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欢勤学文言文翻译,顾欢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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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欢勤学
《你吃醋的样子,真丑》完结:
昨晚,消失了两年的陆司南,突然给我来了一个电话:
“顾欢,我要回来了。”
“好啊,到时候我带着新欢去机场接你。”
今日,陆司南把乘坐的航班与到达南城机场的时间,一一发到了我的手机上,并且叮嘱道:
“你一定要来接我!“
信息后面,他还多打了一支红色玫瑰花,看得我心里直反胃,破口大骂道:
“陆司南,你能不能别这么不要脸?别再给我整这些恶心的东西,咱们已经分手了,我现在已经有......”
“男朋友”三个字,话到嘴边,我却没任何的底气把它说出来。
哼,男朋友?见鬼的男朋友。
两年前,陆司南为了和我分手,怕我找不到如意郎君,就把他的最好哥们——孟川介绍给我了。
他搂着那个叫余悦的女人,笑着告诉我:
“抱歉哈,顾欢。我已经不爱你了,我有新欢了。”
处于报复的心理,我当即就答应了他,做了孟川的女朋友。
我和孟川试着相处了几天,可不管他对我有多好,有多贴心,我依旧在心里抗拒着他,无法爱上他。
我很抱歉地跟他说:
“孟川抱歉,我对你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没关系,能跟你做朋友,也是我的福分。”孟川轻轻地拥抱着我,一语说穿我心底里所想的,“你一定很想陆司南吧?”
“谁想他啦,谁就是不要脸。”我泪如雨下,嘴硬地说道。
孟川无奈苦笑着摇头:
“你们呐,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我们?我和谁呢?
如今两年时间已经过去了,就在我已经走出了与陆司南分手的悲痛之中时,他又再次地蛮横地闯入到我的世界里,让我无处可逃!
今日,他从国外回来,我原本想雇一个男人充当我的新欢,去机场见他的。转而我想了想,我们已经分手了,又何必再为他,而做这些幼稚的事情呢。
我认怂了,不但没去接他,反而把手机关掉了,乖乖地待在公司里上班,为生活卖力地给老板干活。
用工作麻木自己的神经,努力地控制着自己不去想——陆司南!
可他,却直接找上门来了!
晚上九点,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自家小区门口,刚下车,就远远地看到了陆司南。
顿时,她愣在了原地,脑袋有一瞬的空白,眼睛涩涩的,接着眼圈就红了。
这时,陆司南也瞧见了她,嘴角扬起,微笑地看着她,目光深邃又炙热地攥紧了她。
两人就这样四目相对,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他眼里只有她,而她某种的影子也只是他。
一会儿之后,陆司南拉着黑色行礼箱,来到了顾欢的面前,她才看清了他的面容。
两年不见,他瘦了,脸色憔悴苍白,像是大病初愈那般,看得她眉头紧拧,疼到了心坎上去了。
“顾欢,我回来了!”
陆司南深情地望着她发红的眼圈,把行李放到地上,张开双臂靠近她,想抱一抱她。
见状,顾欢如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满心惶恐地瞪着他,拒绝他。
“不,陆司南!你站那儿,别靠过来。”
当初,他狠心,说不要她就不要她了,直接把她丢给了别人。
如今,他刚从国外回来,又风尘仆仆地赶来她住的地方,守着她下班归来,又是几个意思呢?
“陆司南,我们早就结束了,你赶紧离开这里吧。”
顾欢毫不给他面子,从他身旁越过,径直地往小区里边走去。
陆司南吃了瘪,脸上表情讪讪地,被她冷漠对待,心情很难过。
“顾欢,你不要我了吗?”
闻言,顾欢停下了脚步,却没回头,只是好笑地再次提醒他。
“陆司南,你搞错对象了,我们现在已经毫无关系了。这个问题,你应该跑去问你的余小姐。”
顾欢说完,再也没有回头,把他一个人扔在了那里.......
第二天中午!
顾欢正想跟同事出去吃饭,结果前台给她打电话,告诉她:
“顾欢,一楼大厅有个大帅哥正在等你哟。”
“帅哥?”顾欢迷惑了,“谁啊?”
“自己下来看看就知道了。”
前台说完,就把电话给挂断了,顾欢更困惑了。
如今,她都已经二十五岁了,再过几年还没找到男人谈恋爱的话,那么她就成剩女了。
今儿,居然有帅哥来找她?
两分钟之后!
顾欢来到了公司一楼,看到了昨日刚回国的陆司南,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不见,转而换了一副黑脸。
“陆司南,大中午的,你不去找你的余小姐吃饭,你跑来我公司干嘛?”
陆司南面对她的冷淡,挠了挠脸颊,不好意思地清咳几下。
“那个,我今儿来是特意想请你吃饭的。”
“没空!”顾欢想都没想,直接开口拒绝了。
这时候,公司的总经理,兼顾欢的好朋友——叶楷乘坐电梯,从楼上下来了。
顾欢瞧见他,就像遇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冲过去挽上了他的胳膊,甜笑着喊道:
“亲爱的,今儿中午咱们到哪儿吃饭啊。”
叶楷看看西装笔挺的陆司南,又看看顾欢,身为情场高手的他,一下子就读懂了顾欢眼里的意思。
可遗憾的是,他今儿没空帮她演戏,一边推开她的手,一边笑着劝t她:
“顾欢乖,别闹了。这位先生我看他长相很不错,与你挺般配的,你就别再拿我们这些已婚人士当挡箭牌了,快快地从他了吧。”
叶楷说完,立马甩掉顾欢,脚底抹油了似的,飞快地往外跑了。
顾欢又尴尬,又脸红,气得咬紧了唇,朝笑得正欢的陆司南瞪眼。
“陆司南,你笑什么?”
陆司南靠近过来,将她搂到怀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声音极尽温柔。
“顾欢,别让我吃醋了,不然我真会生气的!”
顾欢鼻子一酸,眼泪簌簌而掉,抬手捶打着他,哭着骂他。
“陆司南,你就是一个大混蛋。你生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扛。你想我了,给我打电话,为什么却不肯张嘴跟我说话呢?”
其实顾欢一早就知道,陆司南生病的事情,是孟川告诉她的。
两年前,陆司南去医院体检,查出肺部长了个东西,他生怕顾欢担心,也怕拖累了她的幸福。
他就把她托付给孟川,自己出国去治疗,等病好了,再回国找她。
可在国外做手术治疗病情的时候,他又时常忍不住去想她,想得都快发疯了,就拿另外一个陌生的号码,给她打电话,想听听她的声音。
顾欢猜出来是他打来的,只是心中对他有怨气,不愿意主动撂下脸来,跟他说话,想让他主动回来,跟她求饶。
如今,陆司南病好了,回来了。
他告诉顾欢:
“以后,我再也不会因为任何的事情,把你给丢下了。”
完结!(这篇码得不好,随便码码,你们也随便看看就好了。)
顾欢的勤学行为
《怀念半辈子》
沈恪怀念了顾欢半辈子,而我攥着他一半身家,缠了他半辈子。
直到五十岁那年我确诊了癌症,方知昨日种种不过是大梦一场空。
若是重来一世,只愿一别两宽,两相欢喜。
1.
拿到癌症确诊书的那天,不知怎么我忽然笑出了声。
年轻的时候,我不甘心放手,不甘心成为他们两人爱情的见证者,于是纠缠了半辈子。
硬生生把自己给气病了,如今想来昨日种种不过是大梦一场空。
在生死面前,所有爱恨都不过只是小事。
五十岁生日那天,我许了一个愿:
如果回到二十岁,我不想再和沈恪在一起了。
我将这个愿望埋在心底,睁眼时却笑着接过沈恪递过来的花。
没有人不羡慕我和沈恪的爱情,从校服走到婚纱,相濡以沫,白手起家,共同铸就景宁这个品牌。
演戏演了半辈子,到最后我几乎都要相信了我们两真的互相喜欢。
只有自己骗自己,好像日子也就还能过下去。
我这人倔,宁愿自己过得不好,也不想成全他们,于是只能相互演着戏,一演就是半辈子。
只是那天顾欢出国定居,我和沈恪一起去送她,沈恪站在飞机的站台,望着她的背影一点点消失在尽头。
他定定地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而我也定定地看着沈恪,看着他满眼哀伤地送别这个他最爱的人。
相爱的两个人从此隔着一个太平洋,be 文学现实向,而我是那个罪魁祸首。
我又想到沈恪说的那句话:
「如果那个人不是顾欢,那于我而言,娶谁都是一样的,那不如娶一个她喜欢的人,至少这样她会高兴。」
这句话就反反复复在我脑海中回荡,我忽然觉得很想吐,也真的冲到卫生间吐得一塌糊涂。
原来裹着糖衣的屎依旧是屎,骗了自己一辈子它是糖,它依旧还是屎。
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三十年简直糟糕透顶,是一场彻底的笑话。
熄灭蜡烛前一分钟,我看到了一个帖子#如果能回到过去,你想回到几几年?#
我想如果我回答,我会回到 1980 年,顾欢鼓励我去向沈恪告白的那天。
那天沈恪答应了我的告白,我害羞地不敢望他的眼睛,很多年后看到那天的照片才发现:
照片上他的眼神自始至终都不曾落在我的身上,而是哀伤地看着一旁笑着起哄的顾欢。
如果注定娶不了你,那就娶一个你喜欢的人。
多伟大的爱情。
生日过完后,沈恪开车带我回家,我坐在副驾驶上一言不发。
这是我和沈恪的常态,私底下零交流零沟通,只有有人在的时候才会说上几句话。
这是我单方面挑起的持续了三十年的冷战,沈恪没有问为什么,只是很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这一切。
我窝在座位上刷着那个帖子,忽然一道强光照了过来。
当货车袭来的时候,沈恪下意识打了方向盘,用他的那一边迎了上去。
就算不爱我,我也无法不承认沈恪是一个还算合格的丈夫。
也正因为如此,我连恨都没有办法恨彻底。
于是,一点点爱,一点点恨,一点点怨,汇成一锅搅不开的粘稠的浆糊,让人恶心。
我就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沈恪,直到意识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2.
再醒来时,我穿回了过去。
不过不是二十岁,而是三十岁。
有时候上天就是这样,不会让你那么如愿,又不会将你的路完全堵死。
那一年我刚怀了我的女儿,那一年顾欢刚离婚,那一年我终于从沈恪爱我的美梦中醒过来。
九月十八日,沈恪的生日,我本来是想要将怀孕的好消息告诉他,当做他的生日礼物。
当我兴冲冲地到达公司的时候,我听到了那段此后无数次折磨我的话。
命运如此吊诡,而我又一次回到这个时刻,这一次我显得如此平静。
只是在听到的时候,心脏依旧钝钝地疼。
「如果那个人不是顾欢,那于我而言,娶谁都是一样的,那不如娶一个她喜欢的人,至少这样她会高兴。」
这次我没有转身就跑,于是听到了沈恪的下一句话:
「蕴棠跟着我吃了不少的苦,我不会做什么的。」
我还记得这天,我一个人离开了公司,在外面转了很久,直到天黑才回到家。
我妈那一辈的人,总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一辈子。
这世上多少男的,家里一个家,外面一个家,依然过得好好的。
我是被我妈教育长大的,我的思想中不可避免地烙印着她的痕迹。
那时我满脑子就是要给肚子里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劝服了自己。
我爸去世得早,我妈一个人带着我,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
因为没有爸爸这件事,我受到太多的委屈了,所以我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也受这样的委屈。
沈恪是个道德感很高的人,他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行为,只要我能忍受无数个令人恶心的瞬间。
只要我装作一切都不知情,我们依旧会是一对很好的夫妻,很好的父母。
这样的话,至少我的孩子可以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两方的父母也可以安心,公司也不至于动荡。
那时我考虑了所有的人,唯独没有考虑过自己。
我以为自己很伟大,也曾经沉浸在这种牺牲感中。
直到有一天,我女儿沈宁对我说:
「妈,其实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
「我一直很想要你开心,却不知道怎么让你开心。」
「就算我的功课永远是第一名,你只是会高兴一阵,很快又郁郁寡欢。」
原来爱你的人是能知道你不开心的,在我强装高兴的这些年,我的女儿沈宁也一直承受着和我一样的压力。
我自以为是地想要给女儿最好的,却从来没有问过她想不想要。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只有你真正爱自己,才有能力去爱别人。
一个不快乐的妈妈是无法养出一个快乐的女儿的。
这或许是沈宁这些年不停歇地工作,永远那么焦虑的原因。
3.
我摸了摸还没有显怀的肚子,轻轻地说道:
「这一辈子,我会当一个快乐的妈妈,把你养成一个全天下最快乐的宝宝。」
上一辈子,我劝服了自己之后,就将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了沈恪,而这件事也彻底绝了沈恪的心思。
但这一次我不想这样做了,我的孩子本不该是工具的存在。
我去到酒店时,沈恪的生日宴会已经开始了。
三十岁的生日,又正赶上公司蓬勃发展的阶段,办得格外隆重。
顾欢也在,离婚后她瘦了很多,也没那么爱笑了,单薄的身躯在中式旗袍中晃荡。
她站在沈恪的身边,两人并肩立在人群的最中心,很般配。
看见我来,顾欢显得有些无措,想要把位置让给我。
沈恪下意识抓住了她的袖子,干巴巴地解释道:
「顾欢穿得少,这里空调吹不到。」
一直都是中心的存在,只要焦点一刻不在她的身上,都好似令人觉得心疼。
我笑着走向前,站在了沈恪的另一边:
「没事儿,你就站在这里,好久没见,我们也方便说话。」
蛋糕推进来时,服务员很自然地将蛋糕递给了顾欢,她很自然地接过了蛋糕。
比起我来,顾欢倒是更像是这场宴会的女主人。
顾欢笑起来时一双眼睛月牙般甜,她一边唱着生日快乐歌,一边一步一步向沈恪走去: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沈校草生日快乐。」
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沈老板难得露出几丝毛头小子的无措:
「什么校草,都老了。」
顾欢沾了一小点奶油抹在沈恪的鼻尖,笑意中带了几分调皮:
「你在我眼中永远年轻。」
我从来没有见过沈恪这样开心的样子,眉眼间都是笑意。
三十岁,意气风发的年纪,生意有了起色,青春期最喜欢的姑娘也在身旁。
这是属于沈恪的黄金时期。
水晶灯熄灭的瞬间,烛火在蛋糕上摇晃,沈恪闭眼低头许愿。
是希望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总归他的愿望中没有我。
心里一阵发酸,像是身体中三十岁的时蕴棠在难过,我缓了好久才缓过来。
其实就是无数个这样的时刻,一点点将人拖垮。
我曾经以为自己能忍,到了后来却发现高估了自己。
4.
宴会结束的时候,沈恪已经有点醉了,下楼的时候差点摔了。
顾欢急忙去扶他,他却下意识推开了她,揽住了我的肩膀。
这些年白手起家,酒局上见识过太多腌臜的手段。
以至于沈恪喝醉时反倒变得更加警觉,只有看见我时才会放下心。
我看到顾欢略显失落的眼神,安慰道:
「他喝醉了,怕是没看清你是谁?」
在我终于放下了与沈恪的执念时,反倒多了几分旷达,就当是对前世沈恪最后替我挡车的报答。
一个是恶心了一辈子,一个是一辈子爱而不得,倒是也说不清我和沈恪谁更可怜一点。
「时蕴棠,你真的甘心吗?」
顾欢站在阴影中,我望不清她的神情,很快她笑着冲我挥挥手,像是刚才的话只是一场梦:
「我先走了,下次见。」
这是她第一次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她的企图,前世时她屡次三番试探,都被我不动声色地挡了回去。
对于顾欢,我一直不知道该拿一种什么态度去对待她。
上大学的时候,家里很穷,而顾欢家世好,相貌好,性格好,小太阳一样地照耀每一个人。
这个每个人中,既包括沈恪也包括我。
最冷的那几个冬天,我都是靠着捡她的衣服度过的。
虽然她其实并不怎么看得起我,比如我妈亲手纳的鞋,表面上她笑嘻嘻地收下,转眼却出现在垃圾桶里。
但论迹休论心,人心是禁不住拷打的。
那些温暖的冬天,我终究承了她的情,也念着她的恩。
所以后来她离婚后,沈恪对她多加照顾,我也没有说什么的理由。
于是被恶心了一辈子,困住了自己的一辈子。
既然已经决定了这条路,便是泥沙和着血也要咽下去。
如今才后知后觉地明白,沉没成本不算入决定当中。
5.
夜晚秋风又起,沈恪毛茸茸的头发往我怀里蹭了蹭,我有些吃力地将沈恪抬上了车。
每次喝完酒以后,他都会格外依赖我。
这些年生意刚起步,大小酒局不断,车上总是会备着一些蜂蜜水解酒。
一杯蜂蜜水喝完后,沈恪看起来清醒了一些,但好似又没完全醒。
他看着我的眼神有点委屈,蜷缩在副驾驶上,像只流浪的小狗:
「我的生日礼物呢?」
沈恪的每个生日,我都会给他准备礼物,包括那些我不曾参与过的过去。
他和我一样,出身贫寒,当生存为第一要义时,礼物就成了奢求。
有时候我在想,女生是不是天生就会爱人,就像小时候从来没有人送过我生日礼物,却还是想着要替沈恪补完所有礼物,从一岁到三十岁。
我想到那张静静躺在我包里的验孕单,这原本是我三十岁给他准备的礼物。
沈恪皱了皱眉头,以为我是因为今天的事情生气:
「顾欢刚离婚,郁郁寡欢的,今天生日只是想让她高兴一点。」
「对不起,蕴棠,没有考虑你的心情。」
我抬头望他,他满眼真诚地看我。
沈恪总是这样,很敏锐地察觉出我不高兴的点,很利落地道歉,下次却依旧这样做。
他不惜余力地帮她打离婚官司,替她租房子找工作,在她抑郁的时候,和她一起养了一条小狗。
我还记得小狗的名字好像叫「追追」,小名叫「阿忆」,取的是追忆往昔的意思。
为了不让我疑心,所有的事情他都会叫我一起去,于是我去了也闹心,不去也闹心。
因为这些事情,我和沈恪吵过很多架,到了后来我们终于不再吵了,也不再说话了。
生了阿宁之后,我们就分房睡了,冷战了将近二十年。
沈恪还那样执着地望着我,手心向上,像是今天不得到礼物决不罢休。
喝醉的时候,像个蛮不讲理的孩子。
我打落了他的手,在他满脸委屈的表情下,笑了笑:
「你的礼物还没到,再等几日,我再给你。」
我曾经以为相互了解的人,是很适合走到一起的。
而我和沈恪就是一样的人,我们是老乡,一起从那个贫穷的小山村考了出来。
一样的贫穷的家庭,一样的拧巴,一样的自卑,一样的自尊。
很多时候一个眼神,我们就知道彼此在想些什么。
后来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是需要一个小太阳一样的人来驱散我们心中所有黑暗的角落。
顾欢就是那个小太阳。
一纸离婚协议书,对于沈恪,该是最好的礼物了。
6.
一切都像前世那样发展,顾欢的离婚之路并不是很顺利。
她的前夫破产后酗酒,喝醉时会时不时找顾欢。
于是沈恪总会在各种时间里接到顾欢的电话,包括但不限于——
睡觉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开会的时候……
今天会议进行到一半时,沈恪的大哥大又响了,这已经不知道是这些日子的第几次了。
这次的供货商是我们一直想谈成的一个大单,花了很大的工夫才有了这次的会面。
会议被接二连三的电话打断,陈经理面露不悦的神情:
「贵公司要是没有诚意,我们这单也不必谈了。」
我连忙陪着笑,安抚住供货商的情绪:
雨前的龙井,头一茬的新苗,知道陈经理爱茶,特意备下的,正好也谈得口渴了,不如休息一下。
沈恪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望着我,犹豫了许久还是说道:
「顾欢刚才差点被车撞到,扭伤了脚踝,医院里就她一人。」
我忽然觉得有些好笑,没有家人,没有亲戚,没有朋友,却打电话给一个多年的老同学。
果然爱情中的人就像个傻子,像沈恪这样聪明的人也不例外。
我勾了勾唇角,帮他理了理领带:
「没事儿,这里有我,你去吧。」
他不想赚钱,但是我想,毕竟我的女儿还要当富二代呢。
最终我很顺利地拿下了这个生意,顺便让人估算了一下公司的现金流,以及我和沈恪名下的资产。
又找律师咨询了一下,若是离婚,我能拿到多少。
其实我比沈恪更有做生意的天赋,目光更敏锐,看事情更准,也更有野心。
前世很多个公司完全可以资产翻倍的机会,都因为他的偏安一隅而错过了。
但是后来我却退居了后方,我生了安安,沈恪的母亲又生了重病,家里离不开人。
需要有一个人做好后勤工作,于是很顺理成章地,那个人是我。
男主外女主内,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而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
对于公司我并没有多少兴趣,一个终将被时代淘汰的老古董。
前世的时候我一直想要进行公司的改革,只是受制于多方面的原因。
如今重来一世,我有能力也有信心让自己的公司更进一层楼。
顾欢勤学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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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凤囚凰》北魏篇的剧情进入了白热化,不止刘宋天师天如镜潜入了北魏的平城,就连天机阁主也用了顾欢的身份来到平城成为了救死扶伤的落魄神医,更是在遇见霍璇的时候直言是为了霍璇而来到平城的,可是霍璇却不相信顾欢!究竟顾欢来到平城是为了霍璇,还是为了什么?小编带你捋一捋。
当马雪云将得知楚玉将会去庙会的时候,便派人将消息通知给容止的政敌拓跋昀,拓跋昀开始安排一切!奈何容止及时出现救下了楚玉,而当时在场的其他人都受了伤,容止将楚玉带走,而霍璇和沈遇负责善后。
当霍璇和沈遇带领伤患来到最近的一个医馆,却看见患者在为难大夫,大夫说先给重患治疗,让他等等,毕竟他只是需要包扎一下。患者听见后更是直言要砸了医馆,霍璇出于职业道德将患者赶出医馆,却发现医馆的大夫是曾经在荆州患难的军医顾欢!顾欢看见霍璇更是开心的不得了!更是直言就是为了霍璇来到这里的!霍璇听见后更是愣了几秒,然后说道:你可真会开玩笑!随后顾欢说出了自己来到平城的目的,更是坦言可遇见霍璇是天意!而霍璇却说是人为。
随着顾欢在平城彻底闯出了名声后,来顾欢医馆看病的达官贵人更是多了不少!而马雪云也因为身体虚弱外加淋了一场大雨,可谓是长病不起!本来是约拓跋昀见面的日子,却失约去了顾欢的医馆,在被顾欢单独看诊后,平静地离开。之后便发生了令众人后悔一生的事情。
随着楚玉含冤进了天牢,容止和霍璇都相信楚玉是无辜的,并且让楚玉等待。当容止出了天牢希望霍璇可以帮助自己救楚玉的时候,霍璇明白了容止的心意,也愿意帮他一次,当霍璇找到顾欢的时候,不动声色的向顾欢打听了跳楼自杀和被人推下楼的区别。顾欢心里很清楚霍璇是为了城里传的沸沸扬扬事情来找自己的,顾欢表示也愿意帮助霍璇这个忙,但是必须得让自己检验一番才行。奈何顾欢还未开始检验便被马忠良阻拦,结果也无功而返。
到这里顾欢的剧情也划下了落幕,虽然在这几集中顾欢对霍璇表示的可谓是特别热情,霍璇的请求更是一概答应。可是顾欢来到这里实际上是为了阻止天如镜带楚玉回刘宋,更是通过马雪云将楚玉送进了天牢,再通过霍璇来求自己拉近彼此的距离。这样既可以阻止天如镜带楚玉回刘宋,又可以和霍璇拉近距离来达到不为人知的目的,还可以通过刘楚玉在北魏的遭遇挑起刘宋和北魏的战争,可谓是一箭三雕。
顾欢勤学的意思
中国文化的精神,从来都是两面的。一面在于儒家的刚健自强;另外一面则是道家的无为贵柔。这是中国文化能传承五千年不绝的最主要原因,也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内在基因。中国人一般都如此,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南齐时有一个著名的道士,正是一个儒道合一的人,他为道教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当今知道他的人却不多。他的名字叫顾欢。
顾欢的人生,可以分成前后两段。前一段是儒生,积极入世;后一段则是道士。顾欢出身于一个贫寒之家,少年时可称得上是一个“神童”。小时候家里穷,父亲让顾欢驱赶田间麻雀,不让它们偷吃稻谷。可是顾欢费尽心思作了一篇《黄雀赋》,根本没顾上看守稻田。古代稻田产量很低,顾欢父亲过来察看时,发现麻雀吃掉了很多稻子。顿时怒气上冲,拉过顾欢便想胖揍一顿。看到儿子作的《黄雀赋》,于是又转怒为喜。
乡里有学校,顾欢没钱去,只好在学校的墙外听课。这样的环境下学习,及至顾欢八岁,他已经能背诵《孝经》、《诗经》、《论语》。后来顾欢学问日进,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学者。按照这条路线行进,顾欢肯定是红尘中人,出仕为官是必由之路。但南北朝是一个乱世,军阀们你方唱罢我登场,不是高门大族出身,根本没有出仕的机会。
直到宋、齐换代之际,齐高祖取代刘宋,听说了顾欢的大名,派使者请他出山。这个时候,顾欢已经年近甲子了。顾欢到了京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自称“山谷臣”,上献给皇帝自己注的《道德经》及《治纲》一卷,然后辞谢官职。他说,“我志在幽深,对荣华富贵没有兴趣。山中的云霞足够了,不须俸禄养活。”这样高洁的志向反而使齐高帝为之景仰。顾欢归隐时,皇帝赐予塵尾、素琴。后来朝廷又征诏顾欢为太学博士,他还是不肯出仕。
这时的顾观,早已经成为了一名上清派道士。他精通上清派存思之道,对阴阳术数也非常精通。他曾准备预测了宋、齐易代,这种预测谁是真命天子的本领,很多道士都有掌握。顾欢的道行已经相当高深。嗜欲深者天机浅,无机事者无机心。顾欢每天早上出门,就会有很多山鸟汇集在他周边,从他手掌取食。
顾欢对道教发展最大的贡献还是对上清经的整理。顾欢是上清派的重要传人。上清派祖师留下的上清经典,大多是由于顾欢的整理才完整传承到陶弘景的。据记载,顾欢根据搜集到的杨羲、许玉斧等的真迹加以整理,编纂成《真迹经》。陶弘景的《真诰》就是以《真迹经》为底本而写成的。
这样一个人,却没有被陶弘景遵为上清派祖师,这大概是因为顾欢的另外一个激烈的观念。这些观念完整体现在顾欢所著的《夷夏论》中。除了引用道经“老子入关之天竺维卫国,国王夫人名曰净妙,老子因其昼寝,乘日精入净妙口中,后年四月八日夜半时,剖左腋而生,坠地即行七步……”之外,通篇大谈夷夏之别,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顾欢是站在道教立场上,用中国传统的尊夏卑夷观点来反对外来宗教的。《夷夏论》一出,立即遭到对立方的强烈反对,纷纷著文反驳。有这样的背景,在梁武帝朝的陶弘景,必不敢过于尊奉这位上清派的前辈吧?于是,为上清派做出卓越贡献的顾欢,后来就默默无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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