承诺这个热门资讯。被害人是什么意思,被害人承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被害人和受害人区别

原标题:被害人伤情是自伤还是他伤?

办案检察官在讨论相关证据。

“我理解检察机关办理我这个案件的不易了,你们处理公正,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每当想起被害人张某丙的话语,我就不禁回忆这起故意伤害案引导侦查、认定事实及化解矛盾的艰辛过程。

2022年11月18日21时许,河南省鄢陵县某社区村民张某丙为发泄情绪,在网上发布辱骂社区干部的视频。时任该社区书记的张某甲看到后,组织时任村干部的张某乙、代某驾车前往张某丙住处,要求其删除视频。

双方见面后发生争吵,在争执过程中张某丙倒地,左腿骨折,张某丙报警。经法医鉴定,张某丙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公安机关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甲等三人立案侦查。

张某甲等三人拒不认罪,辩解伤情系张某丙自摔所致,张某丙及妻子坚称是张某甲等三人将张某丙的腿打断。因没有有力证据,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被害人也因未得到赔偿而信访。

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我受院里指派介入案件后,发现案件发生在夜晚,被害人住所偏僻,现场仅有三名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夫妇,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被害人及其妻子陈述的打斗过程有些不符合常理,而监控仅照到屋门口,被害人身上的脚印未提取,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有效取证,让案件事实水落石出,成为引导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对全案证据分析,我认为被害人的伤情虽经鉴定为轻伤,但因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称系被害人自伤,在无其他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查清被害人的伤情到底是自伤还是他伤,是本案的定罪基础。

于是,我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致伤原因进行补充鉴定。经过二次鉴定,结论显示“被害人伤情符合剪切力形成的间接暴力作用所致”,但仍未确定被害人的伤情是自伤还是他伤。

为此,我要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被害人伤情的形成原因再次鉴定。第三次鉴定通过文证审查综合分析得出“被害人骨折系外力作用致其躯体重心偏移、身体扭转产生剪切力形成,自己不易形成”的鉴定意见,也就是说,被害人的伤情是由他人导致的,自己不易形成。

不易形成,是否就意味着被害人自己无法形成?我仍无法形成内心确信。

请示检察长同意后,我院召开了技术专家论证会,依托技术人员专业优势,对致伤原因和三次鉴定意见进行研讨。大家经研讨认为,被害人自伤可能性极低。案件基础事实已经清晰,但这仍然不能让我完全排除合理怀疑。

为彻底排除合理怀疑,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让案件真相大白天下,我认为,还原案发现场,让现场“说话”,是说服双方当事人和自己的关键。于是,我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来到案发现场,进行了三场侦查实验。

一是空间还原实验。我们通过重新勘查现场,精准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打斗空间,通过科学计算,得出被害人在现场自摔、动能无法致伤的结论。

二是动作模拟实验。我们让体态相近人员模拟现场动作5次,确定剪切力形成的螺旋形骨折由他人外力作用方能造成,排除了被害人自伤的可能。

三是同位还原实验。经过对监控视频分析,我们通过模拟相同时间、相同位置、相同速度进入现场,证明了被害人及其妻子称张某甲等三人均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的陈述是虚假的,仅张某甲、张某乙实施了殴打被害人张某丙的行为,代某进入现场时,被害人的伤情已经形成。

至此,全案证据链条形成闭环,案件真相浮现。

通过以上工作,我认为张某甲、张某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代某共同伤害预谋不清,共同殴打行为不清,不符合起诉条件。

虽然被害人强烈要求对三人都提起公诉,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办案原则。向检察长汇报后,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最终我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5月24日依法对张某甲、张某乙提起公诉,于8月9日依法对代某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在张某甲、张某乙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我通过对在案证据特别是技术性证据的充分展示论证,揭示了被害人的致伤原因,还原了事实真相。而科学的鉴定意见、真实还原的案发现场,对监控视频符合常理的逻辑分析,终于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2024年6月27日,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一审后,张某乙认罪服判,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到位,张某甲提出上诉。共同犯罪案件一人上诉,全案审理,故二审对张某甲、张某乙均进行了审理,因张某乙和解,二审改判其缓刑,对张某甲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不大,只是一起轻伤害案件,这起案件也不小,牵涉着四个家庭。有人问我:“这么小个案件,这么较真值得吗?”听着被害人对我们工作表示肯定的话语,看着终审判决,我心里默默地说“值”。

(口述人单位: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郑小娜 刘立新 王伟娜)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封面新闻记者 林梦晴

法院外,被害人儿子久久地举着母亲的黑白照片,女儿陈娇在镜头前回忆案发经过,泣不成声。

2024年8月,广东一女教师在提出分手后,被同居11年的六旬男友持斧杀害。2025年4月21日,此案在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害人弟弟旁听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同日,封面新闻记者连线被害人的弟弟和女儿,了解庭审详情及案发经过。

吴某升载文某艳前往麒麟山的监控画面。受访对象供图

1

一审开庭:

受害者亲属称“凶手神态自若,像没杀过人”

死者家属提供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升与被害人文某艳经介绍相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11年。2024年8月16日11时许,文某艳因关系不和,表示欲离开吴某升,返回与前夫所生子女处居住。吴某升闻言,以到外面发生性关系为条件允许其离开。文某艳表示同意,约定吴某升先至甲东公园附近等候,随后自行乘三轮车前往会合地点。

13时许,两人汇合,吴某升驾驶摩托车载文某艳前往麒麟山。抵达空地后,吴某升取出斧头对被害人说,“你不能反悔,若反悔的话我就用斧头砍你。”随后,他要求和女方发生性关系遭拒。吴某升恼羞成怒,持斧多次砍击文某艳头部。见文某艳无法动弹后,他将现场衣物和斧头装袋,途中丢弃于路边草丛,独自驾车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文某艳符合后枕部遭受暴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2025年4月21日15时30分,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文某艳亲属介绍,此次庭审采用两地视频连线模式,被告人吴某升在陆丰市看守所接受审理,文某艳胞弟则在陆丰市人民法院出席庭审。因文某艳子女已在派出所作证并录取口供,未能旁听庭审。

4月21日16时许,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吴某升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吴某升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出席庭审的被害人胞弟文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整个庭审以当地方言进行,作为外地人士,他仅能理解公诉人所说的“以故意杀人罪定义”这一句普通话。他还观察到,吴某升在庭审中神态自若,状态平和,“像没杀过人。”

被害人文某艳。受访对象供图

2

死者女儿:

“至今不敢见母亲遗体”

法院外,文某艳的儿子举着母亲的黑白照片,女儿陈娇在镜头前回忆案发经过,泣不成声。

陈娇与母亲的最后一次联系在2024年8月15日,文某艳遇害前一天。陈娇告诉母亲,自己第二天回陆丰。文某艳回复,“好,让弟弟去接你。”

翌日,陈娇抵达广东陆丰市甲子镇后,两次联系母亲未果。本以为是母亲的手机电量耗尽,但数小时后仍处于失联状态,陈娇生疑,与弟弟一起开始向亲友及母亲同事打探,均无收获。

在母亲住处外,陈娇敲门无人应答,她联系在外的吴某升回来开门。这个比文某艳大10岁的男人,与文某艳同居11年,虽未领结婚证, 但已是事实婚姻。2009年,文某艳前夫病逝,留下一女两子。2012年年底,文某艳经人介绍,与吴某升相亲结识,随后同居。

确认室内无人后,陈娇询问吴某升自己母亲的去向,对方一脸平静地说,“不知道,我没见到她。”

当晚21时54分,陈娇就母亲失踪报警,彻夜寻找无果。次日,在民警陪同下,陈娇与弟弟再次来到文某艳住处。吴某升向民警称,文某艳常深夜十一二点返家,有时彻夜不归。但此说法后被邻居否认。

找到母亲的消息在8月17日凌晨传来。电话里,弟弟没有多说,只让陈娇放心。直到次日清晨,她才知晓,找到的是母亲遗体。

“生父走后,妈妈就是我们的主心骨。现在她没了,我们的生活完全被毁了。”陈娇说,在梦里,母亲常常出现,唤着她的乳名喊,“我好冷,我好冷。”

时隔半年多,文某艳的遗体还躺在殡仪馆,陈娇至今不敢看她最后一眼,“看惯了母亲笑盈盈的样貌,我无法接受她被砍伤的样子。”

3

阴暗处生发的家暴

这段关系的龃龉从何时开始生发,陈娇不知道。在她的印象中,母亲担任小学语文老师20余年,为人谦和,对子女总是报喜不报忧。事发后,她才从邻居口中听闻母亲遭受的暴力。

文某艳的邻居阿婆向陈娇回忆,2024年3月,楼道内“砰”的一声巨响,她探出家门,看到文某艳嘶喊着跑下楼,吴某升在身后一路追打。几位邻居上前阻拦,将文某艳护到家中,吴某升还嚷着“让我打死她,让我打死她”。据媒体公开报道,曾有邻居看到文某艳的手臂上多处淤青,询问缘由时文某艳只说没事。

陈娇补充,吴某升此前还有一段婚姻、一段恋爱,均因施暴无疾而终。

“比较孤僻,不爱说话”,是邻居对吴某升的普遍评价,与文某艳亲属的描述一致。被问及这位与文某艳同居11年的男子时,亲属们的回复几乎千篇一律,“不知道,不了解”。陈娇回忆,他们姐弟三人也与吴某升鲜有交流,只是逢年过节时会邀他一同吃饭。

如今,面对“择期宣判”的结果,陈娇有些迷茫。但“相信正义、公平、公正,永不会迟到。”她说。

(受访者陈娇、文强均为化名)

被害人是指死人还是活人


4月21日,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将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日,被害者女儿陈小花告诉记者,出事前几年,嫌疑人失业在家,且对母亲和他们姐弟的态度变得很差。家属至今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相处十几年的伴侣痛下杀手。


案发前监控照片(受访者供图)


陈小花表示,他们老家在广东陆丰市甲子镇,母亲文某某是一名小学老师,已从事了20余年教育事业,和父亲生育了他们姐弟三人。2009年,三姐弟的父亲因病去世。2012年底,文某某经亡夫亲戚介绍,结识了出生于1964年、比自己大10岁的吴某某,相亲后决定搭伙一起过日子。


陈小花当时16岁,和二弟都已经辍学外出打工,从电话中得知的这个消息,听母亲说对方人挺好的,两人便表示了支持。三弟当时刚上完小学,还跟在母亲身边生活,一开始十分反对母亲和吴某某交往,但因吴某某一开始表现良好,想着“母亲过得好就行”,他最终也同意了两人交往。


文某某和吴某某交往后,文某某在甲子镇买了一处房子,两人在此同居生活了11年。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周边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事实婚姻。


陈小花和两个弟弟常年在外打工,每年只有过年时能回家乡看望母亲。虽然相处极少,但他们对吴某某都很尊敬,见面都会打招呼叫“叔”,逢年过节也会喊他一起吃饭。早些年,文某某和吴某某相处得还不错。吴某某此前一直做打鱼的营生,他常带鱼回来给文某某吃,还给陈小花寄鱼吃。


这几年,吴某某因腰伤不再打鱼,转而到小区当保安。然而,他脾气暴躁,经常与业主发生争吵,这份工作仅维持了几个月便丢了,此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陈小花表示:“我们不知道他待在家钱从哪来,可能都是靠我母亲的工资养家。”


与此同时,吴某某对陈小花一家人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去年过年时,陈家姐弟招呼吴某某吃饭,他置之不理,自己走了。当年5月,陈小花的三弟结婚,邀请吴某某出席婚宴,他没有应约,却在婚礼期间到三弟家附近窥视。


陈家姐弟无从知晓这些变化背后的原因。陈小花常常和母亲通话,但文某某报喜不报忧,从来没跟她说过生活上有什么不如意,也没有提过吴某某的不好。


直到2024年8月16日,悲剧发生了。家属出示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当天中午11时许,文某某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某某,回去自己和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某某听后,要求文某某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文某某表示同意后,让吴某某先到本市甲东公园附近等待,随后自己乘坐三轮车前往甲东公园。13时许,两人在甲东公园会合后,吴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文某某驶往本市麒麟山。两人在麒麟山坡上即将发生性关系时文某某拒绝,吴某某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某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持械砍杀文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21日下午,此案将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陈小花告诉记者,母亲从来没和自己说过要离开吴某某的事情,直到现在,他们都很茫然,不知道为什么吴某某要痛下杀手。


邻居:他曾将被害人打出家门


4月20日,记者来到文某某和吴某某此前的住所走访。两人居住在陆丰市甲子镇一栋居民楼二楼,一楼的大门两侧的对联因无人打理,都已经耷拉下来。铁栅门上还残留着警察调查的围蔽线痕迹,无法入内。


文某某和吴某某曾经居住的家


据文某某女儿陈小花介绍,这是母亲在两人交往后买下的房产。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周边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事实婚姻。


附近一名邻居告诉记者,文某某人很好,平时对邻居也很随和。吴某某在邻居中风评则不太好——他此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和一段恋情,两名伴侣都是因为吴某某施暴离开了他。近几年来,吴某某失业在家,变得更加孤僻,总是阴着脸,不和外人说话。


邻居回忆,吴某某也曾对文某某施暴。去年4月,她们曾听到楼上传来很大的吵闹声,文某某逃出家门,吴某某还追上来打。数名邻居上前劝架,将文某某掩护到家中,吴某某跑到邻居家里,称一定要打死文某某。之后还有一次,邻居看到文某某的手臂上有很多淤青,关心她是怎么回事,但文某某只说没事。


(陈小花为化名)


来源:极目新闻





这些App竟暗藏“桃色陷阱”

一地确诊1542例!疾控提醒

突传讣告!31岁男星去世

编辑 李扬
责编 王萌
审核 向雷


点亮♡,持续关注!

被害人陈述

来源:新闻晨报

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4月21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和升故意杀人一案。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吴和升与文某艳以夫妻名义生活。2024年8月16日,文某艳因关系不和提出分开,吴和升约文某艳见面后,将文某艳杀害。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吴和升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和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和升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近亲属、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被害人家属:望严惩凶手

据极目新闻报道,21日,被害人儿女告诉记者,什么都换不回母亲的生命,只求判凶手死刑。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和升与被害人文某艳经人介绍结识,后两人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至2024年,约11年。2024年8月16日中午11时许,文某艳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和升,回去自己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和升听后要求文某艳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

文某艳表示同意后,让吴和升先到陆丰市甲东公园附近等待,随后自己乘坐三轮车前往甲东公园。13时许,两人在甲东公园会合后,吴和升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文某艳驶往麒麟山。文某艳拒绝在山坡上发生关系,吴和升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艳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家属后来发现,案发地竟在山上几座坟墓旁,“现场没有监控探头,他从一个路口进去(作案后)到另一个路口出来,才短短十六分钟”。

2024年8月18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吴和升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和升持械砍杀文某艳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21日下午,此案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害人文某艳的弟弟特地从重庆坐飞机赶过来的,落地后没有休息立刻就来到法院。弟弟表示,姐姐一直是报喜不报忧,这些年他只见过吴和升一次面,所以他不清楚具体情况。“刚得知消息时,我很震惊,这个人心怎么这么残忍,怎么下得去手。”

此外,弟弟还透露,被害人的父母还不知道这个事情,“岁数大了,不敢让他们知道”。

文某艳大女儿告诉记者,据她此前获悉,本次开庭,嫌疑人将在看守所应诉,文某某的三儿子会在那里和他面对面,陆丰市人民法院可以旁听。

她表示,直到现在她都不明白吴和升为什么要对相处了11年的母亲痛下杀手,如果能对话,只想质问他这一个问题。她还表示,无论什么都换不回母亲的生命,只求判凶手死刑。

回访案发现场:位于当地景点附近的山坡上

据极目新闻报道,20日,记者跟随家属重走案发现场麒麟山看到,案发地距离被害人家约10公里,在一条乡间小路旁,山坡上有一片坟地。据了解,麒麟山度假村是当地一处知名景点,暑假时常有游客来此看海。案发地位于其周边地区偏僻处。

据家属介绍,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天文某艳先是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了同住在甲子镇的三儿子新房附近,之后走到路上搭乘三轮车,再和吴和升会合,搭乘其摩托车前往麒麟山。

20日下午,记者和文某艳的大女儿陈小花、二儿子陈国立一同沿该路线从甲子镇出发前往麒麟山,全程大约10公里,路程的前半段途经热闹的城镇,但在经过甲东镇前往麒麟山时,宽敞的大路逐渐变成乡间小道,两侧变成树林和荒地。

案发地处于从居民区前往度假海湾的中间路段,是位于乡道旁的一处小山坡。该处举目四望均为荒野,坡顶有多块大石,遮蔽了后坡的情况。低处则有不少坟地,清明刚过,祭拜的痕迹还留在原处。

案发地山坡。图源极目新闻

案发地附近路景。图源极目新闻

时值农忙期,下午时分,不时有附近居民驾驶电动车经过。文某艳的儿女告诉记者,麒麟山是当地居民常去的观光地之一,暑期时常有游客去看海。母亲生前常和自己的好友到麒麟山游玩,也曾多次和吴和升一起到此地散心,没想到这里竟会成为母亲被杀害并抛尸的地方。

“我们查到监控,发现阿妈最后是被吴和升带走之后,就联系警方,控制了吴和升,这时他才交代了我妈被他杀害的事实,以及抛尸地点。”陈国立回忆案发当日的情况时表示,“当时已经是(2024年8月)18日凌晨了,天还下着大雨,我们收到警方通知来到麒麟山时,母亲的遗体已经被带走,现场刑侦人员在收拾证物。”

文某艳的家属不明白,为何凶手会选择麒麟山作案。根据《起诉书》所说,吴和升想和文某艳在此发生性关系,“但我妈当了一辈子老师,她是一个很体面的人,我觉得她根本不会同意这种要求。”陈小花告诉记者,“他之前交代,是我妈想和他分手,要到外面去谈谈,才去了以前常去的麒麟山,不知道为什么后续改成了这种说法。”

(陈小花、陈国立为化名)

来源 |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极目新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被害人是什么意思,被害人承诺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