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需分情况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此时,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价款。虽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付出劳动和成本应得到合理补偿,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价款符合公平原则。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若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价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在具体结算时,双方可协商确定工程价款数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工程造价鉴定等方式确定。鉴定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同时,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总之,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要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及过错等因素,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没有合同的工程款违约金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可以向法院起诉。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关系,且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款违约金纠纷,就具备起诉的基础。
一方面,从事实认定角度看,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双方实际履行的行为,如施工方进行了工程建设,发包方接受了工程成果等,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法院会综合各种证据,包括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材料、双方往来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认定事实。
另一方面,关于违约金,若一方违反了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约定或法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若双方对违约金没有明确约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过错程度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酌情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综上,没有合同的工程款违约金纠纷可以起诉,关键是要收集和准备好能证明事实关系及违约情况的相关证据。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合同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通常涉及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包方一般需具备相应建设资质;承揽合同主体则相对广泛,对承揽方资质要求一般不像建设工程那么严格。
(二)合同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是各类建设工程,如房屋、道路等,通常规模较大、涉及公共利益;承揽合同标的多为定作的特定工作成果,如加工制作特定物品等,规模相对较小。
(三)合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严格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从工程招投标到施工过程都有严格规范;承揽合同行政管理相对宽松。
(四)合同风险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承担较多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风险;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对工作成果质量等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五)合同解除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条件较为严格,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等重大问题;承揽合同解除相对灵活,如定作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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