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发生意外受伤,如摔伤、撞伤、高空跌落、机械割伤等,导致工伤断指、骨折、截肢、毁容等身体损伤甚至工伤死亡,尤其是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劳动者医疗费、误工费及工伤伤残补助等工伤赔偿项目,劳动者应该尽快处理,追讨工伤赔偿的期限从事故发生日起计算只有1年,超过追溯期限,可能无法得到赔偿。在劳动仲裁出结果后,单位仍然不履行裁定,不支付工伤赔偿金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工伤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且不肯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解决两大难题: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包括工伤赔偿和工伤死亡赔偿)
工伤事故索赔金额需要先计算受伤劳动者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再分析受伤情况,对于有骨折、截肢等受伤较重的,要考虑是否存在伤残,结合后期的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计算出准确的工伤赔偿金额。所以劳动关系的确定和工伤认定这两个步骤必须一次处理好,否则对后续的索赔影响很大。
一、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现实中,用人单位逃避工伤赔偿责任,不会主动承认与劳动者的关系,那么劳动者应该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手上有劳动合同,那最好不过,万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考虑咨询工伤律师,从多个细节,寻找其他证据为劳动者证明,才能使劳动局认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申诉时,我们要提交充分证据让政府机构,如劳动局、法院认可,才能让这些政府单位支持劳动者进行工伤索赔。因为劳动关系 的确立并不是如劳动者随便说一句 “我就是在那里工作的”就可以完成。
当确定劳动关系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准备不足的,很大机会被驳回申请,一旦被驳回,再次申请会更加困难,还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干扰,所以第一次申请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二、工伤认定
工伤简单地说,就是因工作原因受伤,指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收尾工作时所遭受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意: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当(一)、(二)两步能够完全成立后,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符合自身情况的赔偿申请。
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发?
职工在工伤治疗休养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
关于员工发生工伤后是否离职的待遇问题:
员工继续留在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辞退或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过程中,单位为逃避赔偿责任,会找各种的理由扰乱劳动关系及工伤的认定,并且利用法律程序拖延赔偿时间,知道劳动者急于获得赔偿,逼使劳动者接受低额工伤赔偿金。所以各位如果确定要追讨工伤赔偿,调解之前必须收集足够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专业的律师熟悉工伤赔偿流程,知道不同岗位的劳动者需要不同的证据进行索赔,明确赔偿金额与赔偿项目,不会受到单位的干扰。
国晖佛山律师事务所,10年工伤赔偿追讨敬仰,大量接受劳动者委托,处理多种工伤情况,如骨折、外伤、断指、截止等,为劳动者争取过高额工伤赔偿金,解决员工工伤单位不赔偿的问题,获得众多劳动者的认可。如对工伤赔偿有疑问的,可拨打下面的电话联系专业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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