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流程是什么2025,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怎么填写

债权债务 编辑:韦睿小

一、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流程是什么2025,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包括首次信息采集、修改信息、申报缴税和减免信息填写。首次信息采集需填写纳税人信息、土地使用权信息等,修改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申报缴税需确认数据并打印申报表,减免信息填写需填写减免税明细。

二、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怎么填写

1、首次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提示“未找到该纳税人的宗地信息”→【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新增】→进入“宗地总体信息维护”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土地使用权人识别号、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土地使用权证号、地号、土地名称、土地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占用土地面积、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行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鹏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土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莱芜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示“维护对应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确定】→进入“维护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界面→【新增】→选择土地登记为城市土地—一级土地(12.00),土地面积,有效期起、止,自动带出→【保存】→【确定】,本流程结束。2、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维护应税】→进入“维护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界面→【修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信息→【保存】,本流程结束。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进入申报表】→提示“未发现有当期申报数据”→【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进入申报表】→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界面,检查申报数据确认→【申报】→【确认】→【打印】即可打印“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信息填写: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进入申报表】→提示“未发现有当期申报数据”→【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进入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根据实际减免税情况进行填写→【保存】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九条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怎么操作

法律主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四、税源信息怎么采集

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如下:1、首先要在【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最后选择【综合纳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综合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2、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税款属期起止默认当前属期(例如申报期为11月,即为2021-10-01至2021-11-30),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出在税款所属期内未采集、已采集的印花税税源信息,点击“采集”按钮完成印花税按期税源采集,可通过查看、修改或作废按钮对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查看、修改或作废;3、点击【新增采集】按钮,若存在有效的按期申报税费种认定信息,进入新增采集信息界面,“本次申报可采集税源列表”系统会自动获取带出,点击采集就可以了;4、如果采集印花税按次税源,点击新增采集,点击“+”可新增按次税目,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再确认提交,就可以完成采集(按次默认属期为当天,不可申报之后属期);5、如果采集状态为“已采集已导入”的情况下,那就只能对税源信息进行作废操作;6、当采集状态为“已采集已导入”且申报状态为“已申报”的情况下,不能对税源信息进行作废操作,就只能查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 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五、征税机关如何采集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征税机关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采集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怎么修改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界面 1.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点击【非按期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3. 点击【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界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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