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成本是否扣除,犯罪成本是否计入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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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成本低是什么意思
我叫川烈,是一名UP主(指在视频网站、论坛等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2023年8月,我遭遇了一场令人胆寒的“开盒”事件。当时,我和家人的户籍信息被公然置顶在一个拥有1.4万余人的TG(境外社交平台Telegram)群里。随后,我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也被曝光。这些信息如同病毒一般,迅速在国内各大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疯狂传播。
那段时间,我和家人的生活陷入了无尽的黑暗,骚扰电话和短信如潮水般涌来,恶意P图威胁更是接踵而至,各种恶毒的话语让我们苦不堪言。
为了结束这场灾难,我发视频揭露此事,没想到却被人举报下架。但我没有坐以待毙,决心反击,想用自己的经历为所有遭受“开盒”侵害的人探出一条维权之路。我深知,他们“开盒”我的目的,一方面是打击报复,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拿我“树招牌”招揽生意、进一步贩卖户籍信息。若不将这些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将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成为受害者。
在下定决心维权后,我聘请了律师,随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然而,立案并没有那么顺利。我在2022年6月和2023年2月就曾因被“开盒”骚扰报过案,当时是以干扰正常生活为由报案,却一直没有进展,如果还以这个案由报案,大概率还是石沉大海。而若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报案,同样难以立案,因为法律对认定标准有明确的数量要求,比如行为人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信息50条以上,或其他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等,我所掌握的信息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
后来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找到了新的突破口——那些人恶意散布我和家人的户籍信息,还进行恶意辱骂、P图、造谣,这些内容的浏览次数都以万为单位,情节极其严重,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就这样,我成功以寻衅滋事罪立案。
但这个“开盒”团伙只在TG上活动,且仅在TG上售卖户籍信息。而TG的服务器不在国内,网警想要定位他们的聊天内容和IP地址难度极大。为了协助警方,我多次佯装与他们交易,历经波折,终于成功套取到他们交易用的收款码、交易账号以及国内的手机号码。我将这些关键信息提供给警方,相关TG群被成功封禁,警方也抓获了一大批与“开盒”相关的人员。
2023年底,网信部门下达了一系列针对“网络开盒”的政策;2024年,公安部开展了“净网”专项行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遭受“开盒”威胁的风险。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开盒”现象又死灰复燃,再度泛滥起来。因为国内App大多需要绑定电话号码,而电话号码关联实名信息,实名信息又与户籍信息挂钩,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个人实名信息就可能被录入外网的“社工库”,只要花钱就能随意查询。
在将自己的经历社交平台后,每天我都会收到许多“被开盒者”的求助信息。当真正了解“开盒”后我发现,虽然“开盒”难以完全避免,但也并非毫无应对之策,提高犯罪成本才是解决“开盒”问题的根本之道。只有让那些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才不敢继续作恶。
(本报记者孙天骄整理)
来源: 法治日报
犯罪成本太低,法治就得不到相应文明
春节期间
亲朋好友聚会增加
酒驾醉驾易发多发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
酒驾、醉驾的后果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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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蜀黍家
来源: 昭通警方
犯罪成本低的后果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3月25日对外发布《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4年度)》,通报朝阳法院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
白皮书显示,2019年至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8件。其中,2019年46件,2020年20件,2021年13件,2022年3件,2023年16件,2024年10件。从案件数量上看,随着前端治理力度加大,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食品、药品案件数量有所回落,但案件规模及影响引起的关注度明显增加。
白皮书显示,涉食品、药品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原料供应、生产、物流、销售等链条式分工,跨区域作案,呈现网络化、技术化趋势,且不断升级迭代。
在生产环节,行为人通常选址居民房、郊区、地下室等隐蔽场所设立“黑作坊”“地下工厂”等进行生产,使用伪劣或未经批准的原材料,例如进购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的肉类及其制品;通过使用虚假标识或冒充正规企业,除在农村集市、小商品店等线下销售外,还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型渠道进行线上网络销售。行为人进行数据和信息的“去痕化”,使用虚假身份等,利用电子支付工具、境内外物流等方式,实现交易、物流与支付的网络化,增加查处难度。
白皮书指出,行为人运用高科技手段和反检测技术,在食品领域通过非法添加化学物质如瘦肉精、滥用添加剂等;药品领域通过仿制高端药品、伪造药品标识,甚至利用生物技术制假,技术性显著增强。
白皮书显示,个体经营者或流动商贩,利用简易生产设备形成“小作坊”式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药品,如将自购散装白酒装瓶,并加贴假冒的“牛栏山”等注册商标标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企业实控人、员工等共同实施犯罪,药厂员工违反职业道德,私自制造“安宫牛黄丸”。犯罪主体逐渐从线下摊贩演化成网络商贩,微商、电商等通过网络平台或社交群销售“三无”产品。
实践中,产业链主体分工明确,共同参与相关犯罪,如物流从业人员明知违法,仍提供运输服务;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默许商家销售伪劣产品;广告公司为伪劣食品药品制作虚假宣传内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对于链条中非直接参与生产、销售的相关人员如何处罚,是司法实践中难题。
白皮书显示,涉食品、药品犯罪成本低、收益大是此类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行为人实施涉食品、药品犯罪,经济成本低廉、技术门槛低,如使用劣质原料,在牛肉中违法添加克仑特罗成分。作坊式生产设备简易,如用封口机、印章等完成假药的灌装或食品加工;仿制与造假技术简单,假冒知名品牌包装可通过普通印刷完成,防伪标识仿制难度低;非法添加成分如西布曲明、激素等无需复杂工艺。售价与成本差异悬殊,暴利空间巨大,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药成本10元/盒,售价可达数百元。
北京朝阳法院表示,今后将继续保持对涉食品、药品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中小学生、婴幼儿生命和健康等特定人群的涉食品、药品犯罪,突出打击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涉食品、药品犯罪,突出打击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食品、药品犯罪,在罚金数额、量刑期限的打击力度上继续从严。
来源: 光明网
犯罪成本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我叫川烈,是一名UP主(指在视频网站、论坛等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2023年8月,我遭遇了一场令人胆寒的“开盒”事件。当时,我和家人的户籍信息被公然置顶在一个拥有1.4万余人的TG(境外社交平台Telegram)群里。随后,我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也被曝光。这些信息如同病毒一般,迅速在国内各大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疯狂传播。
那段时间,我和家人的生活陷入了无尽的黑暗,骚扰电话和短信如潮水般涌来,恶意P图威胁更是接踵而至,各种恶毒的话语让我们苦不堪言。
为了结束这场灾难,我发视频揭露此事,没想到却被人举报下架。但我没有坐以待毙,决心反击,想用自己的经历为所有遭受“开盒”侵害的人探出一条维权之路。我深知,他们“开盒”我的目的,一方面是打击报复,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拿我“树招牌”招揽生意、进一步贩卖户籍信息。若不将这些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将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成为受害者。
在下定决心维权后,我聘请了律师,随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然而,立案并没有那么顺利。我在2022年6月和2023年2月就曾因被“开盒”骚扰报过案,当时是以干扰正常生活为由报案,却一直没有进展,如果还以这个案由报案,大概率还是石沉大海。而若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报案,同样难以立案,因为法律对认定标准有明确的数量要求,比如行为人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信息50条以上,或其他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等,我所掌握的信息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
后来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找到了新的突破口——那些人恶意散布我和家人的户籍信息,还进行恶意辱骂、P图、造谣,这些内容的浏览次数都以万为单位,情节极其严重,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就这样,我成功以寻衅滋事罪立案。
但这个“开盒”团伙只在TG上活动,且仅在TG上售卖户籍信息。而TG的服务器不在国内,网警想要定位他们的聊天内容和IP地址难度极大。为了协助警方,我多次佯装与他们交易,历经波折,终于成功套取到他们交易用的收款码、交易账号以及国内的手机号码。我将这些关键信息提供给警方,相关TG群被成功封禁,警方也抓获了一大批与“开盒”相关的人员。
2023年底,网信部门下达了一系列针对“网络开盒”的政策;2024年,公安部开展了“净网”专项行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遭受“开盒”威胁的风险。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开盒”现象又死灰复燃,再度泛滥起来。因为国内App大多需要绑定电话号码,而电话号码关联实名信息,实名信息又与户籍信息挂钩,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个人实名信息就可能被录入外网的“社工库”,只要花钱就能随意查询。
在将自己的经历分享到社交平台后,每天我都会收到许多“被开盒者”的求助信息。当真正了解“开盒”后我发现,虽然“开盒”难以完全避免,但也并非毫无应对之策,提高犯罪成本才是解决“开盒”问题的根本之道。只有让那些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才不敢继续作恶。
整理|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天骄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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