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要内容,
两人只有一套房子,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双方都请求法院把两人名下唯一一套价值160万元的住房判给自己,自己给予对方一定补偿。近日,南通中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
【案件回顾】
2003年,潘女士和倪先生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并恋爱。2004年,双方在如皋结婚登记。婚后,倪先生招婿至潘女士家共同生活,因未有生育,两人在2008年共同收养一女。2018年1月,双方共同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装修入住。
婚后,倪先生长期在外地务工,潘女士则留在当地,两人聚少离多。2020年3月,倪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潘女士离婚,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此后,双方关系未有改善。2021年12月,潘女士提起离婚诉讼。
应尽量不损害财产效果和经济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条是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基本方式和原则的规定。与其他的民事权利行使规则相同,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同样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优先,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
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本案中,双方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但潘女士长期在当地生活,离婚后女儿也随其一起生活,同时双方对房产实际价值认识一致,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且潘女士竞价出价明显高于倪先生,故法院将房产判归潘女士所有,潘女士支付给倪先生房屋分割款80万元。
【免责声明】 “邱朝芬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任!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夫妻离婚只有一套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只有一套房,能否各占一半产权?
●离婚仅有一套房什么分割
●离婚时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如何判决
●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房,而且双方都需要
●夫妻离婚只有一套房产双方都没钱
●离婚后只有一套房子能执行吗
●离婚就一套房子
●离婚时只有一套房,能否各占一半产权?
●离婚时一套房子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