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强制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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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措施有哪些
日前,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 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1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全省经济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据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确保过罚相当,实现同类事项同类标准处罚;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为企业发展打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面,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依法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不触碰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给予一定合理的“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措施,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大力推行智慧监管,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同时,《指导意见》还着力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加大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渠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让企业作为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工作;2024年底前还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此外,还将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和企业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领域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文章来源丨河南司法行政在线
行政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3月27日,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常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旨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有温度、有尺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常德经济发展。
现场,常德市司法局发布和解读“十项措施”具体内容;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结合《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报全市“扫码入企”和实施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
“十项措施”的出台,是常德市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和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抓手,是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也是常德市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专门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实现对涉企行政执法的全周期、全方位、全领域的监督管理。
“十项措施”有利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后续,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积极推进“十项措施”的落地落实,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杨雄源)
电子政务创立了全新的行政方法和行政措施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出台16项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旨在解决行政检查突出问题,确保全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措施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并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行政执法部门需严格落实“无事不扰”要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随意检查,推广“云执法”APP扫码入企功能,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互验和实时上传。
“云南省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目的在于严禁逐利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性处罚企业、下达检查指标、变相检查等行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理清行政检查权责,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既防止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又防止出现监管不到位现象。”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刘纯说。
记者注意到,“综合查一次”的实质是合并检查、联合检查,争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核心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同时,精简现场检查人员,避免因部门过多或者检查人员过多增加检查对象不合理的负担。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开展现场行政检查时,使用“云执法”APP扫描检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主体等信息和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即可同步推送到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作为同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即可实时掌握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情况。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平台数据监测,发现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异常情况的便可以及时预警。
行政措施口诀
3月27日,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常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旨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有温度、有尺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常德经济发展。
现场,常德市司法局发布和解读“十项措施”具体内容;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结合《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报全市“扫码入企”和实施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
“十项措施”的出台,是常德市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和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抓手,是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也是常德市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专门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实现对涉企行政执法的全周期、全方位、全领域的监督管理。
“十项措施”有利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后续,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积极推进“十项措施”的落地落实,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杨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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