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摘牌手续及流程,土地摘牌是已经拿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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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摘牌是什么意思
三水区大塘镇土地市场再迎投资热潮,产城共融加速崛起三水北部副中心!5月7日,大塘镇两宗土地顺利摘牌,均位于佛北战新产业园的核心区域——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内,将分别建设综合性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新材料“研发—中试—量产”全链条生态生产基地,意味着大塘镇在产城融合、战新产业集聚上再添新动能。
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集聚产业与人才。
随着佛北战新产业园的加速崛起,大塘镇常住人口已突破11万人,人口结构呈现显著年轻化特征,成为三水区最年轻的镇域之一。这一人口结构的形成,得益于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快速扩张与城市配套的持续升级,吸引了大批技术人才及创业者涌入。
此次摘牌的其中一宗地块为商业用地,面积66.74亩,由广东省佛山市昌晟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竞得,将打造一个集公寓、商业、配套服务等配套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满足年轻人“职住一体、活力社交”的需求。项目地块位于三水区大塘镇东南部,距离大塘镇镇区仅有6公里,周边汇聚了产业园区与居住社区,日常通勤及消费人流集中;东侧与花都接壤,项目位置制造业基础雄厚,且临近中心城区,区位条件突出。项目的实施将为大塘镇作为三水北部副中心打造一个大型综合服务中心,为大塘镇构筑全链条服务体系,提高园区竞争力和吸附力,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
综合性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满足年轻人“职住一体、活力社交”的需求。
另一宗摘牌地块为工业用地,面积为40亩,由广东罗斯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竞得。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环保低碳水性丙烯酸乳液研发、生产、销售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计划投资总额12亿元,建设高性能环保丙烯酸乳液、特种纸浆生产基地,达产后预计产能达15万吨,年产值超10亿元。
计划投资总额12亿元,建设高性能环保丙烯酸乳液、特种纸浆生产基地。
此次广东罗斯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竞得的工业地块,不仅补强了大塘在精细化工领域的核心技术短板,推动产能升级,更为青年技术人才提供了高附加值岗位,助力大塘镇冲刺“大湾区特色新材料专业镇”目标。目前,园区已聚集宁德邦普、传化化学等龙头企业,新材料产业年产值预计突破百亿,形成“研发—中试—量产”全链条生态,成为青年工程师的“创新试验场”。
从“制造强镇”到“产城标杆”,大塘镇正以土地资源为支点,撬动区域能级全面跃升。商业与工业的协同发展,不仅为佛北战新产业园注入新动能,更将推动三水北部副中心从规划蓝图走向现实图景。
采写:南方+记者 魏英
通讯员 王梓遥
通讯员供图
【作者】 魏英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土地摘牌后多久能拿到土地证
来源:法客帝国作者:唐青林 李舒 杨巍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关于企业先垫资拆迁、后优先摘牌土地的约定合法有效
阅读提示:实践中一些政府部门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引资过程中,与投资企业签署合同约定:由投资企业先垫付拆迁补偿金,在未来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挂牌时优先摘牌,以吸引投资企业。该等约定是否符合土地管理的规定,是否有效?最高法院认可该等约定的效力,因此如果政府部门未履行给予投资企业优先摘牌机会的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裁判要旨
政府部门与企业就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来的土地摘牌达成协议,约定企业在垫付拆迁补偿金后,政府部门可通过协调的方式给予企业优先摘牌,垫付的拆迁补偿金计入成交总地价款,该等约定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
一、2008年7月,锦州住建局与茂源公司就锦州市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达成《意向书》,茂源公司在万年里棚户区项目挂牌前,垫付拆迁补偿金280万元,锦州住建局就万年里棚户区挂牌条件予以协调,同等条件下茂源公司可以优先摘牌,垫付的拆迁补偿金计入成交总地价款。
二、茂源公司依约向锦州住建局支付280万元,锦州住建局出具收款收据,其中收款事由一栏载明“定金”。
三、2008年8月,锦州住建局与茂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茂源公司承担万年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锦州住建局承诺于2008年9月完成该项目土地出让挂牌工作,并为茂源公司落实该项目改造优惠政策;茂源公司应在规划红线内进行开发建设,包括大型超市1座、被拆迁人货币补偿以及回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投资或建设。
四、后因项目没有最后落实实施,锦州住建局返还茂源公司280万元。
五、茂源公司向锦州中院起诉,请求:锦州住建局返还定金280万元、赔偿违约损失680万元。锦州住建局在庭审中同意给付茂源公司44万元作为补偿。锦州中院认为,茂源公司支付的并非定金,故判决:锦州住建局给付茂源公司44万元。
六、茂源公司不服,上诉至辽宁高院,主张锦州住建局违反《意向书》的约定,未能实现茂源公司对案涉项目的优先摘牌,已构成违约,应赔偿损失。辽宁高院认为,《意向书》有效,锦州住建局已根本违约,且茂源公司支付的280万元为定金性质。故判决:锦州住建局给付茂源公司280万元及44万元。
七、锦州住建局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裁判要点
最高法院认为锦州住建局应返还定金的原因在于:
第一,《意向书》合法有效。《意向书》是锦州住建局与茂源公司就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后摘牌或订立有关协议而达成的协议,双方约定了茂源公司在缴付280万元后,锦州住建局可通过协调的方式给予其“优先摘牌”。据此,该《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应当有效。
第二,茂源公司向锦州住建局缴付的280万元款项性质为定金。虽然《意向书》未约定该部分款项为定金,但锦州住建局出具的收据均载明“定金”和“退定金”的内容,且茂源公司一直主张该款项是定金。
第三,锦州住建局已违约,依据定金罚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基于《意向书》的约定,锦州住建局在收取了280万元后即承担了必须协调并给予茂源公司“优先摘牌”机会的义务。但锦州住建局此后未能依约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关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茂源公司有权向锦州住建局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在锦州住建局已返还280万元情形下,锦州住建局应当向茂源公司支付280万元。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政府部门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不应当随意与投资企业签订合同,承诺投资企业在未来的项目土地挂牌中优先摘牌。因为该等约定合法有效,政府部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予投资企业优先摘牌机会义务的,应当向投资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下为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就该问题的论述:
一、关于《意向书》的效力以及双方是否约定了定金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于2008年7月21日签订的《意向书》是锦州住建局与茂源公司就锦州市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后摘牌或订立有关协议而达成的协议,双方约定了茂源公司在缴付280万元后,锦州住建局可通过协调的方式给予其“优先摘牌”。据此,该《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应当有效。对于定金约定存在与否,茂源公司在起诉时主张《意向书》中的280万元系其基于取得“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而向锦州住建局支付的定金,并就该主张提供了由锦州住建局出具的两张收款收据以及两张退款收据。从四张收据记载内容看,上面均写明了款项为“定金”。锦州住建局认可收据的真实性,但自称是内部工作人员书写失误所致,并提供茂源公司在2012年12月20日给锦州市人民政府的《关于锦州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拟请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函》及2011年1月24日《关于锦州市凌河区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情况报告》,主张茂源公司已认可280万元是其垫付的补偿款。
对此,本院认为,首先,两张收款收据系于2008年8月5日出具,而退款收据是分别于2010年2月8日和2012年1月形成的,且无论是收款抑或退款均是通过锦州住建局的项目保证金账户,因此,对于四张分别出具的、先后历时近四年形成的收据均载明“定金”和“退定金”的内容,作为应当有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的政府机关,锦州住建局仅仅以其工作人员的笔误为由作出解释,明显不能成立。
其次,茂源公司在《关于锦州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拟请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函》中最后提出了“返还280万元定金,酌情补偿我公司前期损失”的主张,并非认可280万元性质为补偿款。
再次,茂源公司在《关于锦州市凌河区万年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情况报告》中明确主张“市建委向我借用资金是以收取定金的名义收取的”。据此,锦州住建局所提供的上述函件及情况报告证实茂源公司在此前一直提出有关定金的主张,并非茂源公司认可此款是补偿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的规定,二审法院认定茂源公司缴付的280万元款项为定金,并无不当。
二、关于二审法院依据定金罚则判决锦州住建局给付茂源公司280万元是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
基于《意向书》的约定,锦州住建局在收取了280万元后即承担了必须协调并给予茂源公司“优先摘牌”机会的义务。但锦州住建局此后未能依约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前已论述,有证据证明《意向书》中约定的280万元款项为定金,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关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茂源公司有权向锦州住建局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据此,在锦州住建局已返还280万元情形下,二审法院适用定金罚则判决锦州住建局支付28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
案件来源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辽宁茂源置业有限公司与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辽宁茂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556号]
土地摘牌需缴纳的费用
近日,中睿合和数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睿合和”)成功摘得京津产业新城互联网科技产业园出让的工业地块,该地块位于宏达道北侧、兴和路东侧,是2025年武清区第一宗公开出让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地块。中睿合和将以北斗巡护终端为核心,在园区内打造集科技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基地。该项目占地面积为48.48亩,总投资额约1.5亿元,主要开展北斗巡护终端、特殊作业机器人、智能对讲机等产品研发、生产业务。
“项目推进过程中,园区以高效务实为导向,组建专项服务小组,打造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至落地建设的‘一站式’服务链条,快速响应并化解企业各类诉求,29天内即完成土地挂牌手续,为项目摘牌保驾护航。”园区负责人介绍。
中睿合和是国内领先的物联网运营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共获得三项发明专利(智慧生态林草云平台、智慧林草生态管理系统、基于大数据的生态林业信息服务平台)和37个软件著作权证书,并于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睿合和依托云计算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专业的物联网运营服务和解决方案,致力于提升智慧城市公共管理、智慧能源和智慧森林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支撑水平。2024年,中睿合和公司整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
未来,京津产业新城互联网科技产业园将持续强化要素保障,加速项目前期筹备,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及时破解项目建设难题,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持续走好特色发展之路,围绕电子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产业,加速形成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生活服务、物流服务、物联网服务等特色产业集群,放大集聚效应,打造互联网科技产业发展新高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澎湃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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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摘牌后多久能开工建设
5月29日,高明区杨和镇专精特新湾一宗113.72亩的工业用地顺利摘牌。至此,杨和镇今年以来已出让工业用地7宗,共215.72亩,出让面积同比增长114.45%(去年同期出让100.59亩),正展现出高明“最火热的投资热土”的奋进姿态。
工业用地的出让,推动了制造业项目的落地,促进就业岗位和税收收入的增加,为杨和打造“灵秀皂幕山、国际智造镇”再添新动能。
而同比翻倍增长的背后,则是杨和对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的积极推进,是越来越多投资人对杨和营商环境和发展潜力的认可和信心。
当天出让的地块位于杨西大道以东、平山大道以南(专精特新湾内),面积113.72亩,由广东甜秘密家居有限公司竞得。该公司计划在该地块投资13亿元,建设甜秘密高端智能家居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品是床垫、床架、床罩、床褥、床单、枕头等寝具。
据公开信息显示,SWEET NIGHT甜秘密是全球领先的寝具设计及制造商,也是融合环保、时尚理念的睡眠品牌。自2011成立至今,甜秘密已完成全球化布局,该公司在欧洲、北美、南美、澳洲、非洲、东亚、东南亚、中东等全球多地建立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与营销机构,销售渠道通达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销售额超30亿元。
5月13日,一宗位于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专精特新湾内),占地面积约30亩的工业用地成功出让。竞得方是佛山市联创家具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亿元,拟建设芬伦智能办公产业总部基地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家具板块、办公系统智能化板块、升降桌及五金板块,包括办公桌、椅、升降五金插座等。
据相关信息显示,佛山市联创家具有限公司是佛山市芬伦家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主营中高端时尚办公家具,2022年正式布局全国线下市场,拥有3000平方米办公展厅,3万方平米生产制造工厂。
上述两个项目的落地,有望进一步壮大杨和的智能家居产业链。
各类产业项目纷纷落户杨和。
统计数据显示,杨和镇今年以来已出让工业用地7宗,共215.72亩;目前还有3宗工业用地正在挂网,共71亩,预计将在6月底前摘牌。
另外,杨和镇正在推进6宗工业用地在上半年挂网,共215.06亩。综上,杨和镇上半年出让土地(含挂网)有望超500亩。其中,专精特新湾出让土地预计达497.2亩。
在招商引资方面,今年以来杨和镇已引进项目15个,签约投资额53.3亿元。其中,13个项目落户专精特新湾,签约投资额51.3亿元。而去年同期杨和镇的数据是5个项目,投资额22.8亿元。两相对比,项目数增长了2倍,投资额增长了133.77%。
产业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土地出让和项目引进这两个数据是“压舱石”的直接反映。土地出让和项目引进的大幅增长,不仅彰显了杨和镇对产业项目的强大吸引力,也预示着杨和镇建设“灵秀皂幕山、国际智造镇”拥有蓬勃后劲。
今年初召开的杨和镇党代会提出,该镇今年力争工业招商总额100亿元以上,出让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其中,专精特新湾实现招商引资60亿元以上,出让工业用地600亩以上,全力打造高明“最火热的投资热土”“最火热的园区建设场景”“最美园区”。为全力打好“产业提速牌”,杨和镇正实施“千亩百亿计划”,即:2024—2026年实现平均每年土地出让1000亩以上,每年招商引资不少于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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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和发布、南方+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麦颖琳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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