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立公司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需要准备2025,分立公司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需要准备
公司分立的申请材料及责任承担要求。分立公司的申请材料包括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等。分立后,公司应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的种类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法律分析
一、分立公司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需要准备
分立公司的申请材料需要准备的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二、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几种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有五种类型,具体如下:
1.无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二、公司分立后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公司分立后应当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结语
公司分立的申请材料需准备充分,包括申请书、代表证明、章程、营业执照副本、营业场所证明、负责人任职文件等。分立后,公司应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种类有五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以上是公司分立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责任承担的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企业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1、分公司的公司章程;2、分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的证明文件;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国家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分析: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公司分立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五、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的
法律分析: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开设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第一款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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