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大家好,由投稿人章冬宇来为大家解答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这个热门资讯。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标题:有调整!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
3月13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购房提取公积金行为进行规范。通知提出,缴存职工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非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3个月(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缴存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后短期内(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买卖,所购房屋具有明显的非自住住房用途,可以认定缴存职工本次所购房屋为非自住用途,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自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据通知,近期,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有“黑中介”以提供代办、协助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名义,违法违规帮助缴存职工以“真实不动产权证和相关发票”等不当方式虚构购房消费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然后短期内再将房屋转售并收取缴存职工高额费用。这种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破坏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危害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运行。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从未批准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均须依法依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自称“内部渠道”“正规手续”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属非法中介机构,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盲目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
来源:南方网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
时值2024年年中,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一年一度调整工作开启。
近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当前已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新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限额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调整后,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将从上一缴存年度的28965元调整为31284元,最高月缴存额上限则从去年的6952元增加至7508元。
根据规定,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周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知要求缴存单位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缴存标准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与阶段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职工收入水平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经济运行情况浮动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明确缴存比例区间。
如何确定新缴存基数水平?《通知》指出,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2024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284元,较上一年度标准增加2319元。
缴存限额则根据缴存基数计算而来,根据计算公式,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结合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5%—12%区间的缴存比例规定,计算可得,2024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754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则为7508元,较上一年度增加556元。
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林峰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
来源:【惠州日报-惠州新闻网】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网上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说法不一,那么到底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以及后续出台的提取政策,以下这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消费类:购买自住住房的[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法院拍卖房)、本市拆迁安置住房超面积补房款差额等提取情形];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租房自住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非住房消费类:已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半年无重新续缴住房公积金的;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因本人、配偶或夫妻双方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被限制提取的;以赠与、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权的;职工、配偶与夫妻双方直系血亲之间发生再交易住房买卖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产权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于同一人在12个月内多次(3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买卖2次或以上的;职工购买部分产权住房或2次以上购买同一产权住房的。
东江时报记者邬玉婷
本文来自【惠州日报-惠州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从7月1日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以及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上调2319元和556元。
7月2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显示,惠州市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调整至为31284元(即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与上一年度相比,上调了2319元,此前,2023年度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28965元。
南都记者获悉,目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若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按上限12%来计算,那二者的缴存额上限均为3754元(31284×12%≈3754元),上限合计为7508元(3754+3574=7508元)。这一数据比上一年度上调556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952元。
《通知》还要求,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2024年8月底前,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
相关链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2024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28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
2024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754元;2024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7508元。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