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怎么解除
留置权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主债权消灭
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为清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时,留置权随之消灭。例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此时作为从权利的留置权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
(二)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
留置权以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为前提,如果留置权人自愿放弃对留置物的占有,或者因为第三人的侵夺等非基于留置权人意思的原因而丧失占有,并且在一定期间内未能恢复占有的,留置权消灭。
(三)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
如果债务人另行提供了担保,且被留置权人接受,那么留置权可以解除。这里的担保需足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立案留置时间多久
立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对留置时间作出规定是为了在保障监察调查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也充分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
三、留押和留置的区别
留押和留置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有以下区别:
(一)概念性质方面
1. 留押:在担保物权领域涉及,例如在抵押关系中,留押是一种关于抵押物在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处置相关的概念。传统上是禁止流押的,流押条款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抵押人的权益,避免其因一时的经济困境而遭受重大的财产损失。
2. 留置: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形式。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汽车修理店在车主未支付修理费的情况下,有权留置汽车。
(二)适用范围方面
1. 留押主要适用于抵押关系等涉及财产担保但又存在特殊限制的情形。
2. 留置适用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当一方未履行相关债务时,另一方有权留置相关动产。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权怎么解除合同
●留置权的处理
●留置权解释
●留置权怎么办理
●留置如何解除
●留置权通俗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的处理
●留置权的四个要件
●留置权如何取得
●立案留置时间多久结案
●立案留置时间多久可以取消
●立案留置多久能出来
●立案 留置
●立案留置是什么意思
●立案留置后出来是否就不移交检察了
●立案与留置时间差
●留置立案后还能出来吗
●留置立案侦查什么意思
●立案和留置的区别
来源:中国法院网-留押和留置的区别,留置流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