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注册登记,南京公司注册登记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傅书若

关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注册登记,南京公司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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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登记号是哪个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不少企业也计划成为电商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企业在海关环节做的第一步就是办理电商企业注册登记,让我们跟着指引来学习如何操作吧!

一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企业代表

我公司想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但是注册登记过程中,我们发现跨境电商还有不同类型可以选,具体有什么不同?

目前,跨境电商企业共5种类型,分别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具体企业类型释义详见下方,请根据贵司实际情况选择。

海关关员

1.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指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内注册的企业),或者境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的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2.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

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境外注册企业所委托的境内代理企业。

3.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

4.支付企业

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支付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银联等。

5.物流企业

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物流服务的企业。

二 企业注册登记流程

企业代表

选择好了相应企业类型应当如何办理注册登记呢?

纳入海关注册登记(进出口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企业范围为:

1.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

2.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境内代理人;

3.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且需要办理报关业务的企业。

上述企业按照本操作指引所列的报关企业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类型申请材料要求及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海关关员

第一步: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企业资质办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申请提交成功后,企业需到所在地海关企业政务服务窗口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广州海关辖区企业可通过“粤商通”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办理,无需提交纸本申请材料)。

第二步:办理电子口岸IC卡

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电子口岸。

第三步:变更企业信息

已经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企业,需要通过申请注册登记变更的方式向海关申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备案;海关受理后,予以确认,完成备案。提交申请时,应在“经营范围”栏目注明“跨境电子商务类型”“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

注意:

① 在“单一窗口”界面需使用电子口岸IC卡插卡登录,并在变更时勾选对应企业类型“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人”等,可复选。

② 办理变更时,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物流企业还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其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列入“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的,可以办理物流企业注册登记。

③ 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④ 对其他参与企业,确有需要的,可以办理无报关权其他企业登记,企业应提交《跨境电商信息登记表》。

相关文件依据:

1.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

2.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公告》

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

跨境电商系列内容将陆续推出

敬请期待☺

公司注册登记号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23日讯(YMG全媒体实习记者 吕金滙)针对办理企业登记的相关热点问题,烟台“政企通”已经连续推出3期专栏进行解读,本期为最后一期。

问:公司一般注销登记提交哪些材料?

答: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一般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1、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2、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3、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四、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责任编辑:柳林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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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登记到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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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买卖开公司,应当到哪办照?

创办企业,先得有个名称,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呢?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了,实行认缴制,是不是认缴的钱越多显得越有实力?

我家住一层临街,想开个小店,为什么办不了营业执照呢?

我想担任公司董事长,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查,告诉我说被锁入黑名单啦,得换人?

现在很多人想办个执照做生意,那办照过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会遇到什么风险?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避免风险,少走弯路,这里有一份来自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的“企业登记注册通用办事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怎么起名更合适

市场主体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市场主体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申请人可以在办理登记时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也可以通过网上名称自主预查服务系统查询并保留企业名称。

申请人选择名称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文字:

(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3)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文字;

(4)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名称中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姓名。

3.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4.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5.为降低重名的几率,建议选择3或4个以上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6.通过网上名称自主预查服务系统查询并保留的市场主体名称,保留期为1个月,在保留期内,申请人可以使用预查通过的名称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

7.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可在届满日期前向登记机关申请一次名称延期,且只能延期一次,如延期后再次届满仍未完成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

8.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如何起名请见本通知附件市场主体名称使用规则。

二、如何合理确定公司注册资本及缴资期限

2014年3月1日起,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施行,实缴登记制变为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只登记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认缴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股东(发起人)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

因此,请投资者自觉履行出资责任,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并践诺守信。认缴数额越大承担责任越大注册资本数额越大,并不能说明公司实力越强、信用越好。公司认缴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进行披露,如果超出股东经济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超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因此,请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确定认缴金额及出资时间,以避免承担与自身实力不符的责任风险。门槛降低不代表不需要注册资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公司投资创业的启动资金,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转换为公司责任、财产的构成部分,“一元钱办公司”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投资者还是应该根据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理选择相符的注册资本规模,以取得交易对象的信任。

三、哪些组织或个人不能成为投资人(股东)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下组织或个人不能成为企业的投资人(股东):

1.各级党政机关(含政法机关)、军队、武警部队;

2.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除非其属于以下性质:

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医院、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的,或本市各区县所设乡镇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可以成为企业投资者。国务院各委办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作为本系统提供相关后勤服务类企业的投资者,但其所办企业不得再投资兴办企业。

3.党政机关(含政法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

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企业或组织不能成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

5.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公务员、现役军人等)。

7.律师事务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资人(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投资人(股东、发起人)为内资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资人(股东、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投资人(股东、发起人)为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承诺书》。

5.投资人(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上述2-5项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投资人(股东)为境外企业或自然人的,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外国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一个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住所(经营场所)很重要,既要成本低,还要方便做买卖,最好还能享受点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首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规定,就是说这个房屋应当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而且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与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致,简单地说就是“权属明确,用途一致”。

下面列出了一些特殊情形,请认真阅读了解:

1.房产证记载用途如果为“工业、教育、医疗卫生、其他(涉外、宗教、监狱)”,可由产权人出具确有配套服务需求的说明。

2.如果房屋的规划批准材料于2009年10月1日前取得,且房产证记载用途为“交通、仓储、商业、金融、信息、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综合”的,可直接办理登记注册。

3.如果您选择的房屋不在上述之列,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据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1)房屋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提交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2)房屋属于中央单位的,提交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房屋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提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房屋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的,提交中央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5)房屋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内的,提交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房屋属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业、仓储等用途的房产从事商业等其他用途的,提交市国资委出具的证明文件。

(7)房屋属于铁路系统的,提交北京铁路局房屋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8)房屋属于宗教系统的,由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宗教房产《确权通知书》,或提交该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房屋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10)房屋属于宾馆、饭店(酒店)的,提交加盖宾馆、饭店(酒店)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注册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注册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的,应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文件或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13)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应由市邮政管理局在登记申请书中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城市管理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4.如果您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并到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5.如果您所选择的房屋产权人为境外机构或个人,产权人应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业务。(出租房产面积在500平米以下,且房屋购买时间在2006年7月11日之前除外)

6.以下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但注册地址属于住宅或已注册的关联企业因在其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1)子企业或参股企业与母企业;

(2)基金公司与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

(3)有限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属企业性质的)。

7.《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规定,本市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中心城区(含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严控新设和迁入市属国企总部,严控市属国企在城六区新设子公司、分公司(实施重组的企业除外)。

8.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将其名下的自有房屋用作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不动产登记有关房屋权属、用途、地址等信息一致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9.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须在电子商务平台内先开办有相应的网店或有属于其本人的专有网络经营场所,再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须为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请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点击“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模块获得有关信用信息。

七、提交材料的方式有哪些

您可直接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通过邮寄、传真、网上登记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一)现场提交材料

如果您选择直接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我们将为您提供预约办理和随来随办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为您提供便利服务。全市各登记机关均设有咨询电话(具体电话请见最后一页),为了节约您的时间,您可以提前预约,选择合适的时间段提交材料。

(二)网上登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您可以通过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同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公章、涉税事项、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企业银行开户预约业务。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申请平台(http://ect.scjgj.beijing.gov.cn/wsdj/)现停止企业开办新业务申请,已通过该网站申请正在办理中的业务可继续办理,其他类型市场主体申报方式不变。

(三)信函、传真等其他方式

如果您选择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材料,请使用我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并请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的详细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委托文件等。其中如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应提交有关文件、证件的原件,保证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真实有效。

八、拿到营业执照后企业要自行公示哪些信息

我局将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情况。此外,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同一网站自行公示以下信息: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等内容。“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为企业提供了录入上述信息的功能。

企业自主进行信息公示时,应注意股东(发起人)的认缴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信息均应与章程约定的内容一致;公示的实缴情况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且与章程约定内容一致。如与章程不一致的,请及时向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如企业未及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则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接受相应的惩戒措施。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如公示信息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 (http://bj.gsxt.gov.cn或http://wsnj.baic.gov.cn/nb)向社会公示。

九、常见经营项目表述参考

企业类别

常见经营项目表述

科技类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商贸类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建筑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

商务服务类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翻译服务;打字、复印。

餐饮、住宿类企业

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住宿。

温 馨 提 示

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的,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上述提交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登记部门领取或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

来源:北京昌平市场监管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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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登记是哪个法律要求的

10月27日,进一步升级的湖北工商网上登记系统上线,市场主体全类登记业务在工商网站上都可以办理。升级后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了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制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各类登记业务(包括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网上办。走,跟小编一起去体验个体工商户怎么在网上设立登记!

01

设立申请

第一步:申请人登陆湖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湖北省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输入个人信息后提交注册。

第二步:登录系统以后,请选择“设立登记”。

第三步:点击右上角“新办”。

第四步:点击“其他主体登记请点击”选择“个体工商户”。

第五步:按照步骤填写“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补充信息、上传材料”等待工商审核。

第六步:在所有内容都填写完毕后,可以点击“保存并预览”按钮进行预览并确认。

信息有误怎么办?别着急,可以修改!

如果发现内容填写有误的地方,可以点右上角关闭预览窗口,返回录入页对信息进行修改,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后跳转到“工商名称预审核”步骤。

02

设立预审核

用户提交后,工商工作人员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预审核。

材料核审通过后,界面显示如下图:

03

打印申请材料

第七步: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打印“上传材料 ”中的所有纸质材料。

04

办结

第八步:把申请材料打印出来并送交工商机关备案,同时打印名称设立核准通知书。

工商审核通过后,界面如下图:

设立申请这一步小编半个小时就搞定啦,有没有觉得湖北的营商环境是越来越便利了?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到如今的二十七证合一,湖北的商事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们打开了方便之门,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年湖北省还有哪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2014年3月1日起湖北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政,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股东首付出资比例和限额、货币出资比重限制、股东缴足出资期限限制、一人有限公司一次缴足出资限定;实行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除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外,公司登记不再提交验资报告。

新版营业执照注明,鄂州高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按3月1日启动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该公司采用认缴制登记注册资本,免验资报告。办公室主任郭秋林说:“像我们这样规模的公司,过去验资成本需1万多元,耗时也要7到10天。今天启用的新登记营业执照,不仅是一张企业的‘身份证’,也是一份零门槛注册的‘通行证’。”

先照后证

2014年9月湖北省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调整,先后将湖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53项缩减为32项。

2013年,王军在武汉市武昌区开了一家酒吧,当时开酒吧要办的许可证太多了,一关一关地过下来,半年时间就过去了。按照当时“先证后照”的政策要求,企业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后,到各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许可证全部办齐全之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这才能开门营业。

“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后,2014年9月襄阳市一家经营KTV的公司在一天内就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从前要等几个月才能拿到营业执照,现在只需3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开张做生意。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5年9月10日起全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使湖北省成为“全国领先、中部第一”实施“三证合一”改革的省份。

2015年9月10日武汉云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创办人之一云鹏获得湖北省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云鹏说:“决定注册公司之前,就咨询过有创业经验的学姐、学长,听他们介绍好像注册还挺复杂,没想到我们注册只跑了两趟就搞定了。一趟送资料,一趟取执照,我们是昨天提交的企业设立申请材料,今天就拿到了营业执照。”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6年10月1日起,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在工商部门受理后3日内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016年9月1日,武汉天河电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叶奭领到湖北省颁发的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他说:“真没想到,我今天提出申请,当天就能拿到执照。”

多证合一

2017年8月1日起,在“五证合一”基础上,湖北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的企业注册登记,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间提前2个月,是全国第3个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的省份,继续为企业减负。

2017年8月1日, 武汉中德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何川接过武汉首张“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何川说:“以前申办企业执照要跑两三趟。这次从准备材料到拿照只用了3天,且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一个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017年3月1日起,湖北省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登记。改革后,企业不再需要在报纸登发注销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展示,不需要付费;企业不再需要办理清算组备案;减少了企业申请注销的登记文书,降低了企业的市场退出成本。原来注销企业需交7份材料,最短要99天,现在只要交4份材料,45天就可注销企业。

湖北田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系2016年3月31日在黄冈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和应缴税款的情形。2017年3月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友华登录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请简易注销公告,并于4月18日前来黄冈市工商局提交注销申请。工商登记人员登录公示平台后,未发现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情形,符合法定形式,于是当场受理并办结了该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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