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主张误工费,有2份工作能否要求双份赔偿2025,交通事故主张误工费,有2份工作能否要求双份赔偿
沈先生的妻子在车祸中受伤,被诊断为全责,但误工费的计算问题却让沈先生和他的妻子感到疑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等,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李律师表示,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沈先生提出他的妻子有两份工
法律分析
上个月,沈先生的妻子遭受了一起车祸,被一辆车撞倒在地。经过医院治疗,医生建议她在家休养约20天。交警认定这起事故是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成了让他们纠结的难题。
“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等,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李律师解答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听了李律师的解答,沈先生又提出疑问:“我妻子现在有2份工作,本身是个医生,同时又在一所学校担任舞蹈老师,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2份误工费?”
沈先生表示,妻子的这2份工作都有证明,而且每月收入也很稳定,这次车祸,两边工作都耽误了,想主张2份赔偿。
李律师解答说,如果沈先生妻子的2份工作都在进行,只要不违反任何规定,而且双方单位都是认知并同意的,那么这2份工作都是被认可的。如果沈先生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工资的稳定性,就可以主张双份赔偿。
“不过对方说车是单位的,他自己经济比较困难,没钱赔偿,该怎么办啊?”沈先生问。“针对这个情况,你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认定书、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向对方单位索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律师说。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大于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侵权人可以减轻其责任。而误工费属于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因此可以根据该条规定,请求双倍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侵权人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不影响被侵权人请求其他赔偿方式。因此,如果沈先生的妻子在车祸中受伤,导致其误工,他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误工费,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的双倍赔偿。
结语
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同时,根据沈先生的问题,如果沈先生妻子的2份工作都在进行且工资稳定,可以主张双份赔偿。如果对方单位不愿意赔偿,沈先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做两份工作交通事故误工费双份赔偿吗
2份工作都在进行,只要不违反任何规定,而且双方单位都是认知并同意的,那么这2份工作都是被认可的。如果沈先生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工资的稳定性,就可以主张双份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技巧
1、合理选择受诉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
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3、合理选择被告。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具体来说:首先,应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告漏,为避免在执行时遇到肇事司机“携款潜逃”,特别是在起诉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应尽可能选择赔偿能力较强的被告。最后,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被告。
4、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农村户口受害人要求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时,应注意在起诉前充分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比如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暂住证,城市内自住房购房证明等。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年以上,那么就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
5、合理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应该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三个好处:一是不用预交诉讼费,二是案件处理相对比较及时,三是肇事者为了减轻刑事处罚,往往会积极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精神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6、合理提出赔付金额。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证据。因此,受害者要求肇事方赔偿时,赔付金额不是越多越好,应把诉讼费、律师费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否则不切实际的赔偿请求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甚至导致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结果。
三、工伤和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双赔吗
法律分析:非本单位车辆交通事故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应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怎么赔
交通事故同责的情况下,误工费应当由车辆保险公司,根据造成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具体是: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证明有哪些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出现交通事故的工伤误工费可以要双份赔偿吗?
误工费是不能索要双份赔偿的,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只能就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不能重复给付;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一、工伤鉴定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六、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可以拿双份吗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不可以拿双份。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但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等不支持双赔。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公车私用出车祸由谁负责赔偿1、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使用人承担;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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