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养家禽免征企业所得税吗2025,饲养家禽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饲养家禽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有以下:
1、蔬菜、谷物、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海洋捕捞业。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下: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综上所述,养殖规模化发展,规模化养殖相比于小规模散养,具有生产效率高、标准化程度高、便于管理等优点。近年来,产业链上游养殖端,特别是商品禽养殖由小规模散养为主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发展,规模化生产程度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家禽养殖免税吗?
法律分析: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 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家禽养殖免税吗
法律分析: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 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
律师解答:
农林牧鱼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税额式减免,不属于税基式优惠。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有三种方式: 1、税额式减免:农林牧渔免税,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10万。海水养殖减半,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5万,征5万。 2、税率式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应税所得100万,纳税100x15%=15万。 3、税基式减免:研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50%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投资额70%抵扣满两年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五、家禽养殖免税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 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饲料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和免税政策。(财税[2001]30号)
二、免税饲料的范围: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三、免税饲料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规定,
1.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
2.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一条 规定,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因此,上述公司销售免税进口的饲料用鱼粉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可按现行规定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饲养家禽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饲养家禽免征增值税吗
●家禽饲养免税政策
●饲养家禽怎么征收所得税
●家禽养殖税收优惠有哪些?
●家禽的饲养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家禽养殖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家禽养殖要交税吗
●畜禽养殖免企业所得税吗
●家禽养殖税率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饲养家禽免征增值税吗,家禽的饲养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