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2025,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需要处理租赁物的归属及因合同无效产生损失赔偿问题。一是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二是合同无效涉及的损失赔偿,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合同被确认无效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合同无效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到期时租赁物归谁所有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归属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指定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
法律分析: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四、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五、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六、无力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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