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的手续有哪些20232025,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的手续有哪些2023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
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的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登记一孩或二孩条件(需再生育审批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址: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或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3、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二)建立《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专档、对户籍地出具盖章或经由系统发送的材料应予留存并作为是否登记的依据。
二、成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2023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
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的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登记一孩或二孩条件(需再生育审批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址: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或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3、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二)建立《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专档、对户籍地出具盖章或经由系统发送的材料应予留存并作为是否登记的依据。
三、2023成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
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的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登记一孩或二孩条件(需再生育审批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址: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或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3、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二)建立《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专档、对户籍地出具盖章或经由系统发送的材料应予留存并作为是否登记的依据。
四、2023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程序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流程、办理资料、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人需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符合条件的将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资料包括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为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
法律分析
一、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3. 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受理机构将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如果不符合条件,将向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原因。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
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的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登记一孩或二孩条件(需再生育审批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址: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或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3、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二)建立《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专档、对户籍地出具盖章或经由系统发送的材料应予留存并作为是否登记的依据。
拓展延伸
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成都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流动人口户籍簿、流动人口身份证、一孩生育证明、一孩出生医学证明、一孩户口簿、一孩身份证、一孩家庭关系证明。此外,还需提供申请人自行承诺符合一孩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因此,办理成都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提供以上资料。
结语
结语:根据申请流程、办理资料、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流动人口夫妇应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将核实其婚育信息,符合条件的将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地点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同时,要注意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遵守办理规定,以顺利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t第二十七条\\t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t第十一条\\t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05-11)\\t第十六条\\t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五、成都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怎样的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流动育龄夫妻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夫妻双方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居住证暂行条例》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六、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要满足什么程序2023
本文介绍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流程、办理资料、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人需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符合条件的将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资料包括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为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
法律分析
一、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3. 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受理机构将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如果不符合条件,将向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原因。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
双方或女方为流动人口的夫妇,符合现居住地生育服务登记一孩或二孩条件(需再生育审批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址: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或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3、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二)建立《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专档、对户籍地出具盖章或经由系统发送的材料应予留存并作为是否登记的依据。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流动人口在办理生育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怀孕证明。在办理时,应当持有流动人口本人的身份证件、流动人口与婚育状况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人口信息,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或者社区、村民委员会或者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办理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时,应当查验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情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再办理生育登记。因此,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步骤可以概括为:提供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怀孕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或者社区、村民委员会或者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查验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情况;办理生育登记。
结语
结语:根据申请流程、办理资料、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流动人口夫妇应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将核实其婚育信息,符合条件的将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地点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同时,要注意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遵守办理规定,以顺利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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