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专利是否合法,抢注是什么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郑阳涵

抢注专利是否合法,抢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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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这一术语主要应用在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商标权的注册过程中。那么究竟什么是恶意抢注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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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出行科普来了,注册用户被抢注如何处理?(制图:黄舒媛 秦琦)

来源: 中国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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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对“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注?

判断一个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是否属于“恶意抢注”,可以从两个方面考量:一方面,主要是从申请人与其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之间的关联性角度来考量,如果申请人本身与其提出申请的商标之间并不存在固有联系,也没有合理地选择或使用该商标的理由,且该商标包含的内容或要素又涉及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姓名、企业名称、作品名称、人物形象等,或者属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业标记等,通常就可以认为申请人存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和目的,也就是说主观上可能具有恶意;另一方面,可以从该商标如果通过注册,是否会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进行考量,如果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包含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姓名、企业名称、作品名称、人物形象,或者属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业标记等,则其注册势必在客观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样的商标注册也不应当被允许。(全媒体记者 罗聪冉)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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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为切实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5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10个北京法院审理的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五为某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农具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值得关注的是,此案系打击恶意注册商标,保护台湾地区企业在大陆市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案情显示,某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THE OLD FARMER及图”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于2014年7月12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8类的耙(手工具);铲(手工具);园艺工具(手动的)等商品上。某农具有限公司系台湾地区企业,其在台湾地区注册“老農夫THE OLD FARMER”商标,但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未在大陆申请注册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某农具有限公司已授权某园艺工具有限公司在大陆范围、在园艺用品上使用其“老農夫THE OLD FARMER”商标。

某农具有限公司以诉争商标的注册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指情形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作出裁定,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某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某农具有限公司在大陆对“老農夫THE OLD FARMER”商标使用在园艺工具上进行了宣传并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某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与某农具有限公司属于同一行业从业者,其应当知晓某农具有限公司在园艺工具商品上的“老農夫THE OLD FARMER及图”商标。诉争商标与某农具有限公司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農夫THE OLD FARMER及图”商标中的图形所指事物相同,在设计风格、表现形式等方面相近,且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园艺工具(手动的)”等商品与某农具有限公司“老農夫THE OLD FARMER”商标实际使用的园艺工具等商品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因此,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某农具有限公司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审判决作出后,某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表示,商标法对于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救济途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未注册商标经过使用建立的市场商誉。对于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可以综合考虑在先未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诉争商标与在先商标的近似程度以及诉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商标权利人是否处于同一行业领域等因素予以判断。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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