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发生纠纷,房子归谁,借名买房官司胜负关键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史嘉一

一、案情回放

张三打算购买一套商品房,但因其无办理按揭贷款的资格,于是想借李四之名,将涉案房屋登记在李四名下。张三与李四签订了《协议书》。后李四反悔,主张案涉房屋归其所有。因此,两人对房屋购买协议和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争议。

二、法院观点

张三、李四签订的《协议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李四既无购买案涉房屋的真实意图,也未支付任何房屋转让对价,未占有、使用涉案房屋。虽然张三为借用李四名义办理按揭贷款,将涉案房屋登记至李四名下,但李四实际对涉案房屋不享有权利。

三、法律研判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张三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为涉案房屋的真实权利人,因此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张三所有,亦无不当。

四、律师提醒

如实在不得已需要签订借名买房合同的,建议购房者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1.签订借名买房协议。双方就借名买房签订书面协议,对于委托事项权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2.证明借名人为实际出资人,并履行了相应的出资义务。注意保存房产交易中的实际控制使用该房屋的相关证据,尤其是可以证明实际出资、缴纳税费、物业费、装修费等各类发票、收据。

3.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后,尽快实际占有、入住使用该房屋。待取得相应购房资格后,尽快与名义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4.重视其他生活常识类辅助性要件。一是房屋产权证书和契税发票原件往往由实际出资人持有;二是房屋物业费、供暖费等后续费用一般由房屋实际居住人缴纳;三是借名人入住房屋时间往往是开发商交房时间;四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符合借名买房习惯;五是考虑房屋出卖方的相关证明。

5.《民法典》新增设“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借名人可考虑要求出名人在该房屋上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以维护自身正当的居住权益,彻底规避丧失房屋的风险。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借名买房发生纠纷咋办

借名买房的房子归谁

借名买房的效力

借名买房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借名买房官司胜负关键

借名买房起纷争

借名买房如何打赢官司

借名买房纠纷应如何处理?

借名买房的房子归谁

借名买房属于什么纠纷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