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2025正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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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是几年几月几日开始实施的
在安全生产中,遵循科学的管理原则是预防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健康和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以下是安全生产十大重要原则及其核心要点: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已安全生产为核心:所有生产活动必须优先考虑安全,通过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手段提前防控。
- 实践应急体系:制定安全预案,落实“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
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以全员责任制为核心:明确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安全职责,形成“人人有责”的体系。
: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绩效纳入考核(如“一票否决制”)
3.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是各部门、各环节的共同责任,非单一安全部门的职责。
业务领导需同步部署安全工作(如施工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
4. 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先辨识风险(如高空作业、用电危险源),再分级管控;定期排查隐患并闭环整改。
使用LEC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划分风险等级,建立隐患台账。
5.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处理)
事故原因未查清、责任人员未处理、整改措施未落实、相关人员未教育不放过。
事故分析会必须提出针对性改进方案,避免重复发生。
6. 安全投入优先保障
: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投入(如防护用品、培训、监测设备),不得缩减挪用。
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专项费用。
7. 科技兴安,本质安全化
:通过技术手段(自动化、智能化)减少人为失误,提升设备本质安全。
推广BIM+智慧工地、机械联锁防护装置等。
8. 安全培训常态化
: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定期复训强化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9. 应急管理“一案三制”
: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法制联动,确保快速响应。
:定期演练(如消防、坍塌救援),配备应急物资和队伍。
10持续改进(PDCA循环)
:通过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改进(Act)动态优化安全管理。
:每月安全例会分析问题,更新管理总结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安全生产的“防护网”,需结合法律法规(如《新安全生产法》)、行业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
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排查和消除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近日,民政部发布《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排查和消除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民政部制定了《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将《标准》作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民政部办公厅
2025年4月30日
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准确科学判定、及时消除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的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救助管理机构未落实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基本要求,可能直接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三条 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
(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
(三)日常管理重大事故隐患;
(四)其他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救助管理机构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
(一)未建立安保、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未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
(三)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的。
第五条 救助管理机构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
(一)救助管理机构选址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或者设置在自然资源等部门判定存在重大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内的;
(二)经危险房屋鉴定机构等专业机构鉴定属于C级、D级危房;
(三)经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检查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判定建筑防火设计、消防、电气、燃气等设施设备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具备消防安全技术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未配备安全检查门或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公共区域及观察室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六)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未按照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七)未对特种设备、电气、燃气、安保、消防、报警、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
(八)未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手续;
(九)未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条 救助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
(一)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未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或未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突出安全问题予以整改的;
(二)需要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三)使用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的;
(四)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五)受助人员寝室、活动室的外窗未设置逃生窗导致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六)发现受助人员突发急病、精神异常或疑似传染病的,未及时送医疗机构或联系急救机构救治、诊断的;
(七)托养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八)其他可能严重危害机构内受助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违规情形。
第七条 其他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八条 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九条 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民政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
第十条 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标准,结合实际细化本行政区域内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来源:民政部官网
安全生产法规定
清远市商务局日前发布了该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规则,规则明确了举报途径、办理流程和奖励标准。
举报途径包括清远市安全生产举报热线,0763—12345、0763—12350。清远市商务领域、清远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举报电话为0763-3363854。信箱地址是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7008。电子邮箱为qyswj@gdqy.gov.cn。
规则提到,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规章有关举报受理期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同时及时调查核实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以书面方式或者举报人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告知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及时报告有关地方政府,由其牵头组织核查。举报事项核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市商务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举报人无法联系的除外。
经调查属实的,在案件办理期限内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规则提到,按照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查属实每宗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南方+记者 邱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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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淑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
安全生产为什么把安全放置首位(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是行业的核心原则,其根本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人身生命安全的至高性
- 生命无价:任何施工进度、成本或效益都不能以牺牲工人或公众的生命健康为代价。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不可逆的伤亡,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毁灭性影响。
- 人权保障:安全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国际劳工组织(ILO)和各国法律均明确要求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2. 法律与责任的刚性约束
-法规强制要求:各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均将安全作为强制性标准,违规者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甚至企业关停。
- 事故追责制度:近年“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条款的强化,促使企业必须将安全置于首位。
3. 经济效益的底层逻辑
- 事故成本巨大:一起重大事故可能导致直接损失(赔偿、停工)、间接损失(声誉受损、市场信任崩塌)远超预防投入。
-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安全措施(如规范操作、防护设备)虽可能短期增加成本,但能减少事故延误,提升长期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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