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有犯罪预备吗,如何确定劳动裁决是否生效

劳动纠纷 编辑:汤阳亮

一、强迫劳动罪有犯罪预备吗

强迫劳动罪存在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强迫劳动罪中,可能出现多种犯罪预备情形。例如,行为人准备用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工具,像绳索、铁链等,以备强迫他人劳动时使用,此为准备犯罪工具。或者行为人谋划强迫他人劳动的场地,寻找隐蔽且便于控制他人的场所,制造强迫劳动得以实施的条件。又或者行为人组织人员,对参与强迫劳动的人员进行分工安排,明确各自职责,也是在为实施强迫劳动罪制造条件。只要行为人基于强迫他人劳动的故意,实施了上述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行为,即便尚未着手实行强迫劳动的具体行为,也可认定构成强迫劳动罪的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同样是犯罪行为的一种形态,会受到法律的相应评价和制裁。

二、如何确定劳动裁决是否生效

确定劳动裁决是否生效,需从以下方面判断。首先,查看裁决书是否有明确的生效时间说明。若裁决书注明自送达之日起若干日生效,那么以该指定时间为准。其次,若未注明生效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未起诉、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且未获支持时,裁决生效;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均未起诉,裁决生效。再者,可通过法院系统或劳动仲裁机构的查询渠道,了解该裁决是否存在上诉、撤销等影响生效的后续程序。若在规定期限内有一方提起上诉等程序,裁决则暂不生效,直至相关程序终结后依最终结果确定是否生效。总之,要综合裁决书本身及后续程序进展来准确判定劳动裁决是否生效。

三、农民工劳动权利有哪些

农民工享有广泛的劳动权利。平等就业权方面,他们有权在就业机会上不受歧视,与其他劳动者公平竞争。获得劳动报酬权是核心权利之一,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休息休假权也受保障,包括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不容忽视,用人单位需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权使农民工有机会提升自身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同时,农民工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以保障其在年老、生病、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此外,他们还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当这些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时,农民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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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民工劳动权利有哪些,农民工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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