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保局,福州市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袁涵

福州市医保局,福州市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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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号码

门诊特殊病种

无需选择定点治疗机构

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

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福州医保政策

新变化来啦

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提供便利。该通知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 变化一: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

过去

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

需由具备条件的医院认定

参保人员持医院认定的

“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备案申请表”

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再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即时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从2018年11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实行网上备案,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市属及以下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承担医保管理的科室负责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新政策施行后

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权限

下放至福州市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医学临床诊断标准按规定予以认定

此外,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加紧与省属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省属医疗机构尽快实现由医院通过网上直接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 变化二:就诊范围涵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在新政出台前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

分为两个阶段

☞2001年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基本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经认定后,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相对较窄。

☞2018年6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除可按原来规定的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外,还可在我市已完成医保智能审核平台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新政施行后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后

无需再选择定点治疗机构

可直接在全市具有资质的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

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需注意的是,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为C级或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工作、不得进行门诊特殊病种结算。

来源:福州晚报

来源: 东南网

福州市医保中心 电话

门诊特殊病种无需选择定点治疗机构,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

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福州医保政策新变化来啦!

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提供便利。该通知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变化一: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

过去,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需由具备条件的医院认定,参保人员持医院认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备案申请表”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再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从2018年11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实行网上备案,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市属及以下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承担医保管理的科室负责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新政策施行后,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权限下放至福州市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学临床诊断标准按规定予以认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此外,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加紧与省属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省属医疗机构尽快实现由医院通过网上直接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变化二:就诊范围涵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在新政出台前,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分为两个阶段:

☞2001年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基本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经认定后,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相对较窄。

☞2018年6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除可按原来规定的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外,还可在我市已完成医保智能审核平台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新政施行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后,无需再选择定点治疗机构,可直接在全市具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需注意的是,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为C级或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工作、不得进行门诊特殊病种结算。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

福州市医保局官网

福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开始参保缴费啦!

记者今天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福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财政补助800元/人,合计1250元/人。

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政策,按规定给予分类资助。

二、参保登记

1.已在福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2.首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或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或银行医保e站办理。

(医保码上办)

3.在榕高校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即福州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就读高校组织参保登记(低保、计生家庭等由财政资助对象除外)。

三、缴费方式

1.线上渠道:通过“闽政通”APP搜索【福建税务】进入【社保缴费办理】,或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APP、云闪付、支付宝等办理。

(医保轻松缴)

2.线下渠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税务服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农业银行柜面、农商银行(农信社)柜面、普惠金融点等办理。

3.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可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代缴城乡居民保费】办理。未开通家庭共济账户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家庭共济】开通。

记者 李晖/文

来源: 福州晚报

福州市医保起付线

来源:台海网

紧急提醒!事关福州人的医保!若你错过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缴费期,需补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补缴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者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

福州:截至3月31日!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补缴别再错过!

各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的小伙伴注意了!

快跟着小编的步骤,动动手指,开始便捷补缴吧!

职工医保费

2021年度全年一次性应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每年7月1日起调整)。

两种便捷缴费渠道如下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实行批量扣缴和自助申报模式,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

1.批量委托扣缴(每月20日前)

已办理续保手续需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将应缴医保费足额存入本人指定农业银行账户,委托银行定期代扣缴纳。

2.零星自助缴费(可实时到账)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的,可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或通过农行网点、二维码扫码支付等渠道自助申报缴费。

注意事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即为中断缴费),暂停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在3个月(含)内,补缴职工医保费后,中断缴费期间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重要的消息,告知身边人知道!

(来源:鼓楼微文明综合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东南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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