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中标后如何废除招标?2025,招标中标后还能废标吗?

债权债务 编辑:喻鹏

一、一般中标后如何废除招标?2025,一般中标后如何废除招标

一、一般中标后如何废除招标

1、中标后不能单方面废标,单方面不履行合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取消工程招标,不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有权主张赔偿,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中标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一般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1、招投标经历主要流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文件里应该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等等。招标又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前者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公开发布。

2、首先,由招标单位发出招标信息(可以是公告),说明拟交易的建设项目及交易条件,邀请承包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投标方案和投标报价。

3、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

4、招标人依据法定。

招标是必须要通过正常的流程才能实施招标的行为,但在当事人中标之后就一定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之下而废标,对于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所以,不管是招标方还是属于中标方,都不能在招标结束之后不与双方签订合同。

二、招标中标后还能废标吗?

法律分析:

能。中标无效就是废标,只要证明相关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就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三、中标后如何废除招标

中标后不能单方面废标。如果是招标人取消工程招标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不愿赔偿的,中标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中标人单方面废标的,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是多久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综上所述,如果投标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没收保证金的行为,则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中标日期以什么为准

中标日期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建筑工程招标要什么流程

建设工程招标流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组建评标委员会

9、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0、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1、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12、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3、中标通知书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4、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中标被质疑后能废标吗

中标被质疑后不能废标。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合同订立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中标项目的转让,是指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倒手转让他人,使他人成为该中标项目实际上的完成者。中标项目的转让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标投标有名无实,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从合同的法律关系上讲,中标项目的转让属于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违约行为。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所以在中标后,除了上诉原因,不可废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中标资格

法律分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人如果发现中标人以虚假业绩骗取中标的,招标人依法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都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破坏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必须予以禁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中标后可以弃标吗

法律分析:中标后未签合同可以弃标吗 投标人中标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是属于违约的行为,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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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一般中标后如何废除招标公告,已中标项目如何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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