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账房是什么意思 可以下房产证吗,顶账房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
大家好,由投稿人滕君来为大家解答顶账房是什么意思 可以下房产证吗,顶账房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这个热门资讯。顶账房是什么意思 可以下房产证吗,顶账房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顶账房是什么意思啊?
顶账房是房地产市场里常见的一种房屋类型,这种房子要比正常的商品房便宜很多,所以有不少人心动,但因为对顶账房了解不多,大部分人对于顶账房也是持观望的态度,所以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顶账房子是什么意思?顶账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一、顶账房子是什么意思
顶账房,就是抵债房,主要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再由债权人出售的房屋。通俗点来说就是开发商没钱了,欠原材料厂家的款只能用房子来抵债。顶帐房通常价格很便宜,但是购买顶账房子有一定的风险,比如说:
1、容易发生纠纷:顶账房买卖过程中对一些约定事项须作出说明,避免出现债权方变故而导致购房者经济损失。
2、房子已被抵押、查封:因为顶账房的性质,所以很可能存在抵押,甚至已被查封,这些情况房产证都办不下来。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之前须仔细审查相关房屋权利凭证原件,并到房产部门等进行核实,避免类似情况。
3、新房变二手房:开发商把房子抵给工程方等债权方,但是一般债权方并不会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并备案,而是委托开发商继续卖直接变现,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购买顶账房只要开发商同意并当场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
二、顶账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顶账房可以办房产证,但是大家在购买抵账房时一定要慎重审查房产证原件,并到房产部门进行核实,看房屋产权是否归对方所有、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情况。
顶账房办房产证的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综上所述,顶账房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开发商还债的房子,这类房子便宜但质量没有保障,而且容易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所以并不推荐大家购买顶账房。以上这些就是“顶账房子是什么意思?顶账房可以办房产证吗?”全部内容。
顶账房是什么意思能买吗
顶账房也被称为抵债房,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低价委托售楼部、中介或其他渠道将房子卖出去,顶账房本身和正常房屋一样,可以自由买卖和过户,且其价格更低廉,因此,引起了部分购房者的关注。但犯罪分子却利用购房者追求廉价房屋的心理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虚构顶账房骗取购房款的案件。
张某某与魁某某系好友。一日,张某某听说魁某某有购房的打算,遂起了骗取魁某某钱财的心思。
2023年10月,张某某编造自己上班的公司在民和县某小区有120平方米的顶账房要出售。在取得魁某某的信任后,张某某利用在该公司上班的便利条件,伪造了公司公章、购房合同,并冒用公司其他员工的身份信息,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陆续从魁某某处骗得60万余元。张某某将骗得的钱款用于网络赌博、日常开销。2024年6月,魁某某去某小区物业公司查询房屋情况时,才得知自己被骗,随即报案。
民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6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法庭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魁某某的经济损失。
钟 慧 兰
民和县法院刑庭庭长
“居者有其屋”是群众的追求,有房可住是群众的基本需求,将辛苦积攒的积蓄用于购买房产时会对顶账房、二手房等售房信息多加关注,往往会因此类房屋的“低价诱惑”失去理性判断,盲目购房以致上当受骗。此案承办法官提醒大家,购房时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谨慎对待购房“馅饼”,对“朋友”“熟人”的热心推荐要认真鉴别,警惕“远低于市价”“内部房源”等诱惑,在交易时,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核实交易对象的身份信息及房产的权属证明,避免在“馅饼”面前踩中“陷阱”,使自己的多年积蓄付诸东流。购房需谨慎,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免疫力”,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上当受骗。
原标题:《顶账房:看似馅饼,亦有陷阱》
阅读原文
来源:青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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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账房到底能不能买
顶账房也被称为抵债房,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低价委托售楼部、中介或其他渠道将房子卖出去,顶账房本身和正常房屋一样,可以自由买卖和过户,且其价格更低廉,因此,引起了部分购房者的关注。但犯罪分子却利用购房者追求廉价房屋的心理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虚构顶账房骗取购房款的案件。
张某某与魁某某系好友。一日,张某某听说魁某某有购房的打算,遂起了骗取魁某某钱财的心思。
2023年10月,张某某编造自己上班的公司在民和县某小区有120平方米的顶账房要出售。在取得魁某某的信任后,张某某利用在该公司上班的便利条件,伪造了公司公章、购房合同,并冒用公司其他员工的身份信息,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陆续从魁某某处骗得60万余元。张某某将骗得的钱款用于网络赌博、日常开销。2024年6月,魁某某去某小区物业公司查询房屋情况时,才得知自己被骗,随即报案。
民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6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法庭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魁某某的经济损失。
钟 慧 兰
民和县法院刑庭庭长
“居者有其屋”是群众的追求,有房可住是群众的基本需求,将辛苦积攒的积蓄用于购买房产时会对顶账房、二手房等售房信息多加关注,往往会因此类房屋的“低价诱惑”失去理性判断,盲目购房以致上当受骗。此案承办法官提醒大家,购房时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谨慎对待购房“馅饼”,对“朋友”“熟人”的热心推荐要认真鉴别,警惕“远低于市价”“内部房源”等诱惑,在交易时,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核实交易对象的身份信息及房产的权属证明,避免在“馅饼”面前踩中“陷阱”,使自己的多年积蓄付诸东流。购房需谨慎,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免疫力”,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 :青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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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宣传】顶账房:看似馅饼,亦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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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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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账房最忌三个东西
女友“离世”前
留下3处房产
男友百感交集
未曾想“一场大戏”即将开演
7个角色
你方唱罢我登场
……
1
开场:女友以“死”做局
“留下”三处房产
2018年6月,任先生与朱某某相恋,两人一同生活、感情稳定。直到2023年,朱某某提出要外出“跑大车”谋生。此后,朱某某便再未露面,只是通过社交账号与任先生保持联系。
2024年3月,朱某某告诉任先生,自己身患绝症,时日不多了,想把生前购置的三套房产留给任先生。
“房子还没有交房,后续还有一些手续和费用,你是我在世上最亲的人,后续都交给你处理吧。”朱某某的“临终重托”,让任先生非常感动。
几日后,朱某某将“好朋友”李明霞(1号角色)的联系方式发给任先生,表示李明霞可以帮其托关系办理房产相关手续。
3月21日,一名自称“车队领导”(2号角色)的人联系任先生,说朱某某因病去世了。任先生悲痛万分,怎知一场骗局正在悄然展开。
2
升级:设下“连环计”
2024年5月,任先生在1号角色的介绍下,添加了“售楼处工作人员”刘敏(3号角色)的联系方式,并按照刘敏要求,支付了契税、物业费、采暖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
“朱**买的是顶账房,过户有点麻烦,我帮你介绍个熟人……”随后,3号角色向任先生推荐了“在法院工作”的陈显文(4号角色)。今年1至2月,陈显文以房子涉及纠纷需要打点关系、办理更名手续为由,让任先生父子先后支付了2万余元,并让任先生添加一名“售楼处会计”(5号角色)的联系方式。“会计”以协助办理税费等理由,要求任先生先后转账共13650元。
“刘敏(3号角色)因为违规操作进监狱了,你还有一笔税钱得正常交……”今年1月,“刘敏老公”(6号角色)向任先生索要房产“税费”12000元。
3月,李明霞(1号角色)同学王超的老婆(7号角色)联系到任先生,称王超垫付了卖房税费,让任先生还钱,任先生又转账了5015元。
3
败露:查无此人
累计被骗7万余元
近一年的时间里,任先生向上述7人先后转账达7万余元,但迟迟没有收到房产过户的消息。
4月7日,任先生来到售楼处,得知压根没有刘敏和会计(3号和5号角色)这两个人。任先生又来到房产局,发现他和朱某某名下都没有这三处房产,发觉被骗的任先生立即报了警。
4
到案:拆穿骗局 嫌疑人被捕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任先生的女朋友朱某某并未死亡,目前在锦州市居住,更离谱的是2024年朱某某还在当地与另外一名男子登记结婚。“不能,不能。肯定是刘敏(3号角色)从中作梗......”得知情况的任先生先是一愣,仍然不愿相信朱某某竟然能够对其实施诈骗。
4月10日,民警在锦州市将嫌疑人朱某某抓获。“我就是想管他要点钱,后来就骗上瘾了……”经审讯,朱某某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朱某某谎称即将离世,并承诺将3处房产赠予任先生,朱某某一人分饰7角向任先生索要相关费用,非法获利达7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再高超的演技也逃不过警方的“法眼”,精心设计的诈骗“剧本”终会变成犯罪铁证。同时,在向他人转账时,一定要核实身份并索要凭证,切勿盲目转账汇款。
转自:中国普法
来源: 平安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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