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的范围,近亲属包括表兄妹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尤子宸

近亲属的范围,近亲属包括表兄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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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策划:大树

原标题:《亲属、近亲属、监护人,怎么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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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马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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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的法律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词语了,但在法律上,它们的法律定义和所包含的范围与我们日常认知是不是一样?它们在法律上又被赋予了什么权利和承受什么义务?

《民法典》对于亲属、近亲属以及家庭成员是如何规定的?

父母、兄弟、姐妹

公婆、儿媳、女婿

三叔、六伯、七大姑、八大姨

……

这么多亲戚

究竟谁属于自己的亲属

谁又属于近亲属

家庭成员又包括哪些呢?

在这方面,法律的界定和我们的认知可能有所不同,《民法典》中新增了对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明确界定,成为搭建家庭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基石。

法律条文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这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只有配偶和三代内的直系血亲。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因此,日常生活中往来密切的“七大姑八大姨”、堂表兄弟姐妹及公婆、儿媳女婿等都不属于《民法典》所界定的“近亲属”。

法律小知识

“近亲属”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概念,但在民法体系、刑事法律体系、行政法律体系的范围却有一些差异。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近亲属”仅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并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而在行政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近亲属”则包括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简单的说,“近亲属”的范围在三大法中的排序依次为刑法<民法<行政法。

《民法典》中关于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规定

在家庭中所处关系的不同,意味着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不同,其中尤以“近亲属”的影响最深。

在《民法典》中搜索“近亲属”,出现19次,“亲属”3次,“家庭成员”5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从所涉范围上说,是一个逐步限缩过程。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民法典》中关于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都有哪些较为重要的规定。

(一)监护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抚养、赡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例如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哪些人是家庭成员?法条中并未明确,《民法典》出台后,这对家暴的认定有了更清晰的依据。

(三)房屋优先购买权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因此,近亲属买房构成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例外。

(四)人格利益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五)医疗活动知情权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近亲属”就不包括公婆或者儿媳女婿。

(六)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中明确“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界定有利于鼓励具有特定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相互亲善、扶持,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在赋予其相应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其相应权利的行使和财产利益的维护。

来源:广西普法、南宁工会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

近亲属和直系亲属的区别

夫妻在法律意义上,是排在第一位的近亲属。多数情况下,也是在现实生活中,彼此之间,排在第一位的那个亲近者。

和其他近亲属比起来,夫妻关系是唯一没有那种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缘关系的,所以有些人在打破这种关系时,便缺少了那种对共同的DNA的顾及。以至于这种关系就有了最亲最近,但同时也可能最陌路的矛盾。不像血缘间连接在一起的两端,即使成了仇人,也隔不开那些生物学上的关联,因为那种连接你认不认可,他都会永在。

婚姻间虽然缺少这种连接,但是夫妻彼此间一生情感上的交融,打造成的一种合体式的双方,更多时候是超越了血缘的!如果把婚姻比作一场经营,夫妻就是那谁也离不开谁的合伙人;如果把婚姻比作一次长跑,夫妻就是相互间,彼此加油鼓劲的同行者,目标一致的不行。一生相伴而行,感觉把夫妻称作伴侣挺合适的。

如果非得把夫妻关系的好坏,分出个369等的话,上等的夫妻互相欣赏,彼此尊重;中等的夫妻互相理解,彼此体谅;下等的夫妻互相包容,彼此忍让。不能互相欣赏,就要做到互相理解;不能互相理解,起码要做到能够互相包容;如果连包容都做不到,这夫妻关系就只剩下一个小红本,是下下等了。

近亲属关系

近亲属是个比较专业的法律用语,这在不同性质的诉讼活动中诉讼地位不同,且诉讼权利也不同,姥姥、姥爷是外祖父母,爷爷、奶奶是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用语的解释......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第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91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99次会议讨论通过)第十二条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为原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说明在我国的法律中,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中的“近亲属”的涵义是一样的,均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的范围要小一些,只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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