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韦惠婉

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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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旅游市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为持续优化蓬莱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让每名在蓬游客都能享受到安心、舒心、放心、暖心的旅游体验,蓬莱旅游度假区管委特别提醒广大导游从业人员严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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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业学习,提升职业素养

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各类导游培训、技能竞赛,学习先进执业经验,拓宽知识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升自身政治修养、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关注游客需求,及时解决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应急处理流程,遇到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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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规守纪,恪守职业道德

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在执业过程中,应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自觉维护导游形象。严禁出现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的问题,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或回扣、佣金、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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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质服务,倡导文明旅游

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树立良好的导游形象,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文明礼仪规范的行为。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不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的内容。定期收集旅游者的反馈意见,“先服务、后评价、再改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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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安全执业

出行前根据旅游目的地的气象预报和管理部门以及景区发布的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旅游者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在不适宜的天气参加旅游活动;履行好团队行程中安全提醒义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做好监督员,提醒司机规范驾驶,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审慎选择高风险项目,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区域进行游览;在接待团队过程中,尤其是老年团队,要关注游客身体健康安全,对有健康风险的消费者要重点关照。


广大导游从业人员,让我们共同携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的旅游服务,全面提升“蓬莱湾”旅游吸引力,擦亮仙境蓬莱旅游名片!



蓬莱旅游度假区管委

整理发布


蓬莱旅游咨询热线

0535-5612301

导游人员名词解释

培训现场

大众网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

4月23日,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在市文化中心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办2024年度新考取导游资格证人员岗前培训。此次培训旨在帮助新入职导游深入理解职业使命,提升专业素养,为济宁导游行业注入新鲜血液。全市2024年度新考取导游资格证人员200余人参加培训,现场同步举办旅行社招聘会并发放《导游资格证书》。

培训现场

此次培训以《铸导游情怀之魂传文化薪火之光展服务匠心之美》为题,系统阐述“导游情怀”的核心内涵与实践路径。导游是文化传承的使者、游客体验的守护者、行业发展的践行者,需以“文化传承、真诚服务、匠人精神”为核心,树立“立根铸魂、知行合一、躬行实践、薪火相传”的职业理念。

培训现场

培训现场

此外,培训现场还播放了旅行社招聘用工信息,为新导游与本地旅行社搭建双向选择平台,推动人才供需精准对接。随后,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为学员现场发放《导游资格证书》。

培训现场

此次岗前培训既是一次职业启蒙,更是一次文化传承与服务精神的动员。据了解,济宁市将以导游情怀培育为核心,通过“传帮带”机制、技能竞赛等举措,打造一支“懂文化、善服务、能创新”的导游铁军,为济宁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导游人员如何处理好与领队的关系

为进一步整治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导游队伍业务能力和规范职业操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4月11日,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春市旅游协会,开展全市导游人员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全市旅行社负责人及导游人员300余人参加。

◆素材来源:长春文旅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春文化执法微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转载本文请注明“长春文旅”。

◆编辑:佟金俐

◆初审:佟金俐

◆复审:师锁伟 柳絮

◆终审:曹昊

◆平台编辑:王华琳

来源:长春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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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与法的关系是

为进一步整治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导游队伍业务能力和规范职业操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4月11日,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春市旅游协会,开展全市导游人员业务培训。

会上,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解读。培训重点放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上,对其中涉及欺骗、强制旅游购物等关键条款进行了详细阐释,明确了法律的底线和行为准则。这有助于旅行社的从业人员和导游人员准确理解法律要求,避免违规违法行为。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旅游过程中常见的8种欺骗和强制消费者购物的违规行为,并与相应的处罚条款相对应,明确了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通过分析近年来旅游市场上的典型违规案例,包括强迫购物、不合理低价游、诱导游客消费等,深入探讨了导游人员违规行为的原因、后果及应对策略,并通过真实案例向参训人员发出警示: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此外,还号召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共同遵守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市旅游协会工作人员对参会者进行了“导游人员服务规范”的专题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全市旅行社负责人及导游人员300余人参加。

◆素材来源:长春文旅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春文化执法微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转载本文请注明“长春文旅”。

原标题:《长春市文广旅局开展全市导游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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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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