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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余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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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行政小伙伴对工作证明并不陌生,当企业在职员工出国申请签证、参加国家在职或资格考试、申请信用卡/贷款、职称评定、申请生育险报销等情况时,会找来办公室申请开具此证明。


企事业单位常用的工作证明,使用A4纸,内容上注明某员工的个人信息、在本单位的职务、证明用途及本单位联系方式,然后盖上公司或综合办公室鲜章。


网上搜索到的工作证明,无外乎如下形式:


这样的工作证明版式上比较传统,内容上缺少重要信息,不太符合90后、95后气质了,今天花了点时间做了几个充满新时代特点的工作证明模板(见文末下载方式):


点击可查看大图

该工作证明模板在word/wps制作时比较复杂,最后选用专业的平面设计软件制作的。不过给小伙伴们分享的是pdf格式。使用时,直接彩色打印,然后进行填写盖章即可。


最后一个模板调成了灰白色,这样在没有彩印机时,黑白打印机就可以解决。


工作证明不能随便开,以免触碰法律风险


工作证明属于一般性应用文,常用的一般性应用文还有请假条、收条、欠条、请贴、聘书、文凭、海报、启事、电报、便函、总结、条例、合同、提纲、读书笔记等。


这些应用文,特别是需要加盖印章的,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所以不能随意开具。


实务中出现过公司领导因帮朋友A开具假工作证明而引发诉讼的案例:


A使用工作证明作为证据将公司告到了仲裁委,请求确认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时间段的双倍工资。


所以在对企业内部在职员工开具外,其他的如朋友都需要多一份谨慎心理。


早在2018年5月,重庆市政府取消了35项“奇葩”证明,其中和综合办牵扯相关的收入证明(低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证明)包含在35项清单内。


在重庆,工作证明从源头被取消,重庆市各办事机构将不再要求市民提供此类证明,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除了重庆市外的其他地区,目前其他地区还没有相关的政策。


写在文末:


工作证明模板源文件下载方式如下:

在“综合办公室主任”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框回复“200802”即可获取。


以上,

祝好。


推荐:详述中英文介绍信格式及写法(附模板)

上一篇:通告,与公告 通知 通报区别对比,遇这几类公文文种选择不再犯愁

红头文件便函模板

今年,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确保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该局不断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将工作调研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协调指导、治污降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局党组成员带头每月均深入一线开展两次以上调研,在基层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下基层调研时,做到不召开全局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列队欢迎,不接受礼品,不住高档酒店,条件具备的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础上,该局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干部群众、监督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通过多种渠道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注重提高效率,大力精简会议。该局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今年初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安排在一天召开,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进一步减少会议数量。为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全系统性会议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和分会场布置严格控制规模、精简节约。需要安排介绍经验、表态发言的会议,发言人数不超过3人,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坚决杜绝空话、套话。

注重提升质量,合理精简文件。按照“必发才发”的原则,大力减少各类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资料的报送流程和格式,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近日,该局还在OA办公系统新建了局党组与行政便函模板,发文审批程序较正式公文有所简化,分管领导签发后无需挂号即可发送。该局局属相关单位需要发送各类会议通知、转发一般性文件或安排、报送具体性业务工作文件,统一使用此便函模板发文,此规定执行后,该局办文水平、文件质量、办理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会议、文件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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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东乡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抢抓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好时机(自2024年12月1日起买房不管一手房、二手房,不管首套、二套(按家庭计算,包括未成年子女),面积只要小于140平方米的契税按1%缴纳),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

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窗口提供);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由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供模板的单身承诺书)原件;

3.建设单位出具的办证便函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售房协议(县住建局房产股备案);

4.契税票据(县政务大厅税务窗口缴纳提供)。

办理地点:东乡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930-5931043


东乡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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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目的

《饲料法规文件汇编》(2024)是在饲料法规文件汇编(2020)和饲料法规文件汇编(2022)的基础上,更新汇总了农业农村部等单位发布的饲料行业最新饲料行业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编写目的是为饲料企业和饲料管理部门打造综合性强的专业性工具书,使其不仅适用于饲料管理也可用于企业管理查询工具书。例如,新建饲料企业报批、饲料管理规范验收、饲料安全生产相关条例、山东省饲料行业特色做法等等。



核心内容

这本工具书秉承权威性、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的特点,汇集了近年来国务院、农业农村部以及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本书的重点是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对于饲料管理工作的特色做法,而且将饲料安全生产工作单独呈现一个版块,同时,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录等都进行了最新的更新。




▶序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饲料行业快速发展,饲料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修订和更新,国务院、农业农村部陆续修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指导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指明了方向。

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壮大、行业秩序的持续规范,饲料行业人员变动大、调整快,对行业政策法规汇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更好的宣传普及饲料法规政策,方便各级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饲料政策法规,帮助饲料企业熟悉了解饲料政策法规,便于查阅有关内容,中国饲料市场信息网组织有关专家,将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饲料行业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出版了这本《饲料法规文件汇编(2024)》,供广大从业人员学习和参考。

2024年3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公布的《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饲料管理方面现行第一部地方法规规章,《办法》将有力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推动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办法》的实施,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陆续发布了相关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为更好的指导山东省饲料行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生产行为,2024版饲料法规文件汇编对此进行相应的收录。

为了便于饲料和养殖行业全面了解饲料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便于饲料行业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本书共分为十个部分:第一部分收录了饲料行业的基本法规条例,第二部分收录了饲料行业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第三部分收录了饲料企业行政许可备案审核的内容,第四部分收录饲料行业的相关标准,第五部分收录了饲料监督执法的相关文件,第六部分收录了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发布的有关饲料行业的相关文件,第七部分收录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试验和评价的相关文件,第八和九部分收录了与饲料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十部分收录了山东省饲料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青岛柯能动物营养品有限公司、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布恩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和美华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爱科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一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海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吉隆达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正能量生物有限公司、山东晟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亚太海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莱阳普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昱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由于涉及面广,编辑过程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饲料法规文件汇编编写组




第三版饲料法规文件汇编

《饲料法规文件汇编》(2024版)

定价:200元

(含饲料市场信息网白金会员)

规格:大16开,728页码

联系电话:13705311437(同微信)



▶目录:


一、法规条例及管理办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

关于宠物饲料管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


二、规范性文件


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2045号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7年第2625号

农业部关于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意见

农牧发〔2015〕8号

关于规范养殖者自配料的行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20年第307号

关于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94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76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0号

关于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46号

关于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规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1218号

关于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8年第2638号

关于停止在缩二脲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1282号


三、行政许可申报备案审核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4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的通知

农办牧〔2012〕4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范围和标示方法的通知

农办牧〔2012〕42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19〕32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和委托生产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195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9〕6号

关于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26号

关于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材料要求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4年第2109号

关于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网上申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4年第2153号

关于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4年第2197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自由销售证明的通知

农办牧〔2020〕36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植物提取物类饲料添加剂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牧〔2023〕2号


四、饲料标准


饲料标签

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31号

饲料卫生标准

GB 13078-2017

饲料采样

GB/T 14699-2005/ISO 6497:2002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23—2010

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

GB/T 24352—2020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9081—200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GB/T 19424—2018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T/CFIAS 001—2018

蛋鸡、肉鸡配合饲料

T/CFIAS 002—20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录(2020年3月止762个)

五、饲料监督执法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农政发〔2014〕6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农法发〔2020〕2号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政发〔2011〕2号

农业部、公安部等关于印发《“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农质发〔2011〕10号

两最高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2〕26号

两最高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违法所得问题意见的函

农办政函〔2005〕1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经营假劣饲料产品违法所得问题的复函

农办政函〔2005〕9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的通知

农办牧〔2016〕3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饲料企业生产冒充其他企业的产品如何处罚的复函

农办政函〔2016〕92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农渔发〔2021〕1号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的通知

农牧便函〔2021〕98号


六、其他文件(通知、令、公告等)


关于申请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审批咨询服务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227号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

关于进口鱼粉级别变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193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办理饲用香味剂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办牧〔2014〕16号

关于准许生产经营和使用低含量规格一水硫酸锌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2016年第2426号

关于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生产猪用饲料的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年第64号

以猪血为原料的饲用血液制品生产过程管控的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第91号


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试验和评价


关于印发《饲料添加剂稳定性试验指南(试行)》的通知

农办牧〔2008〕82号

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和安全评价机构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114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指南(试行)》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指南(试行)》的通知

农办牧〔2011〕2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评价数据由主要畜禽物种向次要畜禽物种外推的技术指南(试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指南(试行)》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指南(试行)》的通知

农办牧〔2012〕1号

关于公布25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和耐受性评价试验机构和9家毒理学评价试验机构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9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的通知

农办牧〔2021〕43号


八、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04号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3年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饲料相关条款)

主席令1993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相关条款)

主席令2005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相关条款)

主席令2006年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饲料相关条款)

主席令2009年第9号


九、饲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饲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目录引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山东省饲料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23〕356号

解读《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山东举行解读《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

一图读懂《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山东省动物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质量安全使用规范(试行)

山东省饲料工业和饲草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山东省饲料工业和饲草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字〔2023〕19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44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落实国办意见发展“两低一高”饲料的意见

鲁牧饲药发〔2020〕13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用豆粕减量替代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鲁牧饲药发〔2023〕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中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和节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牧饲药发〔2022〕11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促进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牧饲药发〔2023〕12号

关于修订公布《山东省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章程》和调整推荐审核专家的函

鲁牧饲药发〔2023〕6号

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细化条款的通知

鲁牧政字〔2023〕9号

关于印发《饲料生产企业现场审核把握原则有关问题及说明》的通知

鲁牧政函字〔2023〕28号

山东省饲料行政审批优惠政策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2018〕66号

关于饲料生产企业许可免予现场审核的公告

公告〔2024〕16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的公告

公告〔2018〕82号

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的通知(饲料部分)

鲁牧政字〔2023〕6号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鲁编办函〔2015〕30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瘦肉精”监管的若干措施

鲁牧质科市字〔2023〕6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牧饲药发〔2020〕12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办法》和《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鲁牧人发〔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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