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立即执行是犯了什么罪
对于情节严重、罪责重大的罪犯,适用死刑的情况仅限于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对国家以及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度威胁且情节恶劣至极的案件,例如:
1.蓄意谋杀罪;
2.背弃国家罪;
3.纵火罪,这是指故意引发火灾,对公众安全造成广泛危害的违法行为;
4.绑架罪,此乃一种通过非法手段拘禁他人,将其作为人质,以便于勒索财产或达成其他不法目的的行为;
5.其他严重的故意伤害、强暴、歹徒袭击、劫持、利用危险性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等重罪;
6.危害国家安全罪,例如涉及武装叛乱、暴动的罪行,以及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购、非法提供我国机密信息或情报的行为等等;
7.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性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行为;
8.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重罪,如恶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
二、被判死刑之后还有几个月时间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凡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最后复核裁定并核准死刑者,如需立刻执行时,则原审第一审法院在接获执行死刑指令之后,务必在七个自然日内履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之前,若犯人表示希望与其亲属会面或其近亲提出见面罪犯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允许。
同时,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之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遣专员到场进行现场监督。
三、执行死刑犯是武警还是狱警
负责执行死刑的警察隶属于司法警察范畴之内。
在对罪犯采取枪决手段执行死刑的过程中,通常会由人民法院内部的司法警察来具体实施这一使命。
司法警察作为我国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主要职责在于预防、阻止以及惩罚那些可能干扰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确保审判秩序的稳定,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当人民法院因各种原因无法自行执行死刑时,他们有权将此项任务委托给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来完成。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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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执行死刑犯是武警还是狱警,执行死刑人员是法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