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去进行合并和分立2025,公司合并分立是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 编辑:褚诗

一、公司怎么去进行合并和分立2025,公司怎么去进行合并和分立

公司进行合并和分立的方式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解散分立、存续分立。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二、公司合并分立是什么意思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分立,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我国公司合并采取了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分立的形式以原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一、公司合并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变化,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最重要效力就是公司实体发生变化,合并一方或者双方消灭、法律地位丧失。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并入存续公司,法律人格丧失。这里值得注意的事,原公司在合并中的主体消灭不同于在公司解散中的主体消失。在公司解散中,公司主体消灭,其债权人得到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然而,它们作为存续公司的一部分,只取得其独立的身份,而不是生命。2、公司合并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被合并公司生命延续的概念在法律上表现为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并公司以前所享有的公法和私法上的所有权利。在公司合并中,合并各方的所有权利都通过法律的作用直接转移到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不需要经过权利义务转让的协议或者出售清单。3、公司合并导致股东的重新入股。公司合并效力的另一个方面显示被并公司股东重新入股或者说收容。合并主要采取以股换股的方式来进行,被并公司的股东再合并的同时,根据合并合同规定的条件,该持有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股份,取得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股东地位。

二、换股吸收合并的流程

1.拟合并的公司必须通过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出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之间合并或分立。

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订立协议而归并成为一个公司。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第五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在不允许外商独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产业的公司中独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导致其所从事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并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合并或分立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经审批机关、海关和税务等机关核定,继续享受原公司所享受的各项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第七条公司合并或分立,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拟合并公司的原审批机关或登记机关有两个以上的,由合并后公司住所地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登记机关作为审批和登记机关。

拟合并公司的投资总额之和超过公司原审批机关或合并后公司住所地审批机关审批权限的,由具有相应权限的审批机审批。

拟合并的公司至少有一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

第八条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原公司或新设异地公司,须征求拟解散或拟设立公司的所在地审批机关的意见。

三、公司合并前的债务要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分立和合并的区别

公司合并是指两家以上公司通过订立合同和法定程序合并为一家公司。公司之间的合并可以加强原公司的竞争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大型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至少有两家公司可以实现公司的合并。公司有不同的类型,在公司法中存在合并公司是否受到限制的问题。在立法和理论上有两种态度:

①公司类型是非限制性的。也就是说,不仅可以合并相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合并。

②公司类型限制主义。大多数国家立法采取这种态度,具体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限制合并前的公司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限制合并后的公司类型,即各公司可以相互合并,但合并公司,如果一方或双方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合并后的公司或新公司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是否有类型限制,但《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和分立有特殊规定,不同于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可见中国公司法采用公司类型非限制主义。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分别设立两家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主要采用两种方式:

①公司将其部分财产或业务分开,设立另一家或多家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即派生分立。

②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别归属于两家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新成立公司的性质、宗旨和经营范围重新分配。原公司解散,即新成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采用吸收合并或新合并。 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程序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两个子公司可以合并吗

法律分析:两个子公司可以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六、公司合并和分立的区别

法律主观:二者的方式不一致: 公司分立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 吸收合并 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 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 债务清偿 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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