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社局查阅档案的函,查阅档案的函范本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舒世

到人社局查阅档案的函,查阅档案的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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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档案的函怎么写

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历史资料的归集,是个人重要经历的原始记录和客观反映,是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查阅档案有严格的程序和纪律要求。

一、查借阅情况

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退(离)休、学历学位审核认证、政治审查、表彰奖励、组织处理、入党、出国(境)、工资待遇、职务职级认定、治丧、制作档案副本等组织人事工作,办理案件,办理社会保险、公证、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等事项需要查借阅干部档案的,经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批,可以查借阅干部档案。

二、查借阅流程

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

中共党员干部2人以上持工作证(身份证)和《审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管档部门按照程序审批并做好登记

查借阅档案

三、查借阅注意事项
(一)干部档案内容一般只能摘抄,特殊情况需要复制的,应在《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中列出需要复制的材料明细,经管档部门批准方可复制。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管档部门审核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由查阅单位存档或登记销毁。
(二)因办理案件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纪委监察委及其委托办理案件的派驻纪检组,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业务室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纪委监察委印章后按程序办理。
(三)档案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的,应在《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中写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登记手续,借出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给无关人员翻阅;借出档案一般不超出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四)除办理案件外,查借阅单位只能查借阅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五)查借阅单位应对派出查档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把关,按照查借阅工作规定,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参与查借阅档案的人员,如有应回避情况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回避理由。
(六)查借阅单位需在《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签批之后3个工作日内到管档单位查借阅。
(七)提供复制档案材料,由管档部门在材料复制件首页注明档案材料来源、使用用途、份数、页数,并加盖干部档案专用章(多份材料应加盖齐缝章)。

四、查借阅纪律
(一)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查借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三)查借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污损、拍摄档案材料,严禁擅自撤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管档部门批准不得复制档案材料。
(四)借出使用的档案和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
(五)对违反档案查借阅纪律,泄露档案内容,涂改造假,或导致档案和材料损毁丢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做到“五不查”,即无介绍信(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不查、非正式党员不查、涉及本人不查、牵扯亲属不查、未经批准不查。

来源:组工E家转载于网络

查阅档案的函模板

打官司查询案件信息、档案,常让人有点烦。要请假、带证件、辗转坐车到指定地点去申请查阅。不过,现在不会这么麻烦啦!北京法院开展了“创新档案查阅模式、提供远程网络利用”试点工作,海淀法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开通了诉讼档案网上查询利用平台借助互联网提供电子诉讼档案利用服务。到底怎样网上查档案呢?请看本文操作指引!

互联网借阅电子诉讼档案

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可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入导航栏中“诉讼服务”板块下的“网上阅卷”服务,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以供审核。档案管理人员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收到阅卷审核结果通知,从而实现查阅、下载、打印卷宗等服务。

互联网借阅电子诉讼档案须知

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互联网电子诉讼档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电子诉讼档案借阅须知:

01 已归档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电子诉讼档案,可以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查阅、打印和下载功能。

02 本须知所称代理人,是指当事人就本次查阅事项委托授权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03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查阅电子诉讼档案,应上传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有效证件应包含本案诉讼过程中使用的当事人身份证件。

04 借阅申请材料应以照片形式上传,照片存储空间大小在5M以内。

05 当事人查阅电子诉讼档案需上传以下材料:(一)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照片及本人签名(样式参见附件上传模板)。(二)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06 代理人受委托查阅电子诉讼档案需上传以下材料:(一)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二)代理人为非律师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近亲属关系证明、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代理人推荐信。

07 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借阅申请材料。借阅申请审核通过后,需在提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查阅。

08 应谨慎保管打印和下载的档案资料,因资料丢失或故意散播档案资料,造成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等后果的,当事人及代理人承担相应责任。

09 利用网站借阅电子诉讼档案时所存在的一切风险和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除此之外,您依然可以选择现场查档。

查档时间

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每周二、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

查档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五层查档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查档电话

查档咨询电话:62697245

查档条件

01案件当事人

(1)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员工证明或劳动合同副本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02 代理人

(1)律师: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2)非律师: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如当事人离世,则需查档人提供当事人死亡证明、关系证明、查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阅档案的函怎么盖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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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须知—

【个人事项】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一)受理范围

经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存放在“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的存档人(若查无档案,请咨询其他存档机构)。

(二)注意事项

1.材料的归档范围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2623-2016)。

2.密封的归档材料切勿拆封,将归档材料原封原貌拍照上传附件。

(三)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收到归档材料后,1-5个工作日归档入库。

✦档案借阅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档案原则上不予外借,确需借阅档案,请上传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借档函。

借阅档案需通过机要通信转递,借阅时间不超过两周。

(三)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收到借档函后,1-3个工作日通过机要通信转递。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1.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的范围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2623-2016)规定。

2.出具其他证明、复印单项材料请在“证明用途”一栏中详细填写材料名称及用途。

(三)办理时限

常用证明类: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出具证明。

2.其他证明类(需存档人邮寄办理):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收到材料原件后,1-2个工作日通过EMS以邮资到付方式寄出。

✦档案接收

(一)受理范围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二)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调档函。

(三)条件限制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前可办理。

✦档案转出

1.移档函须符合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2.仅受理抬头为:“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的移档函。

3.移档函须详细注明机要通信单位名称及地址。

(三)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收到移档函后,1-3个工作日通过机要通信转递。

—个人事项操作指引—

1、下载并登录“穗好办”APP;

2、在“个人办事”页面,下滑页面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个人)”,点击“更多”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选择你需要办理的事项,阅读并同意“申办须知”,点击“开始办理”,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文件,完成“提交”即可。

【企业事项】

✦档案查阅

1.档案查阅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办理。

2.审核通过后按约定时间携带《介绍信》(介绍信需指定两位工作人员(一般均为党员)并注明政审事由)、两位工作人员工作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约定地点查档。

(三)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1.材料的归档范围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2623-2016)。

2.密封的归档材料切勿拆封,将归档材料原封原貌拍照上传附件。

3.归档材料须通过机要通信或单位专人送达。

(三)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收到归档材料后,1-5个工作日归档入库(批量归档业务另行约定)。

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档案接收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移档函须符合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1.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收到移档函后,1-3个工作日通过机要通信转递。

2.批量转出业务另行约定办理时限。

✦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1.现场政审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办理。

企业事项操作指引

1、下载并登录“穗好办”APP;

2、在“企业办事”页面,下滑页面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法人)”,点击“更多”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选择你需要办理的事项,阅读并同意“申办须知”,点击“开始办理”,登录企业法人账号,根据指引完成操作即可。

查看办理情况

1、“穗好办”首页右上角的“小铃铛”可查看站内消息通知。

2、个人页面“我的办事”可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3、业务办理中所需的相关电子证明等资料,可在“我的证明”中查看。

转自 |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源: 广州政府网

查阅档案的函还是证明

继政审(考察)公共服务事项开通“零跑腿”之后,记者日前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查阅档案公共服务事项,从7月1日开始也可在网上申办。

哪些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查阅?主要包括三类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拟录用托管人员的机关事业及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档案托管人员现工作单位(以珠海市劳动合同或参保记录为依据);公证处以及公检法(包括纪检)等办理案件的相关部门。值得注意的是,查阅单位应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查阅档案

网上查阅档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记者获悉,被查阅人的人事档案托管需在珠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材料有:查阅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函》原件(《查阅函》内需注明查阅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被查阅人的姓名、籍贯及身份证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查阅档案多久办理?珠海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内;查阅审核的资料齐全,即来即办。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逐步实现群众能在网上办理的业务就不用到现场办理的目标,让群众少跑路。

【记者】黄鹤林

【作者】 黄鹤林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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