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抢劫是成语吗,拦路抢劫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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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抢劫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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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6月4日22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长沙路派出所进来两个慌里慌张的年轻男子,他们自称是上海某毛纺厂的工人李某某和吴某某,20时左右他俩从大上海电影院隔壁的大沪咖啡室吃完夜宵出来后就沿着西藏路向北行走,走到星火日夜商店附近的时候发现有一伙人尾随,他们觉得惊慌,加速行走,但这帮人依旧跟踪不止。
大上海电影院的前身是大上海大戏院
当他们走到西藏路桥南端西侧的时候,身后的四个人将他们两个围住,用土枪和三角刮刀威逼他们交出身上的值钱物品,最后李某某手上的一只价值180元的“铁吐司”牌手表(即瑞士产的“铁达时”TITUS手表)被抢走。然后这帮歹徒向西藏路桥北方向逃窜,他们两个一开始还想追,但追到西藏路桥中段时,一名歹徒持土枪威胁道:“再敢追,当塞特侬(上海话‘打死你’)”,看着枪口喷出的火光,他们就不敢再追了。
瑞士“铁达时”TITUS手表
黄浦分局刑警队在接到长沙路派出所的报告后,立即出动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查,但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于是侦查员们觉得李某某和吴某某可能没说实话,因此将这两个心虚的活宝提溜到分局,换个环境重新进行了询问。
在侦查员们“报假案、戏弄人民警察”是什么后果的“友情提示”(当年报假案至少一个强制劳动的行政处罚)下,李某某和吴某某终于补充了一些之前没有说出来的“细节”:
两人从大沪咖啡室出来时就发现马路对面有一伙年轻人坐在一辆“黄鱼车”上说笑嬉闹;在被一帮歹徒围抢时,还有一名身材高挑、面容姣好的女青年和歹徒一伙——
侦查员很快就从两人的叙述中找出了问题:在同样的光线环境下,李某某和吴某某声称因为光线太暗,所以没看清四名歹徒的样貌和衣着特征。而对站在歹徒边上的那个女青年,他们却详细描述了她的体貌特征:身高1.68米,苗条瘦长,烫着卷发,上身穿粉红色衬衣,下身穿着蓝色裙子,脚穿拖鞋,而且长相不难看,面颊上有一颗痣状的疤痕。看男的说天黑看不清,看女的却连她脸上的痣都看出来了,这根本不科学。
80年代穿裙子、烫头发的女青年
此外,侦查员并没有在李某某戴手表的手腕上发现任何被拉、撕扯的痕迹。所以,侦查员怀疑李某某到底是否真的有一块瑞士进口手表?是否真的发生过这起拦路抢劫案?如果真的发生了这起拦抢案,李某某和吴某某和这伙歹徒是怎么遭遇、是否相识?那个女人和这伙歹徒是否是一伙的?
经过初步调查访问,证实李某某的确有一块“铁吐司”牌手表,而且的确有目击群众证实李某某和吴某某曾经尾随歹徒走过西藏路桥,当时正在西藏路桥北的群众也证实曾看到有两拨人一追一逃过了桥,所以除了一些细节外本案基本属实。
80年代的西藏路桥
从大上海电影院到西藏路桥这段路段,是上海市中心的繁华路段,周围有多家影剧院和饭店,著名的星火日夜商店也在此处,店前还是全市少有的六岔路口,此处有好几路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的停靠站点。南面是第一百货商店,北面通往火车站(上海北站)。案发时又是初夏的晚上,人流密集,地形复杂,给侦查带来极大的困难。
侦查员在经过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侦查工作必须抓住以下三个要点展开:
1、被害人从大沪咖啡室里出来时就发现一伙可疑的人,很可能就是尾随被害人至西藏路桥头进行的作案。
2、作案现场被选在西藏路桥南端的西侧,这里是闹市区中间的一块相对偏僻的角落,应当重视犯罪分子是怎样利用这个相对偏僻的角落和如何诱使被害人进入现场的。
3、歹徒的逃跑方向是往西藏路桥北,应该和歹徒的藏身地有一定的关系。
以上三个环节都应该下功夫深查,但是重点应该放在第一环节,从准备作案的起点查找歹徒的踪迹。
侦查员深入到大上海电影院周围的公共场所,向包括大沪咖啡室、星火日夜商店在内的职工群众进行走访,请他们提供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的情况,特别是在6月4日曾经在这些场所逗留的可疑分子的情况,从中发现线索。
美术作品:星火日夜商店内景
根据职工群众反映,警方圈定了八个可疑分子,逐个开展工作,逐一过筛。
大沪咖啡室的职工反映:有个经常来咖啡室吃喝的叫“建平”的人在6月4日曾经带着四个人来店里消费过,且在交谈中流露出最近手头没有钱,只能喝点清咖啡之类的牢骚话,20时左右这些人离开了。
经查明,这个“建平”的真名叫周建平,刚刚从白茅岭劳改农场解除劳改回来不久,还留着劳改时期的光头,与被害人描述的歹徒外貌不符,所以排除了周建平的嫌疑。不过周建平向侦查员提供了一个情况:他认识的人里面有一个绰号“腊狗”的金某某,经常在西藏路桥一带活动,知道很多附近的小流氓“阿飞”的情况。
侦查员随即找到金某某了解情况,金某某提供了一个名叫“志华”的年轻人,曾在西藏路上持刀和人打架。经了解,“志华”真名叫陆志华,无业,家住在西藏路光复路,如今正因为持刀和人打架正被拘留审查。但是,侦查员向陆志华了解情况时,陆志华一口咬定他和人打架的时间是6月3日,和案发的日子对不上。但是,侦查员通过对陆志华的深入了解,了解到陆志华的父亲在两年前死于交通事故,随后母亲改嫁,每月只给他很少的一点生活费,因此他既没有家长管教,又缺乏家庭的温暖。
于是,侦查员再度找陆志华谈话,态度既严肃、又诚恳,对他家庭的不幸遭遇表达了关心,指明他改造的方向。陆志华很感动,交代了自己参与6月4日晚上的抢劫犯罪的事实经过。但对其余四名同伙却表示只知道绰号分别是“建明”、“毛毛”、“三毛”和“志英”,并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住址。不过他向侦查员证实:“志英”就是被害人李某某和吴某某目击到的那个身材高挑、面容姣好、脸上带痣的女青年。
陆志华交代说,这起案件就是他们五个人临时结伙,由“建明”策划,让“志英”以色相去和李某某和吴某某搭讪,以色相诱使和赏玩的借口让李某某脱下他的“铁吐司”牌手表,然后高声呼救并指控李某某和吴某某对她进行非礼,然后“建明”、“毛毛”、“三毛”和陆志华四个人一哄而上,抢下了手表后四散逃逸。当李某某和吴某某追来的时候,“建明”用一支手枪式打火机吓唬住两人,让他们不敢再追。手表已经由“建明”销赃,赃款已经被五个人瓜分。
由此,这起拦路抢劫案的过程已经十分清晰,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确定“建明”、“毛毛”、“三毛”和“志英”的身份并把他们抓获归案。
陆志华表示:自己实在不知道这些同伙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只听说“建明”住在西海电影院附近,但具体住哪里他真的不知道。
老照片 西海电影院
随即,侦查员们立即深入西海电影院附近的的武定路、长沙路和牯岭路沿线地区,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查出了名字里有“建明”的相关可疑对象十四名,但经过查证后却没有一个具备作案条件的。
正当排查陷入僵局的时候,长沙路派出所的一名病假在家的老民警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自己的管片里有一个叫李建明的青工,长期旷工逃夜,直到6月8日才回厂上班。此人表现极坏,但他的父母都是党员,应该有大义灭亲的觉悟。
通过基层党支部作了李建明的父母的工作后,李建明的父母提供了李建明的照片,随即照片交给陆志华进行辨认,陆志华一眼就认出李建明就是“建明”。
随即,侦查员立即来到李建明的工作单位依法传唤李建明,然而李建明从车间往厂部走的时候突然将自己的工作证交给车间里的一个工人,被侦查员及时发现,立即截下工作证进行查看,发现工作证里面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将李建明的几个同伙和姓名和地址赫然在列,并写着请帮忙通风报信让他们躲一躲之类的话。
这反而弄巧成拙,警方按照字条按图索骥,将另外三名同伙——殷民宝、夏爱荣和张志英在各自的家中擒获。三人落网后,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交代说作为凶器的匕首被藏在殷民宝的家中,而手枪式打火机在逃跑时被丢进了西藏路桥下的苏州河里(后被起获)。
关于赃物,李建明交代,那块“铁吐司”牌手表在淮海路旧货商店的门口被他卖给了一个不相识的过路人,那个人因为对手表的真假不放心,曾带着他跑进一家小钟表店,请他认识的一个老钟表师傅估价。
80年代淮海路老照片
警方随即来到淮海路,对着路边的大小钟表店一一查访,最终在西门路上找到了这家小钟表店,经过再三询问,那个老师傅终于想起,有个在淮海中路地段医院工作的男青年拿着一只“铁吐司”牌手表来这里要他估价。随即侦查员来到淮海中路地段医院,找到了这块“铁吐司”牌手表。
至此,本案经过八天八夜大海捞针式的艰苦侦办后人赃并获,真相大白。
拦路抢劫判刑多少年
近日,有网友称,“在青海无人区边上开车遭遇拦路抢劫。”对此,青海玛多县公安局通报称,3名货车司机误将当事人车辆认为是与其朋友有经济纠纷的车辆,拦截未果后捡起路边石块对车辆进行击打。该通报遭大众质疑“拦截砸车理由牵强”。9月28日,南都记者发现,上述警方通报已无法查询。当地相关部门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后续或将发布最新通报。
视频显示有人拦截砸车。
相关视频显示,有人向路上行驶的车辆砸石块,车辆后窗被砸出洞。9月27日,玛多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青海境内发生一起拦路抢劫案件”,经公安机关核查,为不实信息。
通报称,事实如下:9月26日,当事人李某驾驶私家车由玉树前往西宁,途经玛多县西丽高速花石峡镇路段时,3名货车司机误将当事人车辆认为是与其朋友有经济纠纷的车辆,遂进行拦截。拦截未果后,当事人驾车驶离时,货车司机捡起路边石块对车辆进行击打,导致当事人车辆后窗及引擎盖受损,无人员受伤。目前,3名违法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车窗被砸。
对此,多名网友质疑“拦截砸车理由牵强”,按上述3名货车司机说法也应“拿出证据”。
9月28日,南都记者发现,玛多县公安局发布的通报已查询不到。当地相关部门向南都记者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后续或将发布最新通报。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
拦路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治日报
交警依法查处酒驾
男子途经此处
拍摄、剪辑……
便成了“拦路抢劫”
8月12日15时许
辽宁省沈阳新民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
在大民屯交通岗开展
酒醉驾违法整治工作时
发现驾驶员徐某存在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其间,杨某恰好路过
便用手机拍摄部分事情经过
通过自媒体账号发布
并配有“拦路抢劫”字样
以博取流量
该视频浏览次数达一万余次
扰乱公共秩序
损害公安机关形象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民市局大民屯派出所
依法将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问,杨某供述了
其为博取流量,歪曲事实
利用信息网络
辱骂人民警察、
诋毁人民警察形象
的违法事实
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切勿造谣传谣
网络信息鱼龙混杂
请擦亮眼睛
切勿轻信谣言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吕佳宁
来源|法治日报
拦路抢劫多少钱立案
交警依法查处酒驾
男子途经此处
拍摄、剪辑......
便成了“拦路抢劫”
8月12日15时许
新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
在大民屯交通岗开展
酒醉驾违法整治工作时
发现驾驶员徐某存在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期间,杨某恰好路过
便用手机拍摄部分事情经过
通过自媒体账号发布
并配有“拦路抢劫”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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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浏览次数达一万余次
扰乱公共秩序
损害公安机关形象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民市局大民屯派出所
依法将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问,杨某供述了
其为博取流量,歪曲事实
利用信息网络
辱骂人民警察、诋毁人民警察形象的违法事实
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切勿造谣传谣
网络信息鱼龙混杂
请擦亮眼睛
切勿轻信谣言
转自:平安沈阳
来源: 新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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