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卡平台,卖卡属于什么罪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史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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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相信你可能也收到过这样的信息:无须任何成本,只要提供银行卡、电话卡就能收到不菲的好处费。无本万利、稳赚不赔、躺平赚钱……是不是很让人心动,觉得这是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如果你信以为真,积极参与,就会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最终不仅“生财无望”,还会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据媒体报道,2022年4月,江苏盐城的刘某在某App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广东籍的老板。该网友说可以给刘某在广东安排一份短工,工作两三天就能有上万元的报酬,而且可以报销来回机票。见有利可图,刘某很快答应,并按对方要求将自己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开通了手机网银、U盾等业务。在办理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曾提醒她,不能将银行卡等资金账户转借、转租,但刘某并没当回事。之后,该网友给刘某订购了机票,刘某便瞒着家人独自去了广东。到了约定的接头地点,该网友没有出现,而是安排两名男子将刘某接到了一家位置偏僻的宾馆。

据刘某回忆,应对方要求,她将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交出,并配合进行了人脸识别等操作,短短几个小时,她的银行账户里就多出了30多万元。随后,对方从刘某的银行账户里转出了近20万元,但剩余的10多万元在操作转移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冻结。见刘某没有其他银行账户可用,两名男子便将其赶出宾馆。无奈之下,刘某只得联系家人,花了1000多元路费才回到家中。

回家后不久,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非但没有实现暴富梦,反而落得个刑责在身,刘某觉得自己委屈不已。但这是她咎由自取,为了一己私利无视银行工作人员提醒,甘当不法分子的“工具人”,偷鸡不成蚀把米,也怨不得他人。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价收卡只是引诱你上当受骗的幌子,拉拢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的惩治力度。切莫再心存侥幸,否则必然要摊上事。

最后再提醒一句,卖卡很简单,但后果很严重,这笔买卖怎么算都划不来。

(本期坐堂 王宇)

[版面编辑:马菲菲]

本文来自【检察日报·正义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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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卡是什么意思

兰州晚报讯 近日,红古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等8人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检察院指控: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间被告人马某某(已起诉)分别组织被告人赵某某、潘某某、姚某某、马某1、马某2、孙某某、司某某、马某3在各自名下办理银行卡,并贩卖给某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8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马某某收买他人银行卡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办理银行卡进行买卖,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

检察官在庭审中说,售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实质上已经成为了上游电信诈骗犯罪得以成功的基础环节和必备要素。特别希望大众明白,“卖卡不等于赚钱,卖卡等于犯罪”。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卖卡针

女儿和她爸又买了一箱小马宝莉卡在房间里抽,嘴里念叨着“SSR、RS卡...”只听房间里传来两人激动的声音。

“哎呀!”

我知道他们肯定又没抽中他们想要的黑背卡。

女儿开始玩抽卡,是因为Laomei带起来的。他听到好朋友的女儿沉迷抽卡,一开始可能只是好奇,带着女儿一起玩。没想到,抽着抽着,竟然有点上瘾了。

现在女儿的玩具里,小马宝莉卡占了不少。

还好,前段时间朋友姐姐送了她一张黑背卡。不然,他们父女俩花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抽卡,都白费了。

听说现在好多小朋友,特别是小学生,特别喜欢抽卡,小马宝莉卡、奥特曼卡等等,还会专门买卡册,把他们觉得有用的卡,小心地放进卡册里收藏。

听说,一张稀有的小马宝莉卡甚至被炒到了25万。

真是想不通,这股抽卡热潮是怎么能炒起来的?

卖卡一张给别人判几年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

转手可卖100元?

再用身份证办张银行卡

就能赚到500元?

真的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注意了!

你有可能因此涉嫌

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征信

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别为蝇头小利,赔了夫人又折兵!

7月19日,日照市公安局莒县反诈中心通过精准研判在莒县一民宿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杨某抓获。

经审查,自2021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杨某等人流窜至广东、河南、山东等多地在明知上游资金为诈骗资金的前提下仍联络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办理银行卡账户为犯罪团伙非法转移资金共计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期待不劳而获的人还不止这一个!

7月21日,日照市公安局五莲县反诈中心成功打掉一“跑分”洗钱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从而斩断了一条帮助网络诈骗分子洗钱的黑色产业链。

7月4日,五莲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省厅“断卡”行动核查线索,辖区内周某有涉嫌跑分的嫌疑。

经分析研判,怀疑淄博籍韩某与周某有共同实施犯罪的嫌疑,办案民警经过多日研判和蹲守,掌握了两名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于7月19日上午10时,在县城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周某、韩某成功抓捕。

办案民警迅速对涉案嫌疑人开展突审,经过资金查控,深挖溯源,确定其上线嫌疑人为淄博籍孟某、孙某,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抓捕,于7月21日15时在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将孟某、孙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孟某于2021年4月份开始,组织其朋友周某、韩某、孙某利用自己的和从其他渠道买卖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进行跑分洗钱,涉嫌转移资金3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警方提示

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征信,而且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废弃不用或闲置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不要随意丢弃。此外,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一定要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资金账户交由他人使用,买卖涉案账户的行为均是犯罪。

勿贪蝇头小利,

不取不义之财!

“断卡”行动的终极目的是

防止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而防止网络诈骗案件更有效的办法是

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擦亮双眼

辨别识清诈骗手段,捂紧钱袋子!

切记:

不要卖卡!

来源日照公安

来源: 日照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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