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一、扩大查询范围
1.本市户籍人员的人口信息;
3.外省市户籍人员的在沪居住信息。
在沪居住信息,是指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被查询人在本市居住登记地址信息。
1.律师查询本市户籍人员的人口信息,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律师执业证》;
三、规范办理流程
1.鼓励律师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使用线上查询功能(预计6月12日上线试运行),经身份认证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被查询人的准确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上传注明查询事由和本提示第二条所述材料,即可实现自助查询。线上查询功能实时反馈本市户籍人员的人口信息、外省市户籍人员的在沪居住信息,次日反馈外省市户籍人员的人口信息。
3.线下窗口查询时,律师在不能提供被查询人准确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的情况下也可申请查询。经查询无法确定唯一对象的,将不提供查询结果,但律师可以摘抄查询结果中认为条件相符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工作要点
2.公安机关对于异常查询行为建立预警机制与通报机制,律师应依法使用并妥善保管本人账号,若被认定为违法、违规查询主体的,公安机关将依照规定取消其便利查询措施。
4.在查询人口信息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其他改进建议,广大律师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市律协反映。市律协将及时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
本届律协致力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大力推动律师调查取证便利化,提升律师执业效能。目前远程查询人口信息、企业登记档案功能已经落地,并进一步开放人口信息查询范围。市律协将继续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等单位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扩展网上查询的权限范围,提高网上查询的操作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律师调查取证工作的效能。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样本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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