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产权房产查封可不可以拍卖
对此问题,我们明确回复:是可行的。
对于被执行人和他人共同拥有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利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将此决定告知所有共有人。
若共有人能够达成协议,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且得到债权人的认可,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这种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情况下,查封、扣押和冻结的效力会延伸至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所享有的份额内的财产;而对于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予以解除。
如果共有人提出财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以代位权提起财产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许可。
在诉讼过程中,对该财产的执行将会暂时中止。
二、房子产权过了还能住吗
当房产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您仍然可选择继续在此处居住生活。
只需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足额或适当地缴付续期费用即可。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将自动获得续期。
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事宜,则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而对于非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同样需要依法进行办理。
此外,若土地之上的房屋及其他房地产所有权存在约定的情况,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晰之处,则需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三、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在法律上怎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合法缔结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该房屋出售对象为本乡镇以外的人士且未获得相关组织及部门的批准,则此类交易应被视为无效;反之,若该房屋出售对象为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类小产权房买卖便可被认定为有效;最后,如果该房屋出售对象为本乡镇以外的人士,但已获得相关组织及部门的批准,那么这类交易亦可被视为有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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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在法律上怎么规定,小产权房买卖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