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电话,淄博市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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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政局官网

马玉姝 淄博报道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博民政”发布的最新消息,5月6日,淄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邢化良、局长段迎春到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调研,看望慰问在院老人、孩子和一线职工,督导安全生产、重点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淄博民政”的官方报道显示,在上述调研中,调研组强调,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作为民政服务窗口,在关爱特殊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要关心关爱一线干部职工,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工作;要加强民政品牌建设,积极打造“淄助你 博未来”“淄博救助 城市温度”品牌,唱响“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主旋律;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坚决守牢民政领域“一排底线”。

柳泉录发现,这是邢化良首次以淄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在此之前,他担任的职务是淄博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此前的4月30日,无党派人士段迎春,已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淄博市民政局局长。

这也意味着,继淄博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后,淄博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再次出现了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局长(主任)分别由不同领导担任的“双首长制”。

淄博市民政局局长班子名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淄博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民政局划入市卫生健康委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的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民政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淄博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市际以及市内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中央财政拨付和省级、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健全服务网络,增加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淄博市行政区划图。

第八条 市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九条 市民政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拟订中央财政拨付和省级、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挂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慈善事业促进科牌子)。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区县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民政局主管和在市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区县民政部门主管和在区县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淄博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全市福利彩票的开奖和代销行为。

(五)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区县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市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区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市际以及市内县级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审核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际、县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七)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八)老龄工作科。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九)养老服务科。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承办全市涉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第十条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暂保留工勤编制2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第十一条 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4年4 月29 日起施行。

淄博市民政局地址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550.08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435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2587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3583万元,县级彩票公益金945.08万元。淄博市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社会公益项目。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52万元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05.97万元资助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高青县、沂源县等区域内的养老中心(敬老院)进行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建设及提升改造;资助张店区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购买防烟面罩。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26.45万元资助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等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3.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9.58万元对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74万元

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74万元资助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等区域内的社区康复机构(站),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80万元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78.12万元资助我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支持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88万元资助张店区、周村区、沂源县等区域内孤困儿童进行健康查体。

(四)居家和养老服务提升项目129万元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81万元(部分区县与一般公共预算经费统筹使用)资助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等区域内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新增家庭养老床位;资助博山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8万元资助张店区、沂源县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养老服务发展补助类项目1745万元

1.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320.82万元对我市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进行运营补助。

2.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96.18万元对高新区、沂源县等区域内护理型养老机构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

3.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328万元资助沂源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类项目842万元

1.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73.1万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83.5万元用于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3.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585.4万元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补贴资金。

四、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养老服务发展补助类项目2383万元

1.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1057.15万元对我市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进行运营补助。(金额含淄川区的助餐补贴和家庭床位建设补贴)

2.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734.39万元对我市长者食堂(助餐点)给予运营补助和助餐补助。

3.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348.84万元对博山区、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等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4.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155.5万元对临淄区护理型养老机构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

5.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80万元对淄川区、周村区、高青县等区域内困难家庭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

6.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8.12万元对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等区域内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给予补助;对张店区、桓台县、高新区等区域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给予补助;对桓台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给予补助。

项目联系人:陆娟,联系电话:(0533)3887712。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类项目1200万元

1.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129.5万元用于张店区、临淄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1069.13万元用于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等区域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补贴资金。

3.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1.37万元用于高新区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项目联系人:杨燕华,联系电话:(0533)3887420。

五、区(县)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安排区(县)级福彩公益金237.94万元对张店区、淄川区、桓台县等区域内长者食堂运营及助餐补助等给予补助。

2.安排区(县)级福彩公益金75.1万元用于临淄区开展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养老服务智慧消防能力提升、养老服务电气消防检测补贴项目。

3.安排区(县)级福彩公益金370万元用于临淄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4.安排区(县)级福彩公益金226.94万元用于张店区、经开区惠民殡葬补助项目,减轻逝者家属经济负担,提高政府惠民力度。

5.安排区(县)级福彩公益金33.9万元用于沂源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转、城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6.安排区(县)级福彩公益金1.2万元对博山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给予补助。

六、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

1.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大中专毕业生和养老护理员申请相应补助,在机构养老不断壮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逐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养老机构和困难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机构内的智慧消防建设,通过对机构内安装的安全用电监测、智慧烟感、消防用水、重点部位可视化、火灾自动报警、可燃气体等数据的实时监测,更进一步的完成了消防安全的精准化管理;机构内的失智区建设,通过个性化打造熟悉的生活和怀旧场景,从环境、活动、生理、心理等各方面营造适合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温馨、舒适家庭氛围和宜居区域,让老人在接受照护的同时住的舒心;困难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量身定制”“一户一策一方案”,设置紧急呼叫、生命体征监测、监控摄像头等物联信息化适老产品,提供沐浴椅、一字扶手、地面防滑、高低差改造等设施,为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构建智慧便捷、方便可及的居家养老服务氛围,有效满足困难老年人尤其是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持续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支持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等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邀请业内专家重点讲解养老护理的最新理念、技能知识、消防应急常识、智慧养老、失智老人照护等常识,同时还为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设计了“院长小课堂”,重点和各养老机构交流养老事业发展前景,机构内控风险调节等。通过培训教学,进一步深化护理员对养老护理技能的理解和认识,切实补齐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能短板,提升学员认知水平和照护能力。

2.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设。张店区倾力打造“馨康家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品牌,在全区8个镇办打造“馨康家园”关爱服务站,聚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建立由40余名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组成16支心理康复志愿服务队伍,排班到患者居住地社区(村居),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拉家常、心理咨询等关爱服务活动;临淄区相继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多次,邀请精神康复、心理健康等领域的专家,通过理论宣讲、案例分享等形式,就精神障碍患者护理、常见心理问题与应对、精神康复的社会工作介入、突发性事件处置应对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指导,提升了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淄川区依托淄博嘉木·爱之家康复中心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康复服务点,打造“1+13”精神康复服务模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000余平方,积极为有需要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高青县新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进一步加强县级机构补空白力度,织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网络,更好服务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依托高青县天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辖区有精神健康需求的人群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社交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增强了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得到了康复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沂源县通过“个性化需求+点单服务”方式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健康管理、情绪疏导、生活技能训练等康复服务,康复对象监护人满意率达100%。

3.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一是资助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完成学业。通过孤儿助学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孤儿营造了平等的学习环境,保障了孤儿基本学习权益,助学金的发放解决了孤儿学费问题,鼓励他们更好的完成学业。二是支持张店区、周村区、沂源县等区域内孤困儿童进行健康查体,有效保障了孤困儿童身体健康。

4.支持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补助政策。通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帮助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缓解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使他们更有机会参与社会活动、就业和教育等领域,促进他们与社会的互动和交流,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监督管理情况

(一)做好审计监督

我市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采取区县自查、市级抽查、层层督查、全面覆盖等办法,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对2022年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形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持续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了《淄博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淄博市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淄博市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淄博市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手术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以及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淄博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益金使用职责、程序、范围、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福彩公益金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督促区县因地制宜出台制度。针对制度陈旧或缺失的区县,指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适合本区县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推动各区县福彩公益金使用更加科学、规范。

(三)信息公开和标识使用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不仅有完整的文字内容,还附有公示表格,分别反映了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额度、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社会各界一目了然。二是持续规范全市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管理,我市专门发出通知,并制作了公开公告和附表的模板,对各区县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和附表都做了规范要求,督促各区县按时间节点上报公开内容,每年于6月底前在淄博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各业务科室在平常工作指导和调研中,督促指导各区县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设备项目在采购的设备上粘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纸质标识等,把标识应用也作为公示信息内容管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保障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不断提升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公信度。

(四)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

我市把福彩公益金宣传作为福彩公益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区县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福彩的公益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通过《中国晨报》、《海报新闻》、《今日头条》、《中国社会报》、《中国福彩》、《人民快报》、《鲁中晨报》、《鲁中网》、《闪电新闻》、《淄博日报》、《淄博市电视台》、《淄博新闻网》、《区县新闻》等新闻媒体对福彩公益金助力老年人服务、残疾人康复、儿童关爱等项目情况开展了宣传报道,共发表宣传稿件39篇,全方位展示了我市福利彩票公益性价值,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群众认可度、支持度不断提高。

特此公告。

附件1:淄博市2023年福彩公益金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淄博市民政局2023年福彩公益金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表.xls

附件3:淄博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pdf

附件4:淄博市福利彩票中心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及标识情况.pdf

附件5:各区县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zip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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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政局电话24小时热线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淄博市民政局迅速反应,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4月9日下午,淄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邢化良、局长段迎春分别带队到张店区、淄川区6家养老机构开展实地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日常值班安排、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养老机构立行立改,实现隐患清零,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接下来,淄博市民政局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帮包督导机制,指导区县民政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增强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坚决守牢养老机构安全底线,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健康安全。

(来源:淄博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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