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202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带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带的材料如下: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等。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等。C、《按揭合同》等。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改变功能、或者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的证明;5、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7、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房责任书等。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的程序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房屋租赁的相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和承租人应该认真填写《房屋租赁合同》上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受理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并发《房屋租赁证》。3、在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并持《房屋租赁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员须要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二、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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