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长时间没有写文章了,因为支气管炎咳嗽了大半个月,后来又出差,各种开庭,立案,工作时间已经开始挤压休息时间,有时候晚上和周末都要加班,所以就把更新公众号和写文章给耽搁了。
虽然生病加忙碌,但是最近还是很开心,跟同事一起合作跟进了大半年的一个群体性案件终于调解结案。当收到厚厚的调解书的时候,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很有给自己放个假的冲动,只是开庭的档期已经排到了7月底,而且案件结案了,还有开票,归档等一系列工作,但是还是很开心,当时的那个感觉,就像自己家养个孩子考上了大学一样的感觉。
一般来说,若没有争议,就不会到法庭。也有部分案件事实很简单,但就是需要保护诉讼时效等原因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大部分请律师打官司的案件多是疑难杂症,一般都是双方各占部分道理,但是谁也不服谁,因此只能到法院请求法官做个客观公正的判决。
作为成熟的市场主体,对于不涉及感情纠葛的民商事纠纷,我一般都建议把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解决问题的指导原则。当然也有部分当事人纯属为了争一口气的情形,这个不在考虑范围。但是作为理性的成年人,单纯为了争一口气大可不必,其结果也有可能是两败俱伤,不如坐下来认真的谈,谈到一个彼此都可以接受的临界点,然后再利用法院的强制执行效力为其做后盾,保障顺利实行。
此文写于2021年7月,因其他平台协议到期,转载到本平台。注明一下写作时间,因为法律条文更新换代非常迅速,有些文章的部门内容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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