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挖矿犯法吗,显卡挖矿犯法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史瑞

国内挖矿犯法吗,显卡挖矿犯法吗

大家好,由投稿人史瑞来为大家解答国内挖矿犯法吗,显卡挖矿犯法吗这个热门资讯。国内挖矿犯法吗,显卡挖矿犯法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挖矿犯法吗

投入两万“挖矿”就能躺着赚钱?

长江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私自“挖矿”涉嫌违法且易掉入陷阱

□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不少政策,要求全面整顿、清理虚拟货币炒作和“挖矿”等行为。

“看到有人在网上兜售‘矿机’,买卖‘矿机’合法吗?”近日,有网友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上述问题。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不少QQ群、百度贴吧等平台上售卖“矿机”者仍不在少数,有卖家声称:“投入不到两万元,‘躺赚’。”还有人称,可代理海外“挖矿”,“你只需要付钱,其他的都不需要操心”。

“躺赚”“不需要操心”……天上真能掉下这样的“馅饼”吗?记者采访法律人士获悉,私自购买设备“挖矿”涉嫌违法,托管设备海外“挖矿”则隐患重重,其托管合同难受法律保护。法律人士提醒,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品或投资一定要认真甄别、谨慎投资,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

■ QQ群有人兜售“矿机”

称投入不到两万元能“躺赚”

以“矿机”为关键词检索QQ群,可以搜出数百个相关结果,包括“矿机直销”“矿机交流”“矿机维修”等不同类型的群聊。记者梳理发现,这些QQ群少则60人左右,多的达1200多人。这些群涉及多个虚拟货币币种,群里的卖家称可根据客户的需求设置不同的设备,连接不同的“矿池”。

记者以“想购买‘矿机’”为由,申请加入一个名为“矿机显卡挖矿以太坊交流群”的QQ群,不到5分钟就获得通过。群信息显示,该群共有375人,在线人数通常在100人左右。每隔10至20分钟,就会有人在群里发布售卖“矿机”的相关信息,也有人在此寻找“挖矿”合伙人。

例如,一则消息显示:“你出质押gas币,其他硬件、机房、运维我全包,产出五五分,官网数据同步。运营在成都,机房在宜昌,欢迎考察。”记者咨询专业人士获悉,该消息大致意思是,买家支付一定的虚拟货币押金,卖家提供硬件、机房以及运维服务,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分。

9日下午,记者在群内看到一条“现货出50台”的信息,随即添加该卖家为好友,询问如何交易。卖家表示,单台设备价格从7000多元到8000多元不等,如果量大,价格可优惠。卖家称,会通过德邦物流发货,一般两天到货。“一般先支付30%定金,然后实时测机子,没问题后马上让快递来公司发走。出快递单号后,你那边补尾款就行。”

记者称自己是“刚入坑”的新手,向卖家咨询“挖矿”及其收益。卖家称:“刚开始玩,建议你拿两台588显卡机挖,性价比是目前市场上最高、最抢手的了。”

根据卖家的说法,以他推荐的设备测算,扣除电费成本后,每台“矿机”每天固定收益在50元左右。“一台机子一般七八个月回本,挖他一两年后就赚了。只要机子还是好的,你还可以又把机子卖出去。要是行情好了,你卖的时候还会比你买的时候贵。投入不到两万,‘躺赚’。”

私自“挖矿”是否存在风险?采访中,有卖家称:“完全不用担心,只要你不搞得把周围区域都断电了或者噪音扰民。”

■ “在家‘挖矿’是忽悠人”

有人转场代理海外“挖矿”

记者在百度贴吧中搜索到一个“挖矿吧”,里面仅有5条帖子,均更新于去年3月至6月。其中3条是“矿机”售卖和托管的广告信息,还有2条是有关“挖矿”相关知识的“科普”。

买两台机器在家“挖矿”是否真的“躺赚”?10日,记者通过帖子里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上其中一位发帖者。她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挖矿”属于违法行为,自己也不售卖“矿机”,但是可提供代理服务,通过境外“矿场”挣钱。

交谈中,记者谎称“听说身边有朋友在家‘挖矿’收益还不错,自己也想买设备‘入坑’”。听闻此言,这名女子显得有些惊讶:“真正的‘矿工’是绝不可能自己在家挖的,即便之前在国内也是放到‘矿场’去挖。电耗、噪音,加上还要自己天天盯着,自己在家挖根本不可能。”

“其实这一行是有很多‘坑’的,所谓的在家里‘挖矿’就是忽悠人。”该女士还“提醒”道,“现在有很多人用低价机器吸引人入‘坑’,但你买了之后基本不可能挖到币,而且还很容易被查处。必须找我们这样的专业托管机构,成千上万的机器绑在一起挖才能产生收益。”

她称,可以充当“联系人”角色协助进行海外“挖矿”,有需要的话,可以面谈。“你只需要付钱就行,其他的都不需要操心。有个客户前年找我买的,去年房、车都解决了。”

■ 不再做网上“挖矿”相关业务

“矿机”公司转型做显卡销售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在一个招聘网站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某地一家互联网公司招聘“矿机”销售人员,招聘信息的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

该公司简介显示:“主要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的开发以及应用,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产出设备(俗称“矿机”)的销售以及托管。在国内国外均建设有大型的‘矿场’,在‘矿机’托管领域,公司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强大的运维团队,优良的售后服务体系,可为客户提供一条龙的‘挖矿’服务,实现全民‘挖矿’,全方位让客户体验到区块链的魅力所在。”

11日上午,记者根据招聘信息提供的地址来到这家公司。该公司共有10余名员工,一位男性负责人介绍,目前“币市”行情低迷,国家出台一系列限制政策,目前公司已不再从事“挖矿”或“矿机”托管等相关业务,也不再招聘销售人员。

“我们现在主要的业务是售卖显卡,至于买家用来干什么,我们也不清楚。”该负责人说。

根据该负责人指引,记者在京东等平台搜索“3070显卡”,出现大量搜索结果,价格从4000多元到6000多元不等。

该负责人说,“3070显卡”就是有些“矿机”上使用的显卡的一种型号。“实际上我们和网上这些商家类似,就是显卡的‘二道贩子’,收购回来再卖给别人赚个差价。”他还介绍,有些网吧淘汰或处理掉的显卡是他们的收购来源之一。

■ 高能耗碳排放量大

“挖矿”弊远大于利

记者获悉,“挖矿”设备一般包括电子计算设备(如显卡、主板等)、“挖矿”软件和“矿池”访问记录等,“矿机”本身具有高能耗、噪音大等特点。

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显示,“挖矿”行为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相关报道显示,此前有一家利用数据业务作为掩护,专门进行“挖矿”的企业,月均耗电量达2500万度电,而该企业一年的纳税金额仅为25万元。另有媒体报道显示,今年4月,浙江某地查处相应违法案件4起,查获“挖矿”设备132台,可以腾出用能空间约330吨标准煤。

武汉一位软件工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挖矿”的危害性在于其过程耗费海量的计算机算力,必然会导致国家能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区块链的特点是“去中心化”,但是各种“各自为政”的虚拟货币,逻辑上本身就是在重复投入,浪费计算资源。

“这一过程并没有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发展,仅有极少数人获利,却消耗了大量能源和半导体资源、人力资源,其弊远大于利。”该软件工程师说。

■ 自购设备“挖矿”涉嫌违法

托管海外“掘金”隐患重重

当前在我国境内买卖“矿机”是否合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伟琪表示,“矿机”属于商品,买卖“矿机”本身就像买卖电脑、显卡、硬盘,不会涉及非法问题;但私自购买“矿机”用于“挖矿”,则涉嫌违法。

王伟琪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国家整治的范围,在境内买卖用途和功能单一、仅能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矿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违反了《通知》中“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规定。

同时,将“矿机”托管到海外“矿场”具有较大风险,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实行犯罪行为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据介绍,将“矿机”托管到海外“矿场”从事“挖矿”行为,其托管合同有极大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甚至有可能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即便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一大争议焦点。而此类涉外合同,即便判决胜诉,执行可能也存在极大难点。

王伟琪提醒,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控,因此与之相关的商品或投资一定要认真甄别、谨慎投资,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

>>>链接

■ 什么是虚拟货币?

以数字化形式存在

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投资和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

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就是将一段时间内虚拟货币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并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新的区块。

“挖矿”的人叫做矿工。简单来说,“挖矿”就是记账过程,矿工是记账员,区块链就是账本。

“挖矿”其实质就相当于虚拟货币系统每10分钟出了一道数学题,谁最先计算出正确答案,谁就能获得对应的虚拟货币奖励。

■ “挖矿”行为有哪些危害?

(一)“挖矿”会消耗大量计算资源,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甚至可能使系统崩溃,造成数据丢失

(二)虚拟货币“挖矿”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违背新发展理念,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三)个人电脑或服务器被“挖矿”程序控制,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

(四)虚拟货币使用匿名进行交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 购买“矿机”可能遭遇的坑

卖家跑路

通过QQ群等网络平台购买“矿机”,卖家身份难以核实追踪,一旦卖家收钱跑路,买家的投入“打水漂”

以次充好

卖家用低算力“矿机”冒充高算力产品,或用二手产品冒充新品,质量问题难以保障,且维权困难

传销陷阱

一些APP谎称“投资便捷、回报率高,线下拉人收益翻倍”,以“挖矿”之名行传销、诈骗之实

“币市”崩盘

虚拟货币市场风险高,相关交易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大量投资购买“矿机”,“币市”崩盘血本无归

来源: 长江日报

虚拟挖矿犯法吗

视频加载中...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不少政策,要求全面整顿、清理虚拟货币炒作和“挖矿”等行为。

“看到有人在网上兜售‘矿机’,买卖‘矿机’合法吗?”近日,有网友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上述问题。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不少QQ群、百度贴吧等平台上售卖“矿机”者仍不在少数,有卖家声称:“投入不到两万元,‘躺赚’。”还有人称,可代理海外“挖矿”,“你只需要付钱,其他的都不需要操心”。

百度贴吧“武汉挖矿吧”内发布的所谓的专业矿机图片。

“躺赚”“不需要操心”……天上真能掉下这样的“馅饼”吗?记者采访法律人士获悉,私自购买设备“挖矿”涉嫌违法,托管设备海外“挖矿”则隐患重重,其托管合同难受法律保护。法律人士提醒,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品或投资一定要认真甄别、谨慎投资,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

QQ群有人兜售“矿机”,卖家称投入不到两万能“躺赚”

以“矿机”为关键词检索QQ群,可以搜出数百个相关结果,包括“矿机直销”“矿机交流”“矿机维修”等不同类型的群聊。记者梳理发现,这些QQ群里的人数少则60人左右,多的达1200多人。这些群涉及多个虚拟货币币种,群里的卖家称可根据客户的需求设置不同的设备,连接不同的“矿池”。

记者以“想购买‘矿机’”为由,申请加入一个名为“矿机显卡挖矿以太坊交流群”的QQ群,不到5分钟就获得通过。群信息显示,该群内共有375人,在线人数通常在100人左右。每隔10至20分钟,就会有人在群里发布售卖“矿机”的相关信息,也有人在此寻找“挖矿”合伙人。

例如,一则消息显示:“你出质押gas币,其他硬件、机房、运维我全包,产出55分,官网数据同步。运营在成都,机房在宜昌,欢迎考察。”记者咨询专业人士获悉,该消息大致意思是,买家支付一定的虚拟货币押金,卖家提供硬件、机房以及运维服务,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分。

QQ群内发布的“矿机”售卖信息。

9日下午,记者在群内看到一条“现货出50台”的信息,随即添加该卖家为好友,询问如何交易。卖家表示,单台设备价格从7000多元到8000多元不等,如果量大,价格可优惠。卖家称,会通过德邦物流发货,一般两天到货。“一般先支付30%定金,然后实时测机子,没问题后马上让快递来公司发走。出快递单号后,你那边补尾款就行。”

记者称自己是“刚入坑”的新手,向卖家咨询“挖矿”及其收益。卖家称:“刚开始玩,建议你拿两台588显卡机挖,性价比是目前市场上最高、最抢手的了。”

根据卖家的说法,以他推荐的设备测算,扣除电费成本后,每台“矿机”每天固定收益在50元左右。“一台机子一般七八个月回本,挖他一两年后就赚了。只要机子还是好的,你还可以又把机子卖出去。要是行情好了,你卖的时候还会比你买的时候贵。投入不到两万,‘躺赚’。”

卖家向记者兜售“矿机”,称“躺赚”。

私自“挖矿”是否存在风险?采访中,有卖家称:“完全不用担心,只要你不搞得把周围区域都断电了或者噪音扰民。”

“在家‘挖矿’是忽悠人”,有人称可代理海外“挖矿”

百度贴吧中有一个“武汉挖矿吧”,里面仅有5条帖子,均更新于去年3月至6月。其中3条是“矿机”售卖和托管的广告信息,还有2条是有关“挖矿”相关知识的“科普”。

买两台机器在家“挖矿”是否真的“躺赚”?10日,记者通过帖子里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上其中一位发帖者。她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挖矿”属于违法行为,自己也不售卖“矿机”,但是可提供代理服务,通过境外“矿场”挣钱。

交谈中,记者谎称“听说身边有朋友在家‘挖矿’收益还不错,自己也想买设备‘入坑’”。听闻此言,这名女子显得有些惊讶:“真正的‘矿工’是绝不可能自己在家挖的,即便之前在国内也是放到‘矿场’去挖。电耗、噪音,加上还要自己天天盯着,自己在家挖根本不可能。”

“其实这一行是有很多‘坑’的,所谓的在家里‘挖矿’就是忽悠人。”该女士还“提醒”道,“现在有很多人用低价机器吸引人入‘坑’,但你买了之后基本不可能挖到币,而且还很容易被查处。必须找我们这样的专业托管机构,成千上万的机器绑在一起挖才能产生收益。”

她称,可以充当“联系人”角色协助进行海外“挖矿”,有需要的话,可以面谈。“你只需要付钱就行,其他的都不需要操心。有个客户前年找我买的,去年房、车都解决了。”

一公司称:不再做“挖矿”相关业务,转型做显卡销售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在一个招聘网站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武汉一家互联网公司招聘“矿机”销售人员,招聘信息的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

该公司简介显示:“主要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的开发以及应用,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产出设备(俗称“矿机”)的销售以及托管。在国内国外均建设有大型的‘矿场’,在‘矿机’托管领域,公司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强大的运维团队,优良的售后服务体系,可为客户提供一条龙的‘挖矿’服务,实现全民‘挖矿’,全方位让客户体验到区块链的魅力所在。”

11日上午,记者根据招聘信息提供的地址来到这家公司。该公司共有10余名员工,一位男性负责人介绍,目前“币市”行情低迷,国家出台一系列限制政策,目前公司已不再从事“挖矿”或“矿机”托管等相关业务,也不再招聘销售人员。

“我们现在主要的业务是售卖显卡,至于买家用来干什么,我们也不清楚。”该负责人说。

根据该负责人指引,记者在京东等平台搜索“3070显卡”,出现大量搜索结果,价格从4000多元到6000多元不等。

该负责人说,“3070显卡”就是有些“矿机”上使用的显卡的一种型号。“实际上我们和网上这些商家类似,就是显卡的‘二道贩子’,收购回来再卖给别人赚个差价。”他还介绍,有些网吧淘汰或处理掉的显卡是他们的收购来源之一。

“挖矿”弊远大于利,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挖矿”设备一般包括电子计算设备(如显卡、主板等)、“挖矿”软件和“矿池”访问记录等,“矿机”本身具有高能耗、噪音大等特点。

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显示,“挖矿”行为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相关报道显示,此前有一家利用数据业务作为掩护,专门进行“挖矿”的企业,月均耗电量达2500万度电,而该企业一年的纳税金额仅为25万元。另有媒体报道显示,今年4月,浙江某地查处相应违法案件4起,查获“挖矿”设备132台,可以腾出用能空间约330吨标准煤。

武汉一位软件工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挖矿”的危害性在于其过程耗费海量的计算机算力,必然会导致国家能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区块链的特点是“去中心化”,但是各种“各自为政”的虚拟货币,逻辑上本身就是在重复投入,浪费计算资源。

“这一过程并没有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发展,仅有极少数人获利,却消耗了大量能源和半导体资源、人力资源,其弊远大于利。”该软件工程师说。

自购设备“挖矿”涉嫌违法,托管海外从事“挖矿”隐患重重

当前在我国境内买卖“矿机”是否合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伟琪表示,“矿机”属于商品,买卖“矿机”本身就像买卖电脑、显卡、硬盘,不会涉及非法问题;但私自购买“矿机”用于“挖矿”,则涉嫌违法。

王伟琪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国家整治的范围,在境内买卖用途和功能单一、仅能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矿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违反了《通知》中“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规定。

QQ群内发布的专业“矿机”图片。

同时,将“矿机”托管到海外“矿场”具有较大风险,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实行犯罪行为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据介绍,将“矿机”托管到海外“矿场”从事“挖矿”行为,其托管合同有极大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甚至有可能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即便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一大争议焦点。而此类涉外合同,即便判决胜诉,执行可能也存在极大难点。

王伟琪提醒,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控,因此与之相关的商品或投资一定要认真甄别、谨慎投资,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

链接>>>

一、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它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与传统货币不同,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也不受法律保护。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二、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所谓的“挖矿”就是将一段时间内虚拟货币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并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新的区块。“挖矿”的人叫做矿工。简单来说,“挖矿”就是记账过程,矿工是记账员,区块链就是账本。“挖矿”其实质就相当于虚拟货币系统每10分钟出了一道数学题,谁最先计算出正确答案,谁就能获得对应的虚拟货币奖励。这个过程需要计算机不断进行计算,计算机计算速度越快,消耗的电量就越大。

三、“挖矿”行为有哪些危害?

(一)“挖矿”会消耗大量计算资源,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甚至可能使系统崩溃,造成数据丢失;

(二)虚拟货币“挖矿”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违背新发展理念,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三)个人电脑或服务器被“挖矿”程序控制,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

(四)虚拟货币使用匿名进行交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四、购买“矿机”可能遭遇哪些“坑”?

(一)卖家跑路

通过QQ群等网络平台购买“矿机”,卖家身份难以核实追踪,一旦卖家收钱跑路,买家的投入“打水漂”。

(二)以次充好

卖家用低算力“矿机”冒充高算力产品,或用二手产品冒充新品,质量问题难以保障,且维权困难。

(三)传销陷阱

一些APP谎称“投资便捷、回报率高,线下拉人收益翻倍”,以“挖矿”之名行传销、诈骗之实。

(四)“币市”崩盘

虚拟货币市场风险高,相关交易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大量投资购买“矿机”,“币市”崩盘血本无归。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编辑:郑晓晓】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

私自挖矿犯法吗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严禁投资建设“挖矿”新项目,加快存量项目退出。同时,《通知》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要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在严禁增量项目方面,《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根据相关规定禁止投资。

实际上,在2019年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挖矿”曾经被列入淘汰类产业,但在正式文件出台时被删除。

对于近几年出现的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的现象,《通知》做出明令禁止。《通知》要求,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在加快存量项目退出方面,《通知》要求,对“挖矿”产业加价收取电费,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对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即行有序整改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据悉,国内有超70%的比特币“矿场“,聚集于电力充沛、电费相对较低的地区,例如水电丰富的云南、四川、贵州,以及火电丰富的新疆、内蒙古。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份开始,在国务院的要求下,各地对“挖矿”的整治早已开始。今年6月,四川就曾发生“矿场”集体断电事件,四川政府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展开全面排查,要求发电企业停止向“挖矿”项目供电,关停了省内全部“矿场”。在此之前,在内蒙古、青海等“挖矿”项目集中的省份,政府也已经采取了严厉措施来清退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此外,《通知》也提到‘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除“挖矿”外,国家对虚拟货币炒作和交易的监管也在加强。

不久前的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再次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采写:南都记者李娅宁

挖矿犯法吗?如果是犯法的,会怎么处罚?

李华林/经济日报



继内蒙古率先响应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提出的“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后,近日,青海、新疆、云南、四川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对虚拟货币“挖矿”进行整顿清理。虚拟货币“挖矿”市场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强监管之下,有的交易平台宣布暂停中国境内服务,有的“矿场”搬迁到海外,有的“矿工”转移至“地下”。专家认为,多地关停“挖矿”,释放出动真格、严监管的明确信号,下一步更强监管措施或将很快出台,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炒作虚拟货币将会面临更大风险。


从源头进行打击


“‘挖矿’是虚拟货币交易的前置环节,国务院和地方把‘挖矿’作为监管重点是必要的,表达了从源头上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和决心。”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挖矿”的高能耗一直被环保人士所诟病。“挖矿”不仅耗时,还会消耗大量的电力。尤其是自去年以来,在比特币火爆行情带动下,“挖矿”收益节节攀升。为了不在算力竞争中落后,“矿工”们加大了大算力矿机的使用,导致电力消耗急剧上升。


剑桥大学比特币耗电量指数发布的数据显示,比特币“挖矿”每年消耗约133.68太瓦时用电量,这一数值超过2020年瑞典全国用电量。而剑桥大学新兴金融中心发布的另一项数据显示,在全球比特币算力分布中,我国以60%以上的算力占比位居首位。且这些“矿场”主要聚集在电力充足且电费相对便宜的地区,比如四川、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


“这与我国重大战略决策相违背。”董希淼表示,我国已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挖矿”显然违背了这一目标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多个‘挖矿’企业以‘大数据项目’‘区块链项目’‘超算中心’等作幌子,骗取地方政府支持,对公共资源造成严重浪费。”董希淼表示,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既是出于防控金融风险的要求,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的实际行动。


多个“矿场”迁至海外


专家认为,强监管下,整个“挖矿”生态将遭遇严重打击。“‘挖矿’企业盈利一般与虚拟货币价格、算力及难度等方面有关,国内明确打击比特币交易及‘挖矿’,可能导致比特币行业盈利下滑,进而向‘挖矿’产业链传导,矿机价格或出现暴跌,也不排除部分交易、‘挖矿’行为转移至境外。”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说。


目前来看,反应最迅速的是提供各种“挖矿”服务的平台,多个平台火速“拔网线”。近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火币宣布,暂停中国境内矿机托管服务,知名“挖矿”平台莱比特矿池也宣布停止中国境内客户矿机代购服务。


为防止未来风险,已有大型矿场转移海外。“挖矿”平台火星云矿此前发布消息称,其部分矿机将转场至哈萨克斯坦矿场。还有一些矿场在筹划搬迁,主要目的地为俄罗斯、加拿大等,这些地方地广人稀,能源充足,监管较为宽松。


也有人认为,监管对“挖矿”行业打击比较大,但还不到致命的地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大部分矿场还没有转移,尚处在观望阶段,矿场的转移成本高,除了矿机,还有配套的散热柜等设备,此外还需要适应国外的监管政策、人力成本、重新建厂等。因此一些矿场主寄希望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如果政策执行宽松,就还有生存空间。


对于这种侥幸心理,董希淼表示,相关机构要清醒认识,放弃幻想,“国务院层面首次对于比特币‘挖矿’与交易明确提出打击要求,无疑是动了真格,后续估计将会很快出台更有力度、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监管只会更严格,不会放松”。


“对于地方而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强监管,坚决落实相关政策。”董希淼表示,地方不能因自身利益而放松政策执行,应坚决叫停“挖矿”招商引资,并综合采取手段推动既有“挖矿”企业有序退出。


从法律层面完善监管


当前,我国正从各个方面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除“挖矿”遭监管围剿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一些知名币圈大V也遭到搜索平台和社交平台的“封杀”。记者通过新浪微博、百度等平台搜索“火币”“币安”等交易所名词,均被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强监管之下,狂热的币圈已有明显降温迹象。截至7月2日上午,比特币报价3.2万美元,相比于在4月中旬6.4万美元的历史高峰,已跌去一半。比特币全网算力也出现下降,btc.com网站显示,目前全网算力87.32EH/S,一个多月时间从今年的峰值180EH/S下降了逾50%,这也侧面证明不少矿场已“关机”。
不过,尽管遭遇监管重击,依然有人坚持“比特币信仰”,频频在网络上释放“抄底”信号,声称“上一次的暴跌是下一次暴涨的开始”,号召大家跑步“入场”。还有人通过购买云算力等方式规避对“挖矿”的监管。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乱象刻不容缓。”董希淼表示,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目前个人交易比特币、‘挖矿’或使用清洁能源‘挖矿’等行为属不属于违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监管的主要依据还是相关协会、部门发布的文件,下一步应尽快弥补法律缺失,使监管更具威慑力”。


其次,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或为之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司法部门与执法部门要形成联动,避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监管现象。“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共享监管信息,破解虚拟货币跨境监管等方面诸多难题。”董希淼说。


周茂华也认为,未来需要加快补齐监管短板,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效率。同时,还要深入跟踪研究虚拟货币技术方面的发展,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一步推广数字人民币,维护法定货币主权地位。



本期资深编辑 邢潭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国内挖矿犯法吗,显卡挖矿犯法吗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