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瘫痪如何离婚
在配偶瘫痪的情况下,离婚仍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方面,若夫妻双方能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对瘫痪配偶后续的生活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便可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方面,若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相关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谨慎处理。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配偶瘫痪,但并非必然不能判决离婚,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同时,法院也会对瘫痪配偶的生活、医疗等作出妥善安排。
二、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在法律上,存在一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女方在特殊生理时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所致等特殊情况。
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同时也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和改善关系。
三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保障军人能够安心服役。
三、双方离婚保险如何处理
离婚时双方的保险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是人身保险。若保险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已足额缴纳保费,那么该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的人身保险,在离婚时,已缴纳的保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按照双方协商或均等原则处理。对于保险的现金价值部分,同样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是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通常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保障,离婚时可协商变更投保人或退保后分割保费。若保险标的已明确归属一方,那么该保险可继续由该方持有,另一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
三是分红型、投资型保险。这类保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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