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产房可以买卖吗,公产房可以买卖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姜玲

天津公产房可以买卖吗,公产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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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公产房可以买卖吗

天津网网上帮办郝英杰即时播报虽然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早已结束,但市民对学区房的咨询购买热度丝毫不减。近日,于先生在网上帮办咨询公产房能否购买产权的相关问题。

于先生称,自己近期准备买南开区五马路小学附近的公产学区房。去房地产中介咨询时,被告知“目前已有政策,公产房不能再购买产权”。“中介的工作人员说消息来自‘津房置换’。我拨打‘津房置换’的客服电话询问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到底公产房能不能购买产权?如果不能购买有没有明确的政策或者文件规定?”于先生问记者。

了解情况后,记者咨询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天津市没有出台直管公产住房产权不可买卖的政策或者规定。按照《关于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的通知》规定,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市民可以直接去想要购买的公产房产权单位咨询,如果产权单位同意出售,市民便可按照程序购买。

根据《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征收决定范围内的、属于非成套或者成套伙用住宅房屋的、国家和本市规定禁止出售的其他情形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出售。市民在购买公产房时,建议到公产房所属区房管局问清是否属于上述不可购买的情形。

公产房可以买卖吗?到哪里办手续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切实维护直管公产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直管公产房屋的租赁、使用、修缮、出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承租人承租直管公产房屋时,应当与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期支付租金。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直管公产住宅房屋租金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和体育场馆等公益性单位承租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的,经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采取保管自修方式。

保管自修房屋承租人应当与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签订保管自修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所承担的房屋管理、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经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同意,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承租人可以转让使用权。可以出售的直管公产住宅房屋使用权转让时,鼓励受让人购买直管公产住宅房屋。

经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承租人可以转让使用权。转让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使用权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下列房屋应当确定为直管公产非住宅

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者购置的房屋;

以直管公产非住宅征收补偿资金建设或者购置的房屋;

征收直管公产非住宅实行不动产权调换获得的房屋;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

在现有直管公产非住宅占用的土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房屋;

在划拨土地上建设,并由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使用的房屋;

依法接管、没收归公的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出售

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

征收决定范围内的;

属于非成套或者成套伙用住宅房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

未依法签订租赁合同的;

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

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的;

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

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成套独用住宅房屋变为成套伙用住宅房屋的;

申请受让或者承租的个人没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来源:北方网

公产房可以买卖吗?公产房的新出售政策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不同的房屋类型有着不同的上市条件。公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呢?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由于公房在交易过程中会存在各类问题,本文特为大家进行梳理。

1公房的性质是什么?

公房指共有住房,也称共有住宅、共产住房、国有住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的产物。与私有住房的最大区别是:私有住房所有权属于个人,而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

按照产权人不同,公房可分为三类:

1

主管共有住房,指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其中少部分免租给单位。

2

单位自管产。指归属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等单位住房。

3

产权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

2什么是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又名房改房。是职工根据国家政策及本地政策按照市场价、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房。三种购房标准所产生的产权归属也不同。

购买价格产权是否可以上市
市场价个人产权可以交易
成本价个人产权五年后交易
标准价部分产权五年后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注:成本价或是标准价购买的房产进入市场的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签发的日期推算。以标准价购买的公产房在发生继承行为的时候,只能继承个人拥有部分。

3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

1

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

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

3

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

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

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

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

7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

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4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流程?

1、出售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上市出售申请。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出出售申请的房屋进行审核,并做出意见。3、准予上市的,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并如实申报价格。

注:房屋成交价由买卖双方协商。房地长交易管理部门需对价格进行核实,并对房屋进行评估及勘察。

4、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缴纳税费和土地收益。5、买卖双方在完成过户手续的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关于公房能否买卖各地的规定有所差异。因此建议业主如有出售公房的意愿,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咨询本地区房管局或其他主管机构,再进行交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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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可以买卖吗?能过户吗?

天津哏叔:学区房案例分享之十九:

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前不久刚刚未通过中介,自己完成公产房过户的买和平某重小公产房网友的分享:

“这个房源是朋友介绍给我的,也正好有房主的电话,一问公产房买卖的中介费也要二点几,房主一看我能全款,就说她当初买这套公产房时过户手续很简单,也没走中介,建议我也可以试试。

没想到还真的很顺利,因为房子归房管站管,我们双方直接在工作日去办,很快就办完了,津房置换管的那种需要走摘牌手续,其实也不麻烦,带着房本,身份证,户口本到津房置换进件就行 ,由津房进行评估走挂牌流程,几个工作日后摘牌就可以正式签订买卖协议了,在决定自己去过户之前,我查到了下面这个官方的公产房知识问答觉得有点用,请哏叔帮着一起分享给大家”

附:天津公产房买卖知识问答

1.什么是公产房

所谓公产房是指公有住房,它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

在天津,公产房的产权人代表是天津市**总公司,其日常管理机构是各区房管局所属的房管站。公产房的承租人持有房管站发放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俗称“房本”)。房产的权利包括四种: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法律上公产房承租人享有对所承租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和一定的收益权,但没有将房屋以变卖、变更承租人方式自行处分的权利。

2.直管公有住房现在必须通过挂牌方式进行转让了,为什么要进行这种调整呢?

答:直管公有住房挂牌主要是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房屋买卖违规操作、黑中介吃差价、某些中介机构以代办公房买卖不收费为由占押房款少则几十天多则几个月等问题而制定的。

直管公有住房挂牌是一种全新的房屋交易方式,与以往的交易方式完全不同。它将房屋交易的过程与置换手续办理的过程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通过房源信息的集中展示、完全透明的交易价格、真实有效的权属、安全的资金管理,最大程度上的保证了公房住户(俗称“卖方”)的使用权转让利益,将原来通过黑中介可能产生的“差价”还给了置换双方,并最终起到调控房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它真正为置换双方提供了一个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并由津房置换提供了一种全程式的置换服务,无论是回购、挂牌代理转让还是置换手续,为消费者提供了最大程度上的方便与快捷的服务。

3.是不是通过其他中介也可以办理直管公有住房挂牌代理转让业务

答:不可以,津房置换是受公房产权人委托的唯一一家经营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办理直管公产房屋的收购、代理买卖和代办过户。

4.把房屋信息在其他中介代理展示是不是成交更快些

答:表面上感觉可能通过多个窗口的展示会提高成交效率,甚至某些中介还引导卖方可以通过他们做好挂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缩短成交周期,但实际上如果您真正弄清楚挂牌转让的整体程序后,您就会明白其实在其他中介发布房源信息不仅不会提高成交速度,甚至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差价”风险与额外中间费用,只会徒增烦恼。

因为公房转让必须是通过津房置换挂牌并确定买方的,之前您通过任何其他中介产生的所谓“买主”实际上都是意向摘牌人,不能确定就是最终通过津房置换摘牌程序确定的买方,所以通过其他中介或个人只能延长成交周期并增加转让期间的资金风险。我们发现有些不法中介引导置换双方通过抬高房屋摘牌价格来保证最终成交的,但这种行为会为买方带来极大的风险,如果卖方坚持按照摘牌价格执行合同则买方只能自认倒霉,多付房款。

5.挂牌转让的收费是不是比以前提高了?

答:当然不会。这种全新的交易方式中置换手续费和代理费完全按照物价局取费标准收取,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还起到了让置换双方多赚少花的目的,卖方赚的是公开透明的转让收益,买方节省了以前的许多看房费、咨询费、额外代理费用等等。

6.最近有些中介承诺办理公有住房买卖业务不收代理费和过户费,这样是不是更省钱

答:首先,公有住房置换业务天津市房管局有明文规定,房管局与市物价局也有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只有津房置换可以办理,并确定了各项收费标准。没有任何一家中介可以私自办理或收取各项费用,既没有收费的资格怎么能谈得上免收呢打出这种旗号公司的目的在于招揽房源,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其次,可以进行直管公有住房经营的单位只有津房置换一家,其他任何企业无权办理置换(包括公有住房回购、挂牌转让与置换手续)业务,而有些机构故意说津房置换只能办理公有住房的置换手续业务,这都是一种误导。

因此希望广大置换消费者要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千万不要走弯路,花更多的冤枉钱。

7.通过津房置换办理是不是更麻烦了?

答:没有。先挂牌后置换,津房置换提供了一种全程的置换服务。挂牌交易、房管部门审核、摘牌交接三个步骤,您每一步基本一趟就能办完。

如果原住户按合同约定要件齐全、审批无误、即时腾房的最快能够在10个工作日拿到全部房款,买方(申请承租人)从摘牌日算起最快能够在10个工作日内领到置换单,并完成入住。

8.想卖房(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怎么办呢

答:当您要转让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时,先与津房置换进行回购洽谈达不成回意向的,提交必要材料进行房管部门的审核,审核合格的房屋挂牌公示三天,您按约定时间接待看房,摘牌成功后腾房,手续完毕接收房款。

9.想买房(申请承租公有住房使用权)如何办理?

答:当您想申请承租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时,就近到津房置换连锁店查询房源,找到房源后看房、交纳保证金于摘牌日报价摘牌。摘牌成功后付款,接收房屋。

10.到哪里可以具体办理相关业务?

答:津房置换的全市连锁店,可就近到任意一家查询整个市内六区的所有公有住房房源信息,并办理整套挂牌摘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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