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30天离婚冷静期”,30天离婚冷静期的利弊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邹铭华

夫妻自愿协议离婚并进行离婚登记的,需要首先提出离婚申请,提出申请后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可以撤回申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可以双方亲自进行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第一个三十日届满后需要在三十日内进行登记,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下列为《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进行规定的原条文:

第一干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离婚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国际上,其实设立离婚冷静期早有先例,在美国、韩国、德国等等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那么为什么会设定一个冷静期呢?主要原因还是为了解决离婚率持续走高的问题,据统计2019年全国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因此有媒体报道这个离结比是43.9%,其实这个数字肯定是不准确的,不能这么简单的算除法。

马娇娇律师提醒:离婚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以上有关“30天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解答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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