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司股权可以附哪些条件2025,公司股权可以赠与吗

债权债务 编辑:宋然然

一、赠与公司股权可以附哪些条件2025,赠与公司股权可以附哪些条件

赠与公司股权可以附时间、期限、义务等条件,但要求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

二、公司股权可以赠与吗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三、股权赠与是否需要交税

股权赠与,如果是属于亲属之间的继承、遗产处分股权;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赠送给亲属以外的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股权赠与需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股权赠与是不需要交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股权赠与的条件

法律分析:赠与的条件: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六、股权赠与子女需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将股权赠与给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属于有正当理由的无偿转让,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转让人的实际收入来计算,而股权赠与中出让人所得收入为零,因此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股权赠与子女是不用交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赠与公司股权可以附哪些条件申请

赠与公司的股份合法吗

公司赠与股权需考虑哪些因素

赠与的公司股权可以要回吗

赠送公司股权

赠与股权需要承担债务吗

赠与股权需要交税吗

赠予的股权有那些权利

赠予股份如何处理

赠与股份的法律效力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赠与公司的股份合法吗,赠与股权需要承担债务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